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副主席
废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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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这是李寒秋的一篇旧作,有几篇新作尚未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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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经济学家钟朋荣先生,最近提出了他的一个新观点--提倡"私有公用制"。其大意是,所有制不是决定社会公平的关键因素,私有制不能一概否定,要看其名下的财产是否起到公用的效果,如为国家提供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的总财富及捐赠公益事业等等,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谁的财产多谁就坏。拥有财富只是意味着拥有一种象征性权利,消费财富才是把这种权利落到实处,因此社会公平与否不在于拥有财富是否公平合理,而在于消费财富是否公平。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人们的物质享受的分量必须同其在社会生产中的贡献大小成"正相关性"。
钟先生所言基本上是平实之论,具有现实性与可操作性,只是所言吞吞吐吐、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似有隐衷,不得不说,又有所顾忌。
依笔者之见,之所以要提倡"私有公用制"而非"私有制",其最大的原因是在于不加任何限制,纯粹意义上的"私有制"容易招致某种道德上的指责,如自私自利、为富不仁、损公肥私、个人至上等等,给它加上一个"公用"的限制与规定,就可以在理论上免除这类指责,也许还希望在实践中真能达到规定的效果。
而根据现实与历史经验,任何特定的所有制下的财富,在生产、分配与消费的过程中,人性、现实利害关系、意识形态、政治与法律制度以及人们的智力水平与传统经验等种种因素都会在这种过程中共同发生作用,从而导致某种出乎人们意料却又合乎经济规律与人类行为逻辑的结果,提倡什么,禁止什么都无济于事。
根据这种规律与历史经验,"私有公用制"只意味着下列行为:吃大户、打秋风、合食通财、剥夺阶级敌人的一切财产等等。但是"公有制"最后也会变为"公有私用制"--公款消费、贪污浪费、坐视国有资产的流失甚至盗窃瓜分国有资产等等,看来钟先生真是进退两难了,其情可悯,其志可嘉,其言可存而论之。
我猜想,也许钟先生一方面认为,中国要迅速赶超西方先进国家,必须以英美为师,大兴私有制;另一方面,又深知私有制的全盘获胜,将导致社会极度的贫富分化,正如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各国一样。为求万全之道,他提出了"私有公用制"的观点,希望调和这两者的矛盾,无奈"形势比人强",私有制就像魔鬼,一旦从被禁锢的瓶中放出来,就休想再对它进行制约了。
钟先生的失察之处在于对人性、人类智慧的局限性以及现实中的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刻意回避,他的关于消费财富的种种限制不可行,是因为,私有制即个人财产权如果获得了绝对的合法性,那么消费财富的绝对自由不过是这个大前提的合乎逻辑的延伸,钟先生的主张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消费财富归根到底是个生活方式的问题,既是财产权与自由权的一部分,又是它们最直接的表现。
另外,如果要实现钟先生的种种主张,如钟先生所提倡的按每个人劳动的"正相关性"来决定其物质享受程度的主张,将会存在更大的悖论,这种政策不是不可行,只是其风格与后果不会像钟先生所想象的那样温和与中庸了。
要实现钟先生的这个主张,就必须有一个垄断一切权力、一切价值判断尺度和一切知识与信息的全能型、道德型的政府!只有这样的政府才有道义上的权威与现实中的强权迫使人们接受其一切观念与行为,而不顾及人们对这些观念与行为的感受,更不会考虑这些观念与行动是否真正符合道德、客观规律以及人们的真正利益!
