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最近回国了, 这个消息准吗? “ 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Vivien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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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 英华论坛

近来屡屡发生:海外华人在机场遭边防检查官员”劫持”
信源:无忧论坛|编辑:2009-02-05| 网址:http://www.popyard.org 抄送朋友|打印保留

【八阕】郑重声明:本则消息未经严格核实,也不代表《八阕》观点。【八阕】一个劳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地方:http://www.popyard.org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近来屡屡发生海外华人在机场出境时遭出入境边防检查官员”劫持”事件, 令许多海外华人深感震惊的同时, 也极其难受.

事 情是这样的: 从奥运会后, 中国政府便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即凡是加入外国国籍并没有把户口注销的, 一律不准出境. 这就导致了上述”劫持”事件的发生. 很多华人持合法的中国签证入境探亲或商务活动, 当他们结束探亲访友后准备离境时却被突然告知他们在中国的户口还没注销, 必须注销后才能出境. 北京, 上海及其他的城市已陆续发生了多起这类事件. 这些华人被搞的措手不及. 户口在北京, 上海的还好办, 可怜那些户口在其他城市的华人, 他们必须再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注销户口. 机票作废是小事, 很多人因此耽误了工作, 学习或其他重要的事情. 那些拖家带口的就更惨了.

” 劫持”事件在北美的一些网站引起了热烈讨论. 一位网友说: “按理说持外国护照回国, 要求消户也正常, 毕竟中国目前不承认双重国籍, 国籍都没了, 户口自然就无效, 但边检的做法太不合理, 也太不尽人情了”. 另一位网友感慨: 当祖国有难时我们站出来出钱出力, 可祖国却要对我们这些爱国的海外华人”斩草除根”, 的确让人心寒. 还有一位网友发问: 政府为什么花那么多精力,资源用来核查华人是否消户而不是用来对付外逃的贪官.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 很多人出国时在国内还有房子, 银行, 股票帐户, 这些都是用身份证办理的, 突然强制消户确实让人措手不及, 并且感情上难以接受. 一时间, 消户, 限制出境成了网上的主流话题.

中 国人移民到海外, 很多人都非常的不容易. 但即使再难, 广大的华人对祖(籍)国还是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因此, 当西藏发生暴力事件, 无辜的人们失去生命的时候, 是广大的海外华人站出来跟藏独做坚决的斗争; 当四川发生大地震时, 又是广大的海外华人出来踊跃的捐款, 都希望为灾区的老百姓出点力, 也尽一份游子之心. 可是, 等华人需要回国要个方便时, 中国大使馆却把我们这些海外华人同其他的外国人一样对待. 奥运会其间收紧签证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很多人希望在国内多呆一段时间, 有的甚至买好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往返机票. 等他们去大使馆办理签证时, 却被生硬的告知, 只能给一个月. 难怪一些华人气愤的说: 闹藏独时你们大使馆动员我们出来同他们斗争, 四川地震, 你们大使馆又号召我们华人踊跃捐款, 可到了我们要回家看望亲人时你们却给我们设置障碍, 真是让人寒心那.

有人说, 中国的国籍是世界上最难取得的. 这话一点不假. 不仅加入中国国籍难于上青天, 就是我们这些海外华人因种种原因想要恢复原来的中国国籍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表面上, 只要你提交个申请表格及相关的证件后几个工作日就可办成. 可是其中的提交在中国的外国人居留证就使所有的人望而却步, 因为你必须要有中国的绿卡才有资格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而所有的人都知道, 中国的绿卡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取得. 因而, 虽然中国的”国籍法”上有一条”只要有特殊情况就可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但实际上是几乎不可操作的. 新闻网曾登过一篇文章讲的是在斐济岛的一些东莞籍华人在1987年斐济发生针对华人的骚乱事件后返回祖国, 希望能恢复中国国籍, 但十几年过去了, 他们仍然不符合绿卡条件, 无法恢复中国国籍, 每年还要花费很多钱往返香港办签证.还有一些日籍老华人希望老了能落叶归根, 但听了驻日大使介绍了申请恢复国籍的条件后也都知难而进, 打了退堂鼓, 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提出申请. 的确, 这么看来在中国几年时间你也听不到什么人能恢复中国国籍也就不足为奇了.

进入21世纪的中国, 同世界的经济发展联系的愈来愈紧密, 中国正在重新成为一个自信的大国. 这种国力, 自信心的不断提高也需要广大海外华人的积极参与. 需要的时候拼命拉拢, 不需要的时候就一脚登开的做法是不会得到大多数华人的认可的. 广大的华人衷心地希望中国政府, 国务院侨办能不断完善, 制定出更加积极, 包容, 也更加实用和自信的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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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eard about it and think it is true.
 
