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   ——响水“11.27”事故新闻协调工作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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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
  ——响水“11?27”事故新闻协调工作的主要做法
  
  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24日)
  
  11月27日,我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启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应急预案,在市县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过问下,在市县事故处理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宣传研究协调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全面展开新闻接待和协调工作。在事发后的十多天时间内,先后接待了新华社、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社、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中央电视台数字频道《安全在线》、江苏电视台等21家各类新闻媒体的69名新闻记者。由于反应敏捷、措施得当、协调到位,特别是在市内主要媒体的大力支持下,整个协调工作平稳有序,正面舆论引导有力,主流声音突出,有效抑制了谣言传播的空间,阻止和避免了不实报道和媒体炒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为妥善处理事故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做到“三个第一”,为新闻协调工作赢得主动权
  协调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11?27”爆炸事故10点11分左右发生后,我们接到通知后在11点多钟就赶到了事故现场。在初步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我们预感将有大批媒体记者蜂拥而来,当即决定当天在化工集中区管委会会议室设立临时记者接待处,在县城五洲宾馆专门设立新闻记者接待处,统一安排来响记者食宿。部机关全员发动,并从广电、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共抽调30 多人参与新闻宣传协调工作。同时,明确由宣传部四名副部长带队,兵分四路,分头做好事故现场、救治场所、新闻记者接待点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新闻记者在第一时间接待到位。对所有来响采访的记者,一经发现,并确认其身份后,我们一律将其邀请到五洲宾馆安排食宿。每日统计来响媒体记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提请指挥部控制事故现场,任何记者未经同意不允许进入采访拍照。同时,要求公安部门每日检查县城和陈家港大小宾馆、旅舍,发现记者入住立即报告。对来响记者,我们一视同仁,当作朋友,真诚相待,生活上关心,工作上配合,只要是合理的要求,都尽量满足,以此赢得他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新华社记者邓华林因临时有事要回南京,我们立即派专人专车全程陪同。在到达目的地后,仍然与记者进一步沟通,劝阻了他再次来响采访的念头。中央电视台《安全在线》栏目在事发后第三天,派出3名编导摄制人员到响水自行住进响水大酒店,准备进行采访,计划制作警示教育片在中央电视台数字频道播放。我们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并说服他们住到统一接待点,同时安排5名同志和一部专车跟踪服务。在七天的时间里,我们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24小时陪同,先后四次成功劝阻了他们的私自采访活动,最终使他们放弃采访计划。他们回京时,我们还派车专程将他们送到连云港,一直等到其登上火车后才返程。  