一个政府如果拥有了如此巨大的权力,很难想象它只满足于对私有制做出"公有"的限制,没有制衡的因素,它将极度使用自己的权力,将财产权、自由权破坏无遗。这样的国家与社会最终就只能提倡"一大二公"、"越穷越革命"、"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只能搞僧院共产主义与供给制了。这种"公有公用制"最后的结局就是消极生产、积极分配;共同富裕则变成共同贫穷;人人都觉得自己的贡献没有得到公正的报酬,必须从公共财富中得到补偿;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吵大闹,大打出手要分家。这种社会的滋味如何?相信大家还没有完全忘记。
人们的道德理想与人们的智力水平、人性中的种种欲望的绝对不平衡是一切平等主义与平均主义乌托邦破灭的最根本的原因。也许明智的方式就是如实的承认人性、现实利益与利害关系的存在与不可改变,对人性既利用,又限制。一方面承认私有制合乎人性,将创造出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不可把私有制当作福音,看得无比神圣,能解决一切问题,以至于无视它所带来的贫富极度分化等种种恶果,还是要对私有制进行批判、限制与改良。"弊病不怕公开骂,骂骂总会好些。"(《顾准文集》,364页,贵州人民出版社)"私有公用制"的主张也许不完全可行,但它的提出,总会对促进社会公平起一定的作用。如果我们不是空想主义与绝对主义者,就应该像这样从小处做起,一点一滴,迂回前进,对社会进行改良。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在人类争取自由与平等、幸福与尊严的无尽的旅程中,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在地上建立天堂(不管是平等主义的天堂还是自由主义的天堂)。以明智、诚实与公正的态度,承认自身的种种局限性,同时并不放弃那些伟大的理想,敢于直面人生,勇于批判与揭露,并且以负责的态度与温和的风格为社会提出改良主张,如此这般,可称为君子也!
写于1998年6至10月间
修订于2000年9月28日
附:
这我的第一篇社会政治评论文章,写于1998年6月,原文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显示了鲜明的、战斗的自由主义立场,具有强烈的攻击性。
时隔两年,我已从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有所后退,向共产主义有所回归。科索沃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基亚维里主义,只是此马非彼马也,冷酷无情、精明势力,不谈终极理想,只谈人性、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这样我总算对任何一种乌托邦破除了迷信--不管是平等主义的乌托邦还是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回顾我的幼稚文字,痛下删改之心,幸喜文气未断,架构尚存;立此存照,以鉴将来,不可为极端之文,行极端之事也!
上网日期 200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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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经济学家钟朋荣先生,最近提出了他的一个新观点--提倡"私有公用制"。其大意是,所有制不是决定社会公平的关键因素,私有制不能一概否定,要看其名下的财产是否起到公用的效果,如为国家提供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的总财富及捐赠公益事业等等,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谁的财产多谁就坏。拥有财富只是意味着拥有一种象征性权利,消费财富才是把这种权利落到实处,因此社会公平与否不在于拥有财富是否公平合理,而在于消费财富是否公平。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人们的物质享受的分量必须同其在社会生产中的贡献大小成"正相关性"。
钟先生所言基本上是平实之论,具有现实性与可操作性,只是所言吞吞吐吐、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似有隐衷,不得不说,又有所顾忌。
依笔者之见,之所以要提倡"私有公用制"而非"私有制",其最大的原因是在于不加任何限制,纯粹意义上的"私有制"容易招致某种道德上的指责,如自私自利、为富不仁、损公肥私、个人至上等等,给它加上一个"公用"的限制与规定,就可以在理论上免除这类指责,也许还希望在实践中真能达到规定的效果。
而根据现实与历史经验,任何特定的所有制下的财富,在生产、分配与消费的过程中,人性、现实利害关系、意识形态、政治与法律制度以及人们的智力水平与传统经验等种种因素都会在这种过程中共同发生作用,从而导致某种出乎人们意料却又合乎经济规律与人类行为逻辑的结果,提倡什么,禁止什么都无济于事。
