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同乡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同乡会会务工作正常开展, 促进同乡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特制定同乡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 收入管理
同乡会的收入主要来自会员费,捐赠和赞助。出纳收到会费,捐款或赞助后要开出收据交与付款人并在收入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收入汇总后,与财务主管共同核实签收,然后交出纳保管。会员费按照成人每年$5-$10 ,学生或老人每年$2-$5为标准来收取。
二、 支出管理
本会的经费使用依据民主理财,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按照《同乡会章程》规定的事务范围和发展方向进行合理使用。目前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办公费(含办公文具费、文印费等)
2. 场地、器械等租赁费。
3. 联谊活动消耗用品费。
4. 捐赠人指定的专款专用。
5. 理事会批准的其它费用开支。
三、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制度
1. 同乡会财务原则上不办理预借款,费用开支遵循先申请后支出的原则。
2. 开支的审批人以及审批限额具体为:
a. 50及50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同意。如会长为经办人,则需副会长为审批人。
b. 50元至100元(含)以内的开支需由会长及两名理事会成员审批同意。
c. 100元以上的开支需由会长及至少半数理事会成员审批同意。
3. 所有发票均需经办人和审批人共同签名后,方可在财务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财务人员可拒绝报帐。
4. 财务人员须详细记录日常经费的使用情况,年终要进行财务总结。大型联谊活动结束后要将收支明细表尽快报理事会审核并供会员查询。
5. 年终报表需经财务主管审核,报理事会通过后,经电邮向全体会员公布。年终报表需印制两份,一份由财务主管和会长签收后存档,另外一份留财务部门参考查阅。
川渝同乡会
2008年11月
为了保障同乡会会务工作正常开展, 促进同乡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特制定同乡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 收入管理
同乡会的收入主要来自会员费,捐赠和赞助。出纳收到会费,捐款或赞助后要开出收据交与付款人并在收入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收入汇总后,与财务主管共同核实签收,然后交出纳保管。会员费按照成人每年$5-$10 ,学生或老人每年$2-$5为标准来收取。
二、 支出管理
本会的经费使用依据民主理财,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按照《同乡会章程》规定的事务范围和发展方向进行合理使用。目前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办公费(含办公文具费、文印费等)
2. 场地、器械等租赁费。
3. 联谊活动消耗用品费。
4. 捐赠人指定的专款专用。
5. 理事会批准的其它费用开支。
三、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制度
1. 同乡会财务原则上不办理预借款,费用开支遵循先申请后支出的原则。
2. 开支的审批人以及审批限额具体为:
a. 50及50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同意。如会长为经办人,则需副会长为审批人。
b. 50元至100元(含)以内的开支需由会长及两名理事会成员审批同意。
c. 100元以上的开支需由会长及至少半数理事会成员审批同意。
3. 所有发票均需经办人和审批人共同签名后,方可在财务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财务人员可拒绝报帐。
4. 财务人员须详细记录日常经费的使用情况,年终要进行财务总结。大型联谊活动结束后要将收支明细表尽快报理事会审核并供会员查询。
5. 年终报表需经财务主管审核,报理事会通过后,经电邮向全体会员公布。年终报表需印制两份,一份由财务主管和会长签收后存档,另外一份留财务部门参考查阅。
川渝同乡会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