新闻通稿在第一时间提供给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最可怕的不是记者抢发新闻,而是记者抢发的不是政府发布的新闻。谁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谁就掌握了舆论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最为关键,在咨询传播如此迅速的今天,拖延时间无异是让更多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因此,我们经过指挥部批准,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5时许,就在事发地陈家港化工集中区管委会会议室向媒体记者提供书面新闻通稿,及时公布爆炸事故的初步情况;28日上午11时左右,在五洲宾馆,召开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29日下午5点半,又在五洲宾馆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收到了预期效果,来响记者比较满意。
  二、坚持“三个结合”,为新闻协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劝阻与疏导相结合。在事故第一现场,我们派驻的人员和化工集中区抽调的同志一起,昼夜巡逻,严防死守,坚决劝阻记者私自采访。期间,有3 批记者试图翻越联化围墙,深入现场采访,被巡逻组及时发现,当即劝离现场。事故发生当晚6点半,有两批记者刚抵达化工集中区就被发现,也被我们客气地请回五洲宾馆。   
在县人民医院等救治场所,为了给伤员创造安静的救治环境,我们坚持做到未经批准,确保无记者进入伤员病区进行采访,只要发现新闻记者,就主动上前接洽,认真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并设法统一安排到新闻记者接待点。
  在劝阻的同时,我们还高度重视疏导工作。坚持每天向事故处理指挥部汇报来访记者接待安排情况,并适时建议通过安排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将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新闻记者,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从事故发生到基本平息,我们提请指挥部先后召开了三次新闻发布会,并就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死亡人员身份等问题回答了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媒体记者提问,及时地解答了他们的疑问,收到了较好效果。
  坚持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对所有来响采访媒体,我们既一视同仁,又有所区别,坚持重要媒体重点对待,一般媒体一般对待。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影响大,权威性强,我们在接待陪同中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分管部长带一个小组全天候陪同,全程服务,随时掌握他们的采访行动方案。新华社记者邓华林、刘兆权在发了我们提供的新闻通稿后,多次要求去事故现场,并两次强行冲破工作人员的劝阻。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再三斟酌,报指挥部同意,29日上午我们陪同其前往,拍摄并刊发了监测空气和事故车件一角两张照片,客观地报道了事故现场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多家网站迅速转载,很快形成了主流声音,消除了中国青年报、三联生活周刊等少数媒体记者因受谣言蛊惑而产生的过激行为,最终使大部分记者服从或配合整个新闻协调工作。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集中力量做好记者接待点的新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以指挥部名义强化化工集中区、县人民医院、殡仪馆、联化科技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汽车出租公司等单位的责任,要求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和配合新闻宣传协调工作,密切关注来响采访记者的行踪并及时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接受采访。11月27日晚,当新华社江苏分社记者强行到县人民医院采访时,医护人员能从大局出发,婉拒其进入病房采访,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立即与县人民医院领导联系,并以治疗需要为由,把记者稳控在伤者病房外。12月5日上午,中央电视台《安全在线》栏目3名记者乘坐文华公司出租车前往陈家港沙荡村采访,并强行要求出租车司机关闭手机。在这种情况下,该司机乘他们不备之际,借用他人电话向公司总部作了报告,为成功劝阻这次采访活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   
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对记者实行集中接待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稳控,弊在他们易于互相联手,互通信息,给新闻协调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对此,我们采取了集中于分散并举的方法。中国青年报一记者自来响后一直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并多次强烈要求深入事故现场进行采访。11月27日,当我们发现他与新华社记者接触后,采取果断措施,特地将他单独安排到响水希尔顿大酒店,同时明确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带领3名工作人员24小时陪同。11月28日凌晨五点时分,该记者想悄悄离开,被我们陪同在酒店大厅的同志发现,及时进行劝阻。   
三、寻求“三个支持”,为新闻协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寻求上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部门领导支持。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初步弄清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部长当天从北京回盐城,直接赶到响水,亲自在五洲宾馆坐镇指挥协调工作。市新闻协调小组的有关同志当天下午就赶到事故现场,直接参与指导记者接待协调工作一直到基本结束。网络处的同志及时通报情况,帮助删除不实信息。市委常委、市委戴元湖秘书长多次亲自帮组协调安排新闻发布有关事宜。11月29日,市委常委、宣传部周德祥部长还亲自带领我们专程拜访了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张孙志军,副部长周世康,部务委员刘德海,新闻处长金伟忻、网络处长周锋以及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焦然、常务副总编辑李灿等,一一作了专题汇报。第二天又专门与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江苏网监处等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协调小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这次新闻协调工作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寻求媒体后方支持。这次新闻协调工作,我们得到了《中国县域经济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真诚关心和理解支持。《江苏法制报》先后来了四批记者,但通过我们做工作,都表示了很大的理解,没有给予报道。《江南时报》盐城记者站的负责同志在听了我们的情况介绍后,表示理解,当晚就撤回记者,并且也没有报道。《中国县域经济报》江苏记者站不但没有派记者前来采访,还主动帮助做好个别兄弟媒体的协调工作。
  寻求各界朋友支持。特别是响水籍在媒体或相关单位工作的同志,我们连夜同他们取得联系,汇报情况,请求他们疏通关系,帮助采用地方政府提供的新闻通稿,并淡化对此事的报道。国务院新闻办的一位响水籍同志帮助我们找到团中央分管《中国青年报》的书记向总编打招呼,要求淡化处理,不要炒作。射阳县委宣传部长周岚也积极帮助我们做好新华社记者的协调工作。  
12月4日下午,在参加江苏法制报盐城记者站成立五周年活动时,我们从一新闻媒体朋友处获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准备来响水采访“11.27” 事故。我们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迅速弄清报料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其社会背景,通过其工作聘用单位施加压力,同时,我们迅速与报料人取得联系,在灌云与其直接见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其同央视记者联系,说明报料与事实不符,劝阻其不来采访,从而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重大新闻采访事件。
 