既然加入了外国国籍,那个户口,也是名存实亡了。作为个人来说,为了避免麻烦,还不如回去的时候,主动先注销了户口。那么出境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麻烦了。

有一段时间,是需要吊销户口,才能拿到“出境卡”。后来,取消“出境卡”,遗留下这个问题。

如果中国取消户口制度,大家就都省去麻烦。
 
以后一家一个入籍,留一个中国户口就比较好了。。呵呵,歪主意。。
 
一但入籍,即使是中国人的血统,却不再是中国人。既然选择了这么做,就不应该再埋怨了。不管制度合不合理,那毕竟是现行制度,是得要执行的。而且知道此制度,为什么不遵守呢?那不是知法犯法么?反过来,如果是加拿大有这个要求,有几个人敢违反呢?
 
自己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既然选了放弃中国国籍

中国就没有保留你户口的必要。想两边都得好处,是行不通的。方便不方便,也是放弃前就该考虑好的问题。
 
是真的. 我爸的中国户籍就前几个星期查出来让去注销了........
 
中国就没有保留你户口的必要。想两边都得好处,是行不通的。方便不方便,也是放弃前就该考虑好的问题。

“吃两头”的,大有人在啊。嘿
 
是真的. 我爸的中国户籍就前几个星期查出来让去注销了........
怎么查的?

能说一下详情吗?
 
我道觉得中国大使馆给华人签证,表示承认你的新护照新国籍,既然中国国籍自动失效
,你在中国所有一切与国籍相关都与你无关,只要你持新护照没在中国违法。

其实海关阻止你出境是非法的,按理说可以找加拿大驻中国领事出面。

〉很多华人持合法的中国签证入境探亲或商务活动, 当他们结束探亲访友后准备离境时却被突然〉告知他们在中国的户口还没注销, 必须注销后才能出境.
 
(1)目前情况是大的机场在出境如旅客数据已经更新的要检查户籍, 并向其他机场推行, 不光是上海机场. 而户籍清理是从一些2线省会开始, 然后到大城市. 里面有好几类. 但对移民的户籍会持续清理. 是决心完善单一国籍制度. 这样大家被清理是早晚的事情.

(2)大家当初移民出国在边防都有记录的. 在给你放行时候, 也在电脑里留下你的出国原因. 另外, 有些人出国时候在户籍所在地也有记录的.如果还在出入境这一关口, 那问题不大. 但现在出入境信息也和户籍系统共享数据, 随着数据分批转入共享系统, 都会被清查. 而你正好碰到你的数据已经被装载, 如你不自己在出境, 你就是倒霉的一个, 要付出比正常多的价格. 多买飞机票或被限制入境, 试你的情况而定. 即使这次没问题, 公安在慢, 1-2年也该转载全部数据了.

(3)已用中护照进来的, 在下次出入时候在边防也回被查. 也有不一定是在边防被查的. 我们就有客户在国内被要求离开的. 是在他户口所在地户籍清理, 会被查出来. 并在换护照和身份证时候, 也有这问题. 对以前是移民出去的, 现在户籍清理程序是要提供有效绿卡 驻外大事馆认*证的未入籍证明. 你能搞定加国未入国籍和驻外大事馆认*证? 不能的话, 你的后果会比更严重. 我们有另一个拿中护照进来被查出, 后果真的比较惨, 并短期内很多事情来不及处理. 在国内其间, 中国身份工作所交4金公司会部分, 如被查出来, 是不让你提取的, 白交了. 这样还不如外籍上班, 因为老外征税点高.

(4)拿中护照近来后, 在香港出境, 目前也不行了. 要保证同一护照, 进出对应.

(5)目前被在机场要求的比例在提高, 也有人没问题的. 估计是你的数据是否在已经装载一批里. 你们在这网站也可看到有人. 并我公司的客户也有好几个.

(6)有些人拿过外国护照回国的, 下次在拿中国就更头脑不清楚.

(7)现在就算有关系也很难. 没人敢拿公务员位置开玩笑. 并你要几个部门同时有关系, 光出入境就有不同的单位. 几个部门都有更新注销你护照的权利.

以上事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很多人觉得心里不舒服, 各种话都有. 但这是事实。大家没法改变政策, 保持心态, 面对现实才是要做的. 和你们一样, 我本人也面临同样情况. 以后也要拿签证合法途径进来.

分析:

问题. 因为几个单位同步做清理, 单一国籍和户口更正是早晚的事情. 如果碰巧你的资料不在边防, 但下次你还会被堵, 挺多1年. 但你不知道你是否是这批, 是的话, 塔上罚金和飞机费用. 顺应趋势的话,还是后出境, 不然不知道会触雷.

