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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13年,现冉某已被遣返回原籍服刑。
蹊跷
墙壁上出现大洞财物被"一扫光"
2006年11月,宋先生到北京开会,入住海淀区中土大厦1505房间。11月18日晚上11时多,宋先生回到房间,看了会儿电视后,次日凌晨2时多才睡觉。
睡梦中,宋先生听到房间里有"卡啦卡啦"的怪声。"当时想起来看看,但感觉自己太困了,就没动,继续睡了。"宋先生说。
可第二天早上9时一起床,宋先生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房间与隔壁房间相邻的墙上不知何时被凿开了一个大洞!
"当时我以为是酒店在修理呢,也没在意。可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钱包不见了,里边有将近3000元钱。一摸西服兜,里面的1万元现金也没有了。再一看,放在枕头边的手机没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也没了!"宋先生说。
新鲜
窃贼打洞盗窃全北京独一份
发觉被窃后,宋先生立即与大厦保卫部门联系。经现场勘查,警方发现,1505房间墙上的石膏隔板被人为破坏。而隔壁的房客早已不知去向。
根据宾馆的住宿登记显示,房客姓名为"陈兵",陕西人,在案发前一天的下午登记入住。但通过查询刑警发现,此人登记的姓名、住址等,全是假信息!
警方立即对全市宾馆、酒店进行摸排。但犯罪嫌疑人还是像蒸发了一样,哪儿也没露面。
而后,刑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类案调查。结果发现,通过打洞钻墙的方式盗窃宾馆客人的案件,除此案外,在本市根本就没有第二起。
从作案手段等情况分析,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以此种方式作案的惯犯。随后,北京警方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协查
浙江山东等地区发生过类似案件
北京警方发出协查信息后不久,各地有了反馈: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共发生过类似窃案12起。
入住宾馆里的被窃事主,大多是去开会、旅游,一般晚上会外出进行各种娱乐,回房间休息往往睡得很"沉"。
而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时间均为后半夜,正是事主熟睡的时候。因此,虽然犯罪嫌疑人钻洞时有一定的声响,但没有一名事主起身查看,所有人都是第二天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窃。
从犯罪嫌疑人居住的房间里,警方提取到一枚指纹。经比对,刑警认定因盗窃被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处理过的重庆男子冉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此后,警方将冉某的照片拿给宾馆内见过他的人进行辨认,结果证实,住在被窃事主宋先生隔壁的就是冉某。
白沙烟烟头
成破案线索
在海淀区中土大厦1504房间内,警方从烟灰缸内提取了两个白沙烟烟头。而在杭州、金华、绍兴、宁波等地,当地警方也均从失窃房间的隔壁房间中提取了多个白沙烟烟头。
经过生物物证鉴定,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证实,所有烟均是同一个人吸过的。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的此类案件,均为冉某所为!