南都:“响水经验”的危险信号
文章提交者:问题多多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前不久,《凤凰周刊》一位记者前往青岛采访崂山区山东头村巨额资金贿选一事时,被宣传部门获知,这位年轻的女记者随即接受了宣传部长妙语连珠的 “深刻教育”。该部长告诉记者,“媒体要是信任宣传部门,宣传部门也信任媒体,就是和谐社会了”,这就是该部长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至于负面报道,该部长定义如下:“报道前先来找宣传部的,就是正面报道;没有找宣传部的,就是负面报道”。

  你不得不佩服该部长的理论水平。连中央党校教授、高层智囊们都需要连篇累牍叙述的抽象概念,经他的独特解读,立刻变得鲜活易懂。

  不过,宣传部长的这些话,究竟只是教育一个无知小记者时信口拈来的段子,登不得大雅之堂。若是面对领导跟下属,相信部长先生还是会收起理论家的身段,正儿八经地戴上眼镜,宣读秘书拟好的枯燥讲稿。

  但历史和现实一次次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低估基层官员的创造能力和脸皮厚度。

  2007年的最后几天,在一些媒体人中间,流传着一篇题为《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的文章。文中,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将 “11·27事故”(11月27日10时15分,响水县化工园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后,响水县举全县之力,对来访记者的软禁、监视、跟踪、贿赂,对线人的威胁、利诱,以及对新闻现场的封锁,总结成“新闻协调工作”的一整套经验。

  文章所展现的“响水经验”,给尚有良知的媒体发出了这样一个信号:在一次又一次的经验总结背后,基层言论管制部门的成熟速度,已经大大超过了媒体拓展生存空间的速度。为了掩盖事情真相,突出“主流声音”,维护地方官员利益,响水县启动了一套禁止记者采访的应急预案。其组织之严密,安排之周全,手段之丰富,令人叹服。在响水方面强有力的、多管齐下的“新闻接待和协调工作”下,大批前往采访的记者,纵然施展“十八般武艺”,最终无不落入其天罗地网,铩羽而归。

  我们甚至看到,“防火防盗防记者”,俨然已经演化为“人民战争”。响水县委宣传部在文章中说,“12月5日上午,中央电视台《安全在线》栏目 3名记者乘坐文华公司出租车前往陈家港沙荡村采访,并强行要求出租车司机关闭手机。在这种情况下,该司机乘他们不备之际,借用他人电话向公司总部报告,为成功劝阻这次采访活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

  这个事例使人想起以前小学教科书上的抗日英雄王二小:一个被日本鬼子挟持带路的儿童团员,为了给八路军发信号,不惜牺牲年轻的生命。或许,在响水的官员们看来,这位有“觉悟”而机智的出租车司机,正是王二小的化身;而那3名不“服从或配合整个新闻协调工作”的记者,俨然是进村的日本鬼子,陷入 “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了。

  在尚有良知的人看来,响水县的官员们以他们的“响水”经验,书写了中国新闻史的耻辱一页。但言论管制部门自有其逻辑——媒体是需要无条件服从政府的,否则就是不实报道、谣言和炒作,就需要被当作敌人一样对待。