拿中护照或已经拿中护照进来, 那比注销户籍严重多. 你总要换护照或国内其他信息更新, 并国内正在做户籍清理, 被查也是时间问题. 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清理, 整天担心. 并以后你要回加,也很难用HK等做中转了。有机会出去后, 老实那外护照进来了.在国内你永远不知道政策的变化,或有其他措施。

事情总有双面性. 其实真的想穿了,在中国生活, 就是个签证. 到中国签证都能搞定。 如没有户口, 就每次在国内续签了, 也省飞机票。然后到一些国家旅游不用象中护照要签证的。另外, 在国内有些事情是用外籍容易的,也不用每天提心钓胆和每次都为这烦恼, 生活放心了。如在中国没工作, 你在中也没太意思。有工作,你公司会帮你办工签的。自己做生意, 和这就没关系。 如你还是主要在北美, 那更没关系的。
 
转个熟人的经历: 我是怎样为女儿取得中国护照的

2001年我博士毕业后带着儿子从加拿大到北京大学工作。因我是加拿大身份,儿子却是拿着美国护照,被告知“没有先例”。结果费了好一番周折,才给儿子办成了“外国人居留证”。当时就已经发现国内的所谓人才优惠政策往往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在实际运作中常给归国人员带来重重困难。

按下儿子不表。两年后女儿在北京出生,我这才发现国内在国籍和户籍问题上从法律理念到实际操作,全是一笔糊涂帐。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女儿于2003年8月在协和医院出生。因我是加拿大公民,她母亲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我们在国内都没有户口,更没有什么“准生证”,女儿自然不能在国内落户。反正我原本就打算让她和我一样使用“外国人居留证”的身份,因此很快就到加拿大大使馆为她办理了护照,接下来就是请学院的外事人员去替她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回复很快就来了:女儿在中国出生,母亲系中国籍;按照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女儿被认定为中国籍,因此“外国人居留证”申请被退回。

我苦笑。即无法申请中国户口,又不认加拿大护照,难道我女儿是黑户口不成?再说,我自己也是在中国出生,我的母亲也是中国籍,为什么我的加拿大身份又被承认了?

拿这话去问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对方满怀同情地建议:你先领一张中国公民出境卡带女儿出境,然后拿着女儿的加拿大护照到国外的中国领馆去申请签证,就能以加拿大身份入境;然后我们就发给“外国人居留证”。

此计虽妙,但兹事体大,在中国领馆申请签证,可能不止一两天的功夫;而我们既回国工作,在加拿大已无居所。幸亏我身为大学教授,还有寒暑假可以利用;又亏得我妹妹恰巧在加州买了房子。于是让女儿以未明之身,一直待到2004年夏天。此时女儿尚未断奶,离不开妈妈,我们只好一家四口一起飞往加州。

潜意识中在领馆一定还会有麻烦,所以到妹妹家后的第二天就急着去旧金山领馆申请签证。果然,领馆签证处的官员回复:我无法认定你女儿的国籍,必须请示国内。

我一听慌了:可别白跑一趟,说不定还弄得女儿回不了国。赶忙说,我们就是按照出入境管理处的指示来的。

“那是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我们得请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我不由暗地埋怨自己轻信北京市的随口一句建议。问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回音,回答说在规定的领取签证时间内回来,应该就有决定。

事已至此,只能听天由命。等到了时间,满怀希望地回到领馆,结果却听到了最不愿听到的回答:“对不起,公安部认定你女儿属于中国籍”。

此时不论我如何争辩,都已于事无补。对方一付公事公办的架式。我在绝望之余,只好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既然我女儿被认定是中国籍,就请发给中国护照,好让我们一起回国”。

这个要求天经地义,对方当然无法拒绝。于是数天以后,我为女儿领到了在国内不上户口就领不到的中国护照。有意思的是,对方明知女儿拥有加拿大国籍,却不得不发给中国护照,公然违反国籍法,这也凸显了国籍法的落伍。

现在回想此事,中国国籍法在规定上和操作上,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如我女儿的情形,父亲为外籍,母亲也已放弃中国居民身份,国籍法却硬性规定父女必须持不同国籍,毫无合理性可言。估计国籍法公布时,可能还没有什么拿了国外绿卡又住在国内的人,以致留下一个大漏洞。今天光是中关村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这种情形。

其次,就算孩子出生时可以认定是中国籍,但人家一旦取得了外国护照,等于是放弃了中国身份,不如就顺水推舟的发给居留签证吧。偏偏在执行上又没有灵活性。而且我和女儿一样出生时是中国公民,为什么我的外籍身份又自然而然地被承认呢?可见公安部在执行国籍法时缺乏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三,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程序上的不同认识,以及受委托颁发签证的领馆官员的无所适从,充分说明了这种随意性和不一致性。结果是我们全家为此事白跑了一趟美国。唯一的安慰是,和家人团聚了几星期,又为女儿取得了本不该取得的中国护照。

