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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是民主国家 zt
首先,美国不是民主国家,美国宪政非常明确的写了:美国是联邦共和制国家,实施代议制,不实施全民共议制(实际上,1970s以前,美国是把民主这个词作为贬义词的,这个在美国重要立国文件中《联邦党人文集》中有很多体现,丘吉尔也讲过“民主是社会的毒药、国家的敌人”),实质是精英代议结构,就是说,是有资格的权利阶层的政治,在有资格的权利阶层实施公开公平原则,对其他阶级采取管制措施(例如,程序上任何美国公民都可以参加竞选,但是实质上,只有有钱、或者有财团赞助才可能去竞争得到结果,大选是个烧钱机器,这个从根本上限制了参加大选获得结果的,只能是拥有资本的人或者是他们的代言人)。在这个国家基本架构下,美国民主的通过了对外:侵占墨西哥领土、占领夏威夷王国、粗暴干涉美洲事务、占领伊拉克等等,对内:屠杀印第安人、强行剥夺印第安人土地(美国早期主要法律:印第安人强行迁徙法案,不遵从的被屠杀,也是“合法”屠杀印第安人的法律依据)、对早期黑奴管制、对黑人投票、政治权利的剥夺(至上世纪70年代才改观)....,这些都说明了,美国是一个统治阶级内的公开公平权利,对于统治阶级以外的,就是在美国国内,也是只有形式平等(法律程序的平等)、但是在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管制地位(内容法上的明确管制)。这个从美国法律沿革是有充分例证的。
从国家哲学层面看,美国和多数欧洲国家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推行者,不是社会民主主义或者民主社会主义的推行者。美国的主流推行的是过程平等,不推行结果平等的调整。就是说,美国推行竞争的过程中,参与者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者可以依靠自己的奋斗得到相对等价的结果。但是,这个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累积性结果(继承等等)导致参与者在参与的起点就是不平等的,而最终导致资本或特权驱逐资质良好参与者。另一个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纳粹主义)。现代社会主义也好,共产主义也好,其实都是500年前发展起来的自由主义的当代分支,共产主义现在被认为是不具备社会实践的可能性的,但是当中关于结果调整的部分,已经被全球多数国家所接受,形成了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法国是个推行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其实也是在往这个方向发展的。在这个当中,强调过程公平是一个部分,同时强调对参与者基本条件保障(如消除匮乏、医疗保障、教育保障、救援与救济、差别税收与税收分配等等),使得参与者尽量消除在起点上的不平等等等。但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国家,一定就推行出来小政府概念的,他们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设计,而对于制度制定后内部的竞争采取不干涉做法,自由发展,因此小政府概念就产生了。对于社会民主主义国家,他们是要进行过程设计和监控调整的,对于结果要进行再次修正,管辖加大,大政府概念也通常对应这些国家。对于已经死亡的共产主义国家,他们是要管辖全部结果调整和过程的效率刺激,是超级政府的概念。
从现代的国际竞争看,是国家的实力竞争,各国都把国家竞争放在政府工作要务当中。国家这个概念,从历史沿革来看,在当今社会是空前的强大,这也说明了,国家作为一个群体人的共同利益的维护者,是这个世界的现实状况。因此,在当今全球竞争采取的是美国制定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竞争规则下,所有国家都在采取相似于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参与国际竞争。这个是十分正常的一个选择。
但是,在看一个国家的政府或者政党是否是独裁的话,这有几个方面是必须具备才可以说的。首先,这个国家的政府和执政党的代表性。在中国,绝大多数的政府人员和政党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木匠也可以成为国家领导团成员,参与政府或政党的机会是相对平等的。看日本,首相人选出自政治世家的状况是极其普遍的,美国的政治世家独霸政坛的局面也是广泛的,甚至美国都有父子总统、差点出现夫妻总统,这个在中国就会被说成裙带关系了吧,但是在西方只追求过程平等的情况下,他们就是可以依靠累积性结果的优势参与竞争得到新的结果。在西方国家,政治贵族化和精英化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在中国,政治平民化是历史沿革,把共产党或者中国政府作为特权阶级来攻击,实在是不符合现实的,因为中国的政党和政府的平民化比西方国家高。其次,看政府的政策是否是一直代表特定群体而忽略社会其他群体的平衡性的,这个是微观操作平面上看的,中国在现在的法案通过等等,进行的公开全民征集意见,就是全民共议方式的一种,例如重要法案《物权法》就进行过相关过程,而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由于他们的权利阶级基础不同,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通常以权利阶层精英代议完成,如果是底层涉及到社会平衡性时(如上世纪的黑人权利运动),也是在重大动荡后进行平衡性调整。再有,不是有多少个政党就民主的,那样的话,日本比美国民主,他们政党多,而实际情况是,日本的政治贵族化也十分严重。换言之,看政党、政府、政令、法案的代表性和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向,是判断一国政治结构的关键。
对于国人对政府有抱怨等等,自家的事总是关系到自家的利益的,这很正常,其他国家的人也一样会对自己的国家有诸多抱怨或者建议。把抱怨就统统说是对中国的民主表示不满的,这个是印度人异想天开么。中国国人抱怨很多的是关于结果分配平均化等等,这个倒是有点像抱怨政府应该回到共产主义吧,似乎是打着民主说共产的味道,呵呵。在中国,很多人对民主、西方代议制度、共和制、联邦制、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是混淆的,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法国、美国、德国、日本等等西方国家的基本哲学都是不同的,甚至法国在部分原则上是对立于美国的,这也是美国总时不时污蔑一下法国的原因吧,搞得美国人都不喜欢法国。把这些混在一起要攻击中国就拿哪个出来说事,这个倒是有人常干。
