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巨大革命的爆发,一定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因此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这大都是事后的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后来的认识。在当时,甚至许多身处各种矛盾中心的人物也往往没有意识到这种“不可避免”的即将来临。以孙中山、列宁的洞察力之强,对辛亥革命和十月革命的爆发尚都有“突然”之感,遑论他人。法国大革命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不过,当1789年5月5日三级会议开幕时,恐怕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将是一场伟大而残酷的革命的开端。第三等级没有意识到,国王路易十六更不会想到。
此时的法国,经过路易十四高度专制、王权无限扩大和路易十五的荒淫挥霍之后,像一个长期用力过度的发条,已经松弛下来,疲惫不堪。“旧制度”的法国社会分为三个等级,教士和贵族分属第一和第二等级,他们人数不足全国人口的1%,却占有30%以上的全国土地,而且享有种种免税特权。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工人和农民统称为第三等级,占人口的99%,人均财产极少却负担着全国的纳税义务,政治权利则最少。
当路易十六于1774年即位时,国家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从这时起,他就为克服财政危机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放弃前任国王们某些过分专制、挥霍的做法,更重要的是想扩大税源,对特权阶层也开始征税。但皇室的挥霍并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对特权阶层征税又严重触犯其利益,引起他们强烈反对,最后,路易十六不得不将力主改革的财政总监杜尔果解职了事。
继任财政总监内克尔吸取杜尔果改革的教训,将解决财政危机的重点从“开源”转向“节流”,想缩减皇室和内臣的巨大开支,结果遭到皇室众多成员和实权在握的内臣们强烈反对,其结局与杜尔果一样,也被路易十六解职。几年后,路易十六又不得不接受新财政总监卡隆的建议,召开“显贵会议”,还是想命令特权等级也负担土地税和印花税。结果,仍是卡隆在特权等级的反对下倒台。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巨大压力之下,路易十六长达十数年的几次财政改革完全失败。
严重的财政危机而又无法解决必定是严重的社会危机的反映,需要进行较大的社会变革。对此,路易十六却毫无认识,一直将其看作是“财政危机”而不是“社会危机”,只想在财政体制上作些小修小补。实际上,仅有一些财经制度的修补,所谓改革根本无济于事。法国革命史专家米涅在其经典之作《法国革命史》中写道:对一架已经破败的机器来说,“改行仁政和继行暴政同样都是困难的,因为进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权阶层服从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时弊,路易十六既不是个革新家,也不是个专横暴戾的君王”。
这就注定了路易十六的朝代,从他登基到革命爆发,一直是一个长期进行改革而并无结果的朝代。长期改革而鲜有成效,反过来又加重财政危机。恰恰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扩大税收,朝廷决定召开三级会议。或许,路易十六事后为这一决定而悔恨终身。
在专制达到顶点的路易十四时代,国王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他公开声称“朕即国家”,可以任意强征新税,国王有处置臣民财产的绝对权力,因此所有的捐税、关税全部进入国库,是否征税、如何征税、怎样使用这些钱财,完全由他决定,不受任何监督、制约。但路易十六时代,国王已完全没有当年“太阳王”的权威,而且,“第三等级”已有极大的发展,力量空前强大,且其“纳税人”意识经过启蒙已空前觉醒。
此时的“纳税人”明确意识到,政府的财政全是来自纳税人的“奉献”,进一步说,“政府”其实是纳税人供养的。税收的本质是纳税人将原本自己拥有的一部分私人财产上缴政府,以换取政府的服务。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的财产的安全或快乐的享用这些财产”。纳税人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让渡给政府,就有权限制政府的征税权,有权了解政府是如何花自己的钱的,有权监督政府,有权参政议政,有权要求政府保证自己公民权的落实和不受侵犯。现在,第三等级早就不满足于纳税最多、权利最少的地位,只要有合适的机遇,它就要将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要重新“改写”社会结构,重新分配权力。