但是最后,虽然我女儿取得了中国护照,却因为依然无从在北京上户口,今后尚有无数麻烦。比较而言,我和儿子拿着北京市发给的“外国人居留证”,反而在北京住得名正言顺,令人啼笑皆非。

附记:我所在的光华管理学院在过去三年里来了二、三十个归国博士,其中有不少是拖家带口的。最新来的一对年轻夫妇,都是在美国名校教书,有了绿卡,但一对出生在美国的儿女的身份却也成了问题:若是算美国公民吧,因为父母不是“外国人”(两人尚未入美籍),孩子也不能获得长期的“外国人居留证”,而且因为孩子出生时父母尚未取得绿卡,中国国籍法也不承认他们的外籍身份;若是算中国公民吧,孩子已经是就学年龄,没有户口,如何处置?因为事关国家法律,学院也爱莫能助。夫妇二人为此苦恼不已,甚至在考虑返回美国。

(许德音,北京大学)
 
去掉这部分人,中国看来能少个几百万,几千万人。
 
[FONT=宋体]奇了![/FONT]
[FONT=宋体]我觉得,中国边防检查人员要求注销户口的事,在逻辑上不具有普遍性。[/FONT]

[FONT=宋体]以“李四”为例。[/FONT]
[FONT=宋体]假设,李四当年没有注销户口,就移民了加拿大,并且在若干年后,取得了加拿大国籍和护照。[/FONT]
[FONT=宋体]当他拿到加拿大护照时,加拿大政府没有义务通知中国,说: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就是原来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FONT]Si Li[FONT=宋体]”拿加拿大护照回中国,随后持同一个护照出境,边检人员就没办法把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与原来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联系起来。因为同名的人太多了。更何况这个名字现在也只剩下拼音了。[/FONT]
[FONT=宋体]即使把生日也联系上,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同一天出生,而且叫“[/FONT]Si Li[FONT=宋体]”的也有很多。更何况,有些人在取得加拿大国籍时,有机会改名字。例如[/FONT][FONT=宋体],“[/FONT]Si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改名叫[/FONT][FONT=宋体]“[/FONT]Sam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了。[/FONT]
[FONT=宋体]即使全中国的数据都联网,如果不与加拿大的数据联网,并且把二者对应起来,就不能确定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或“[/FONT]Sam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就是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不确定,就没法要求“[/FONT]Si Li[FONT=宋体]”去注销户口。[/FONT]

[FONT=宋体]你可能会说:“你太小看中国政府的能力了”。这对少数民运分子、和毒贩子等,中国政府可以“盯上”他们,但对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就困难了。[/FONT]
[FONT=宋体]除非“[/FONT]Si Li[FONT=宋体]”在回国期间,还拿他的中国身份办事(如更换身份证等),否则,如果他不触及它,边检人员就有困难。因而,作为一项政策来实行,就缺少了可操作性。[/FONT]
 
[FONT=宋体]奇了![/FONT]
[FONT=宋体]我觉得,中国边防检查人员要求注销户口的事,在逻辑上不具有普遍性。[/FONT]

[FONT=宋体]以“李四”为例。[/FONT]
[FONT=宋体]假设,李四当年没有注销户口,就移民了加拿大,并且在若干年后,取得了加拿大国籍和护照。[/FONT]
[FONT=宋体]当他拿到加拿大护照时,加拿大政府没有义务通知中国,说: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就是原来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FONT]Si Li[FONT=宋体]”拿加拿大护照回中国,随后持同一个护照出境,边检人员就没办法把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与原来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联系起来。因为同名的人太多了。更何况这个名字现在也只剩下拼音了。[/FONT]
[FONT=宋体]即使把生日也联系上,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同一天出生,而且叫“[/FONT]Si Li[FONT=宋体]”的也有很多。更何况,有些人在取得加拿大国籍时,有机会改名字。例如[/FONT][FONT=宋体],“[/FONT]Si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改名叫[/FONT][FONT=宋体]“[/FONT]Sam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了。[/FONT]
[FONT=宋体]即使全中国的数据都联网,如果不与加拿大的数据联网,并且把二者对应起来,就不能确定这个“[/FONT]Si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或“[/FONT]Sam Li[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就是那个“李四[/FONT](Li S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不确定,就没法要求“[/FONT]Si Li[FONT=宋体]”去注销户口。[/FONT]

[FONT=宋体]你可能会说:“你太小看中国政府的能力了”。这对少数民运分子、和毒贩子等,中国政府可以“盯上”他们,但对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就困难了。[/FONT]
[FONT=宋体]除非“[/FONT]Si Li[FONT=宋体]”在回国期间,还拿他的中国身份办事(如更换身份证等),否则,如果他不触及它,边检人员就有困难。因而,作为一项政策来实行,就缺少了可操作性。[/FONT]



在理。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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