  在这场敌我战争中,媒体的生存空间正越来越狭窄。“响水”经验,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

  □黄鸣
 
响水经验汇报
Admin 于 周二 一月 01, 2008 11:36 pm

江苏盐城禁止采访,给记者找小姐

李润文(中国青年报记者)
 
11月27日10时15分,响水县化工园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  

事故发生后,盐城市立即启动了一套禁止记者采访的采访的应急预案,不惜采用武力威胁,软禁记者,重金收买、色相利诱等方式收买记者,阻挠采访。
当天下午3时30分,新华社、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等多家媒体到达事故现场,路口已被数十名警察和保安封 锁,记者采访、拍摄时,遭到警察阻拦,并强制他们离开现场。
  
当晚,江苏省各家媒体记者均接到单位电话,要求他们撤离,统一发新闻通稿。  
响水县委宣传部当晚邀请各家记者到一家娱乐城去唱歌。 
23时40分,本报记者到达响水县五洲宾馆,这里是响水县事故处理新闻发布会所在地,响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周庆大接待了本报记者,并安排住在了五洲酒店。让本报记者没想到的是,从见面开始,本报记者就被他们全面监控,被软禁在宾馆之内。
11月28日8时,周庆大来到房间,拿出一个信封,说是新闻通稿。

信封内一张纸裹着一叠钱。

"这是给你们的辛苦费",再三推辞,记者都没能把这个信封退还给对方,清点数目,正好一千元,据了解,所有记者都收到了1000元辛苦费。

9时,记者溜出了宾馆。 
警察在医院门口把守,盘问每一个进入医院的人,记者以亲友看病人的名义进入病区,住院部过道里都住满了伤员,穿制服的人来回巡逻,记者刚和一个伤员搭上话,就被医院医生和保安轰走。  
在联化公司门口,警察驱赶记者离开,有三个人跟着记者,禁止记者拍照、寻找当事人,直到记者离开园区。
 
一上午,响水县委宣传部、盐城市委宣传部拨打30多个电话,询问具体位置,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为由,要接记者回宾馆。 
下午,记者以寻找亲友名义到灌南县殡仪馆,联化公司一名管理人员要求看记者身份证,并强行扣留了记者和所乘的出租车,撕扯记者衣领,强行搜身、搜车,威胁出租车司机,"记下牌照以后收拾你"。 
恰逢宣传部打来电话,记者要求报警,对方才放行,但一直驾车跟踪。回到宾馆,记者立即向响水县县委宣传部、盐城市委宣传部负责人通报此事,对方不予理睬。记者提出到事故现场、到医院采访,对方以联系采访为托词,限制记者离开房间。 
28 日晚,记者以无法上网为由,提出换酒店,多次交涉,对方四名工作人员以"为记者服务、保护记者安全"为由,陪同去了另一家酒店。

他们同时开了三间房,记者被安排在最里面的房间。晚上,不断提出请记者去洗澡、洗脚、按摩、唱歌、打牌、吃饭,多次提出要给记者找小姐。记者严词拒绝了他们。四个人一直呆在记者房间,使记者无法工作,直到晚上一点,其中一人直接住在记者房间。 
在记者再三要求下,他才离开了房间。 
11月29日5时30分,记者悄悄离开了房间,刚走到宾馆大堂内一名保安在值班,宣传部两名工作人员睡在大堂的沙发上。 
看到记者要走,保安立即叫醒了宣传部工作人员,来不及穿鞋,两人扑上来死死拉住记者,无奈,记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 
早晨9时,记者要离开酒店,但被对方强行堵在房间内,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仍以正在联系之中为由拖延。  
记者就他们干涉独立采访向盐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姜友新提出强烈抗议,对方不予理睬。在强烈要求之下,宣传部门带新华社记者进入厂区,在距离爆炸现场50米远的地方拍了照片,这是事故发生后,新闻媒体发出的唯一现场图片。  
整整一上午,都被堵在宾馆房间,打私人电话都有人旁听,宾馆固定电话记者压根不敢使用。  
本报记者与新华社记者双方商定联合行动。对方预谋强行隔离两家新闻单位记者,他们担心记者互通信息。  
下午,新华社记者邓华宁要回南京,对方护送他回去。趁着混乱,新华社记者刘兆权与本报记者上了停在宾馆后院的新华社的采访车。