落网
窃贼被抓称"后悔来北京"
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北京刑警来到重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很快了解到冉某一直与女友在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内同居。
2007年1月27日下午2时,一直蛰伏在家中的冉某终于出门了。他刚一下楼,就被24小时不间断蹲守在楼下的民警抓获。
在冉某家里,民警搜出了冉某作案时用的"百宝箱"。箱子里面有管钳、改锥、螺丝钻、撬棍、螺纹钢棍、锯条、六角板子等各种工具。除此之外,还有一本《中国交通旅游完全手册》和让冉某泄露了身份的白沙牌香烟。
2007年1月31日下午,北京刑警乘坐由重庆开往北京的列车,押着冉某回到北京。一路上,冉某只说了一句话:"我真后悔来北京。"
自述
"隔断强度小容易挖洞"
冉某现年41岁,只有初中文化。按他自己的话讲,他半辈子都在和公安局打交道。
1989年,冉某在重庆市盗窃获刑1年半;1990年,在河南郑州盗窃获刑1年半;1998年,在江西南昌盗窃获刑1年;2000年,在山东济南盗窃被劳教3年;2004年,在四川峨眉盗窃被劳教1年。
怎么想到凿墙盗窃的?对此冉某表示,一次住宾馆时他意外发现,房间之间的隔断墙使用的建筑材料强度小,有的干脆就是石膏隔板,用很普通的工具就可以挖个洞。
提到作案时用的工具,冉某的回答更是让人震惊:"就是普通的裁纸刀。"
"作案前先办假身份证"
冉某还称,每次作案前,他都先在老家办个假身份证,然后用假身份登记入住。得手后在最短时间内离开案发地,假身份证用完就扔了。
"到北京后,我在中土大厦开了房间,然后到附近买了一把裁纸刀。入住当天的下午,我先用水把墙角浇湿,然后用裁纸刀挖了个洞,30厘米高、30厘米宽,但没有完全打通。"冉某说。
说到自己的作案过程,冉某表示,他挖穿墙壁也是有程序的:先用水浇,石膏板会变湿软,容易挖洞。之后,他在墙上挖一个小孔,查看隔壁房间有没有人来,还有房客在屋内的行动。
回忆起在北京作案的情况,冉某说房客是晚上八九点钟回来的。一直等到对方睡熟,第二天凌晨三四点,他才把洞打开,钻到隔壁房间,偷走了东西。然后又从洞钻回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没有退房就走了。
"我以前在中土大厦住过,知道中土大厦的墙是石膏板的,挖洞容易。"冉某说。
作案时间表
跨越7省市打洞盗窃
2005年3月24日11时至次日8时,冉某入住江西上饶市武夷大酒店314、319房间,采取挖墙打洞的方式进入316房间,趁朱某熟睡,窃取6800元及手机1部;进入317房间,趁黄某熟睡,窃取650元、手机1部、小灵通1部。
2005年5月18日22时至次日6时,冉某入住浙江杭州市四季青健风大厦1408房间,趁隔壁李某熟睡,窃取其3.3万元现金、手机2部、手表1块、金笔1支。
2005年5月21日11时至次日6时,冉某入住浙江绍兴市亚都大酒店1002房间,窃取隔壁客人2000元现金、手机1部、奥林巴斯相机1部。
2005年5月24日3时至9时,冉某入住浙江宁波市宁波饭店617房间,偷走隔壁客人2万元现金、手机1部。
2005年5月31日1时至6时,冉某入住浙江金华市金华宾馆1211房间,偷走1209房间客人1.7万余元现金、手机1部。
2005年11月15日凌晨至8时,冉某入住河南郑州市冰熊大厦905房间,趁隔壁客人熟睡,盗走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现金。
2005年12月1日凌晨至7时,冉某入住辽宁沈阳市东阳阁IT大饭店1606房间,盗走1604房间客人笔记本电脑、手机、手表和现金。
2005年12月13日21时至次日6时,冉某入住江苏徐州市花园饭店2509房间,偷走2511房间客人笔记本电脑、MP3、手机和现金。
2006年5月15日23时至次日4时,冉某入住山东青岛市国风大酒店803房间,趁805房间客人熟睡,偷走1200元现金及2部手机。
2006年5月20日21时许至次日5时,冉某入住山东烟台市汇泉宾馆,采取挖墙打洞的方式窃取王某人民币6700元及手机1部;窃取徐某人民币3000元及手机1部。
2006年5月24日凌晨,冉某入住山东临沂市汇东商务酒店519房间,趁隔壁客人熟睡,窃取手机和现金。
2006年11月19日2时至8时,冉某入住北京市中土大厦1504房间,采取挖墙打洞的方式进入1505房间,趁宋先生熟睡,窃取其笔记本电脑1部、手机1部和现金。
凿壁偷盗步骤
1、冉某先用水将墙角泼湿,使得石膏板变软
2、虽然冉某钻洞时有一定的声响,但事主因睡得很沉,没有察觉,而是第二天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窃
3、在准备挖洞的区域先挖出一个小孔,以便观察对方屋内的情况,选择下手的时机
4、等待隔壁房客睡熟后,冉某钻进屋内进行盗窃(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