根据这种规律与历史经验,"私有公用制"只意味着下列行为:吃大户、打秋风、合食通财、剥夺阶级敌人的一切财产等等。但是"公有制"最后也会变为"公有私用制"--公款消费、贪污浪费、坐视国有资产的流失甚至盗窃瓜分国有资产等等,看来钟先生真是进退两难了,其情可悯,其志可嘉,其言可存而论之。
我猜想,也许钟先生一方面认为,中国要迅速赶超西方先进国家,必须以英美为师,大兴私有制;另一方面,又深知私有制的全盘获胜,将导致社会极度的贫富分化,正如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各国一样。为求万全之道,他提出了"私有公用制"的观点,希望调和这两者的矛盾,无奈"形势比人强",私有制就像魔鬼,一旦从被禁锢的瓶中放出来,就休想再对它进行制约了。
钟先生的失察之处在于对人性、人类智慧的局限性以及现实中的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刻意回避,他的关于消费财富的种种限制不可行,是因为,私有制即个人财产权如果获得了绝对的合法性,那么消费财富的绝对自由不过是这个大前提的合乎逻辑的延伸,钟先生的主张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消费财富归根到底是个生活方式的问题,既是财产权与自由权的一部分,又是它们最直接的表现。
另外,如果要实现钟先生的种种主张,如钟先生所提倡的按每个人劳动的"正相关性"来决定其物质享受程度的主张,将会存在更大的悖论,这种政策不是不可行,只是其风格与后果不会像钟先生所想象的那样温和与中庸了。
要实现钟先生的这个主张,就必须有一个垄断一切权力、一切价值判断尺度和一切知识与信息的全能型、道德型的政府!只有这样的政府才有道义上的权威与现实中的强权迫使人们接受其一切观念与行为,而不顾及人们对这些观念与行为的感受,更不会考虑这些观念与行动是否真正符合道德、客观规律以及人们的真正利益!
一个政府如果拥有了如此巨大的权力,很难想象它只满足于对私有制做出"公有"的限制,没有制衡的因素,它将极度使用自己的权力,将财产权、自由权破坏无遗。这样的国家与社会最终就只能提倡"一大二公"、"越穷越革命"、"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只能搞僧院共产主义与供给制了。这种"公有公用制"最后的结局就是消极生产、积极分配;共同富裕则变成共同贫穷;人人都觉得自己的贡献没有得到公正的报酬,必须从公共财富中得到补偿;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吵大闹,大打出手要分家。这种社会的滋味如何?相信大家还没有完全忘记。
人们的道德理想与人们的智力水平、人性中的种种欲望的绝对不平衡是一切平等主义与平均主义乌托邦破灭的最根本的原因。也许明智的方式就是如实的承认人性、现实利益与利害关系的存在与不可改变,对人性既利用,又限制。一方面承认私有制合乎人性,将创造出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不可把私有制当作福音,看得无比神圣,能解决一切问题,以至于无视它所带来的贫富极度分化等种种恶果,还是要对私有制进行批判、限制与改良。"弊病不怕公开骂,骂骂总会好些。"(《顾准文集》,364页,贵州人民出版社)"私有公用制"的主张也许不完全可行,但它的提出,总会对促进社会公平起一定的作用。如果我们不是空想主义与绝对主义者,就应该像这样从小处做起,一点一滴,迂回前进,对社会进行改良。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在人类争取自由与平等、幸福与尊严的无尽的旅程中,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在地上建立天堂(不管是平等主义的天堂还是自由主义的天堂)。以明智、诚实与公正的态度,承认自身的种种局限性,同时并不放弃那些伟大的理想,敢于直面人生,勇于批判与揭露,并且以负责的态度与温和的风格为社会提出改良主张,如此这般,可称为君子也!
写于1998年6至10月间
修订于2000年9月28日
附:
这我的第一篇社会政治评论文章,写于1998年6月,原文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显示了鲜明的、战斗的自由主义立场,具有强烈的攻击性。
时隔两年,我已从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有所后退,向共产主义有所回归。科索沃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基亚维里主义,只是此马非彼马也,冷酷无情、精明势力,不谈终极理想,只谈人性、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这样我总算对任何一种乌托邦破除了迷信--不管是平等主义的乌托邦还是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回顾我的幼稚文字,痛下删改之心,幸喜文气未断,架构尚存;立此存照,以鉴将来,不可为极端之文,行极端之事也!
上网日期 2001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