十几个人立即蜂拥过来,拦截、试图打开车门上车,有人拉上了一扇大门,趁着另一扇大门还没关上,采访车冲出了宾馆。  
恰逢没车,十几个人慌了神,一路狂奔,到处拦车追踪。  
采访车连拐了三个弯,穿过了一个农贸市场彻底甩掉了他们。邓华宁发短信说,盐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姜友新十分恼火,命令盐城市交警查新华社车牌,看记者到底去了那里。  
采访结束后,记者晚上返回宾馆,在正常洗浴后,记者正在休息,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进入房间,响水县宣传部副部长极力撺掇让记者选一个,到其他房间去做按摩,被记者拒绝。  
新华社记者刘兆权也有同样遭遇,前后有几拨女子进入房间要为他做按摩,最终没有得逞。

11月30日  
早晨起床后发现,新华社的采访车被两辆车彻底堵住,无法出车。整整一天,记者被困在宾馆,当天下午,应记者多次要求,响水县召开第二次新闻发部会,记者采访当事人的要求被拒绝。  
约好了一个采访对象,但无法脱身,只好让新华社司机小韩去见采访对象。
18时,小韩下楼看车,响水县委有人跟在他身后,转了几个弯还是甩不掉,小韩突然撒腿就跑,两人在马路上展开长跑大赛,侦察兵出身的小韩终于在跑了2000多米之后成功的甩掉了跟踪者,与采访对象接上头,重新约定了采访时间、地点。  
当晚,包括司机在内,我们三人又一次遭到骚扰,宣传部一再提出要把小姐送到房间来,最终没有得逞。  
12月1日  
本报记者与新华社记者商定,暂时撤离响水县,彻底甩掉他们后再回来采访。
  
盐城市委、响水县委两辆车护送记者离开了盐城,并送记者上了通往扬州的高速路,在一路上,先后出现了三辆盐城牌照的车辆时前时后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司机小韩断定是跟踪车辆,直到我们进入扬州市,跟踪车辆才消失。
 
1日晚19时30分,记者再次返回,担心车辆目标太大,主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包车到响水县,2日0时,终于见到了幸者,讲述了事故发生经过。他说,厂里、村里都已经开过会,警告他们不准和记者接触,禁止相互谈论此事。
 
自事故发生后,民间谣言流传甚广,有人甚至称死亡人数过百人,厂里曾用卡车偷偷拉运尸体。
事故发生后,有知情人在网上发帖,议论爆炸事件,但相关内容帖子都被删除。
 
 3月底,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在张家港召开了“宣传部长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班”。会上,对江苏盐城响水县围堵记者,打压舆论的“响水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了解,这次培训,邀请了中央党校一位秦姓副教授讲课。会上,这位教授把江苏响水对付记者的办法当做完美典型向宣传部长们推荐。还当场让盐城市宣传部副部长姜友新站起来,让大家认识一下,强力推介她的做法。

2007年底,江苏响水县发生化工厂爆炸,大批记者前往采访。响水县宣传部举全县之力,对来访记者进行软禁、监视、跟踪和贿赂,对线人进行威胁、利诱,对新闻现场进行封锁。

后来,响水县委宣传部其总结成“新闻协调工作”的一整套经验,写成《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一文,在宣传系统内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并发上当地网站。