首先,美国不是民主国家,美国宪政非常明确的写了:美国是联邦共和制国家,实施代议制,不实施全民共议制(实际上,1970s以前,美国是把民主这个词作为贬义词的,这个在美国重要立国文件中《联邦党人文集》中有很多体现,丘吉尔也讲过“民主是社会的毒药、国家的敌人”),实质是精英代议结构,就是说,是有资格的权利阶层的政治,在有资格的权利阶层实施公开公平原则,对其他阶级采取管制措施(例如,程序上任何美国公民都可以参加竞选,但是实质上,只有有钱、或者有财团赞助才可能去竞争得到结果,大选是个烧钱机器,这个从根本上限制了参加大选获得结果的,只能是拥有资本的人或者是他们的代言人)。在这个国家基本架构下,美国民主的通过了对外:侵占墨西哥领土、占领夏威夷王国、粗暴干涉美洲事务、占领伊拉克等等,对内:屠杀印第安人、强行剥夺印第安人土地(美国早期主要法律:印第安人强行迁徙法案,不遵从的被屠杀,也是“合法”屠杀印第安人的法律依据)、对早期黑奴管制、对黑人投票、政治权利的剥夺(至上世纪70年代才改观)....,这些都说明了,美国是一个统治阶级内的公开公平权利,对于统治阶级以外的,就是在美国国内,也是只有形式平等(法律程序的平等)、但是在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管制地位(内容法上的明确管制)。这个从美国法律沿革是有充分例证的。
从国家哲学层面看,美国和多数欧洲国家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推行者,不是社会民主主义或者民主社会主义的推行者。美国的主流推行的是过程平等,不推行结果平等的调整。就是说,美国推行竞争的过程中,参与者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者可以依靠自己的奋斗得到相对等价的结果。但是,这个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累积性结果(继承等等)导致参与者在参与的起点就是不平等的,而最终导致资本或特权驱逐资质良好参与者。另一个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纳粹主义)。现代社会主义也好,共产主义也好,其实都是500年前发展起来的自由主义的当代分支,共产主义现在被认为是不具备社会实践的可能性的,但是当中关于结果调整的部分,已经被全球多数国家所接受,形成了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法国是个推行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其实也是在往这个方向发展的。在这个当中,强调过程公平是一个部分,同时强调对参与者基本条件保障(如消除匮乏、医疗保障、教育保障、救援与救济、差别税收与税收分配等等),使得参与者尽量消除在起点上的不平等等等。但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国家,一定就推行出来小政府概念的,他们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设计,而对于制度制定后内部的竞争采取不干涉做法,自由发展,因此小政府概念就产生了。对于社会民主主义国家,他们是要进行过程设计和监控调整的,对于结果要进行再次修正,管辖加大,大政府概念也通常对应这些国家。对于已经死亡的共产主义国家,他们是要管辖全部结果调整和过程的效率刺激,是超级政府的概念。
从现代的国际竞争看,是国家的实力竞争,各国都把国家竞争放在政府工作要务当中。国家这个概念,从历史沿革来看,在当今社会是空前的强大,这也说明了,国家作为一个群体人的共同利益的维护者,是这个世界的现实状况。因此,在当今全球竞争采取的是美国制定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竞争规则下,所有国家都在采取相似于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参与国际竞争。这个是十分正常的一个选择。
但是,在看一个国家的政府或者政党是否是独裁的话,这有几个方面是必须具备才可以说的。首先,这个国家的政府和执政党的代表性。在中国,绝大多数的政府人员和政党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木匠也可以成为国家领导团成员,参与政府或政党的机会是相对平等的。看日本,首相人选出自政治世家的状况是极其普遍的,美国的政治世家独霸政坛的局面也是广泛的,甚至美国都有父子总统、差点出现夫妻总统,这个在中国就会被说成裙带关系了吧,但是在西方只追求过程平等的情况下,他们就是可以依靠累积性结果的优势参与竞争得到新的结果。在西方国家,政治贵族化和精英化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在中国,政治平民化是历史沿革,把共产党或者中国政府作为特权阶级来攻击,实在是不符合现实的,因为中国的政党和政府的平民化比西方国家高。其次,看政府的政策是否是一直代表特定群体而忽略社会其他群体的平衡性的,这个是微观操作平面上看的,中国在现在的法案通过等等,进行的公开全民征集意见,就是全民共议方式的一种,例如重要法案《物权法》就进行过相关过程,而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由于他们的权利阶级基础不同,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通常以权利阶层精英代议完成,如果是底层涉及到社会平衡性时(如上世纪的黑人权利运动),也是在重大动荡后进行平衡性调整。再有,不是有多少个政党就民主的,那样的话,日本比美国民主,他们政党多,而实际情况是,日本的政治贵族化也十分严重。换言之,看政党、政府、政令、法案的代表性和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向,是判断一国政治结构的关键。
对于国人对政府有抱怨等等,自家的事总是关系到自家的利益的,这很正常,其他国家的人也一样会对自己的国家有诸多抱怨或者建议。把抱怨就统统说是对中国的民主表示不满的,这个是印度人异想天开么。中国国人抱怨很多的是关于结果分配平均化等等,这个倒是有点像抱怨政府应该回到共产主义吧,似乎是打着民主说共产的味道,呵呵。在中国,很多人对民主、西方代议制度、共和制、联邦制、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是混淆的,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法国、美国、德国、日本等等西方国家的基本哲学都是不同的,甚至法国在部分原则上是对立于美国的,这也是美国总时不时污蔑一下法国的原因吧,搞得美国人都不喜欢法国。把这些混在一起要攻击中国就拿哪个出来说事,这个倒是有人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