此次国王要召开的三级会议,恰为已经觉醒的第三等级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会。所以,此次三级会议注定不会是一个仅与财政有关的会议,而必然是一个重新划分社会权利与权力的会议。第三等级的代表将不仅仅是作为纳税人,而也是作为立法者来参加这次会议的。对此,国王和居于统治阶级地位的第一、第二等级(僧侣、贵族)竟没有丝毫察觉,在三级会议召开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没有任何防止纠纷的准备,更没有任何社会改革的方案和事先对第三等级可能提出的社会要求的因应谋划。
此时的法国,经过路易十四高度专制、王权无限扩大和路易十五的荒淫挥霍之后,像一个长期用力过度的发条,已经松弛下来,疲惫不堪。“旧制度”的法国社会分为三个等级,教士和贵族分属第一和第二等级,他们人数不足全国人口的1%,却占有30%以上的全国土地,而且享有种种免税特权。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工人和农民统称为第三等级,占人口的99%,人均财产极少却负担着全国的纳税义务,政治权利则最少。
当路易十六于1774年即位时,国家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从这时起,他就为克服财政危机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放弃前任国王们某些过分专制、挥霍的做法,更重要的是想扩大税源,对特权阶层也开始征税。但皇室的挥霍并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对特权阶层征税又严重触犯其利益,引起他们强烈反对,最后,路易十六不得不将力主改革的财政总监杜尔果解职了事。
继任财政总监内克尔吸取杜尔果改革的教训,将解决财政危机的重点从“开源”转向“节流”,想缩减皇室和内臣的巨大开支,结果遭到皇室众多成员和实权在握的内臣们强烈反对,其结局与杜尔果一样,也被路易十六解职。几年后,路易十六又不得不接受新财政总监卡隆的建议,召开“显贵会议”,还是想命令特权等级也负担土地税和印花税。结果,仍是卡隆在特权等级的反对下倒台。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巨大压力之下,路易十六长达十数年的几次财政改革完全失败。
严重的财政危机而又无法解决必定是严重的社会危机的反映,需要进行较大的社会变革。对此,路易十六却毫无认识,一直将其看作是“财政危机”而不是“社会危机”,只想在财政体制上作些小修小补。实际上,仅有一些财经制度的修补,所谓改革根本无济于事。法国革命史专家米涅在其经典之作《法国革命史》中写道:对一架已经破败的机器来说,“改行仁政和继行暴政同样都是困难的,因为进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权阶层服从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时弊,路易十六既不是个革新家,也不是个专横暴戾的君王”。
这就注定了路易十六的朝代,从他登基到革命爆发,一直是一个长期进行改革而并无结果的朝代。长期改革而鲜有成效,反过来又加重财政危机。恰恰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扩大税收,朝廷决定召开三级会议。或许,路易十六事后为这一决定而悔恨终身。
在专制达到顶点的路易十四时代,国王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他公开声称“朕即国家”,可以任意强征新税,国王有处置臣民财产的绝对权力,因此所有的捐税、关税全部进入国库,是否征税、如何征税、怎样使用这些钱财,完全由他决定,不受任何监督、制约。但路易十六时代,国王已完全没有当年“太阳王”的权威,而且,“第三等级”已有极大的发展,力量空前强大,且其“纳税人”意识经过启蒙已空前觉醒。
此时的“纳税人”明确意识到,政府的财政全是来自纳税人的“奉献”,进一步说,“政府”其实是纳税人供养的。税收的本质是纳税人将原本自己拥有的一部分私人财产上缴政府,以换取政府的服务。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的财产的安全或快乐的享用这些财产”。纳税人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让渡给政府,就有权限制政府的征税权,有权了解政府是如何花自己的钱的,有权监督政府,有权参政议政,有权要求政府保证自己公民权的落实和不受侵犯。现在,第三等级早就不满足于纳税最多、权利最少的地位,只要有合适的机遇,它就要将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要重新“改写”社会结构,重新分配权力。
此次国王要召开的三级会议,恰为已经觉醒的第三等级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会。所以,此次三级会议注定不会是一个仅与财政有关的会议,而必然是一个重新划分社会权利与权力的会议。第三等级的代表将不仅仅是作为纳税人,而也是作为立法者来参加这次会议的。对此,国王和居于统治阶级地位的第一、第二等级(僧侣、贵族)竟没有丝毫察觉,在三级会议召开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没有任何防止纠纷的准备,更没有任何社会改革的方案和事先对第三等级可能提出的社会要求的因应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