该文写道,“对所有来响采访的记者,一经发现,我们一律将其邀请到五洲宾馆安排食宿。同时,要求公安部门每日检查县城和陈家港大小宾馆、旅舍,发现记者入住立即报告。” 并说,“对来响记者,我们一视同仁,当作朋友,真诚相待,生活上关心,工作上配合。”

一位记者撰文回忆,在响水采访期间,曾被软禁在宾馆之内,并收到当地宣传部门放在新闻通稿里的封口费红包,宣传部工作人员甚至提出要给他和新华社记者找“小姐”,也就是性工作者。

响水县委宣传部的总结中还披露,为了封杀报道,响水宣传部寻求“寻求上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部门领导支持。”涉及江苏省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

最后,在多管齐下的“新闻接待和协调工作”下,前往采访的记者,大多未能发出有影响力的报道,按响水官方的说法,“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重大新闻采访事件”。

当地消息称,创造“响水经验”有功的响水县委书记潘道津即将升任徐州副市长。江苏的新闻界人士告诉记者,“中央党校的教授在公开场合叫宣传部长们这么干,这种导向太恶劣了。
 
来源:赤峰党建网站
http://www.cfdj.gov.cn/news/News_View.asp?NewsID=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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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慧 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

中青年干部论坛  加入时间:2009-3-31 16:20:47  admin  点击:116
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
 
随着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各地宣传部门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对维护新闻安全,营造宽松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听了上海复旦大学孟建教授的讲座之后,感触颇深。
众所周知,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灾难性、非规律性、高度的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等特征,实质是非程序化决策问题。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宣传部门是党的耳目和喉舌,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参谋部、工作部,担负着政治宣传、理论学习、思想教育、舆论引导、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到反应敏捷、措施得当、协调到位,正面舆论引导有力,主流媒体声音突出,有效抑制谣言传播空间,坚决阻止和避免不实报道和媒体炒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具体而言,宣传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主要是做到“三个坚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四个及时”,在为舆情监控赢得主动权方面下功夫
突发事件爆发后,宣传部门要在适当时机启动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实施舆情监控措施。
及时搞好舆情监测与收集。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与访谈,关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举行各种会议,参与群众信访,广泛收集舆情信息,及时、动态性地了解和掌握有关突发事件舆情的最新进展。特别是涉及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事件的舆情信息,要实施重点监测与收集。
及时搞好舆情的分析与挖掘。宣传部门要对所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比较、鉴别、筛选、总结、归纳、分类,同时要善于拓展舆情的深度,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编写、报送高质量的舆情快报,及时地供应急管理决策者参考。由于舆情未必是对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客观、科学的认识,“舆情不可恃”,不能直接作为应急管理决策的依据。同时,舆情信息的价值判断不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宣传部门要注重舆情搜集的全面性,并掌握从舆情信息中“淘金”的本领。
及时搞好舆情的控制与引导。舆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对于那些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舆情,对于受国外组织挑唆、借突发事件玷污国家形象的舆情,宣传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搞好舆情公关。舆情公关要做到公开透明,不能采取“鸵鸟”政策,不能遮掩;迅速及时,以权威声音占领信息空间;双向沟通,既要及时发布信息,又要注重舆情监控;协调统一,用一个声音讲话;直接沟通,减少信息传递的层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及时控制流言传播。在舆情监控中,还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策略地应对流言,这直接关系到突发事件影响的深度、广度和解决时效的快慢。“流言”中的“流”是相对于“源”而言的;流言是中性的,谣言是恶意的,流言中出于恶意而捏造的为谣言。两者都是没有根据的消息。应对不同种类的流言,要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愿望型流言,从内容上看,一般都是公众心目中普遍存在的、现实中未能或不能满足的要求、愿望、梦想等。公众内心期待的东西一旦被表述出来,立即会引起普遍的共鸣,传播迅速。善于制造和利用流言的人将人们的愿望化为传播流言的动力,而后选择加载自己要传播的内容。应对愿望型流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细心引导,润物无声,逐步打消某些人的不合理期望与不现实幻想。
焦虑型流言,一般与公众对自己生存、安全等低层次需求出现的焦虑与恐惧等有关。当战争、自然灾害、瘟疫、政变等社会危机发生,社会性恐慌、悲观、绝望等公众情绪紧张时期里,尤其流行。此时,往往正面的信息为人所质疑,对反面、甚至是荒谬的信息反而被抱以“宁可信其有,绝不信其无”的态度。应对焦虑型流言,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迅速及时地向相关群众和部分不明真相的人讲明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影响、危害,打消焦虑和恐惧。
攻击型流言,也就是谣言,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是被刻意制造出来的,二是它有明确的攻击对象和明确的受益者。应对攻击型流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优势,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披露流言制造者的阴谋所在,并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主要板块、主要栏目立体式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正压邪,以正制邪,从而达到以正视听的目的。
二、坚持“三个第一”,在为新闻宣传创造有利条件方面下功夫
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就赶到事发现场。在初步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之后,要迅即设立临时记者接待处,并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新闻宣传协调工作。同时,要分头做好事发现场、上访群众集会地、新闻记者接待点等处的调处以及后勤保障工作,为各方记者提供真实信息和优质服务。
新闻记者在第一时间接待到位。对所有针对突发事件来采访的记者,宣传部门一经发现,并确认其身份后,要一律将其邀请到政府统一接待站点。依据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复杂程度,建立现场采访许可制度。对前来采访的各级各类媒体记者,要一视同仁,当作朋友,真诚相待,生活上关心,工作上配合,只要是合理的要求,都要创造条件尽量满足,以此赢得他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新闻通稿在第一时间提供给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记者抢发新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记者抢发的新闻有可能是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的,不是政府统一发布的新闻,这种新闻是带有片面性的,不但不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真相,反而会混淆视听,造成负面危害和影响。因而,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积极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和事件处理的主导权。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最为关键,在资讯传播如此迅速的今天,拖延时间无异是让更多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喀旗在应对“金峰污染事件”中,旗委宣传部在经请示指挥部批准后,在事件发生的当天下午5时许,就在事发地金峰集团会议室向媒体记者提供书面新闻通稿,及时公布“污染事件”的初步情况和真实内幕;第二天上午,在锦山宾馆,召开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第三天下午,又在锦山宾馆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收到了预期效果,赢得了来旗采访记者的满意和认可。
三、坚持寻求“两个支持”,在为新闻协调提供坚强保障方面下功夫
寻求上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部门领导支持。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门要在初步弄清基本情况后,立即向本级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宣传部长既要亲自坐阵统一指挥协调,又要统筹安排好新闻、广电、网络、报纸等媒体参与对口协调工作。要及时成立新闻协调小组,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直接参与指导记者接待协调工作一直到基本结束。信息中心要及时通报情况,帮助删除不实信息。宣传部门分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要亲自组织协调安排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并一一逐级向上作专题汇报,与上级新闻媒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寻求媒体后方支持。宣传部门在新闻协调工作中,还要通过工作沟通、感化交流、谅解备忘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寻求媒体后方的大力支持。如:我们在处理“金峰污染”事件中,就得到了多家国家级新闻媒体的真诚关心和理解支持。《内蒙古日报》驻赤峰记者站还主动帮助我们做好个别兄弟媒体真相告知和情况沟通协调工作。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宣传部门一定要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一方面要正视和接受媒体监督,另一方面也要防范不实的报道,维护新闻安全,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蔡永慧:中共喀喇沁旗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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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祥诉赤峰市金峰铜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案
作者: 来源:CLAPV 日期: 今日/总浏览:1/3305​
原告:韩祥,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镇四十家子村农民

被告:内蒙古赤峰市金峰铜业有限公司

结果:一审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中心”正帮助原告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案件介绍:1998 年5月,原告的大片林木果树的叶子突然出现了各种色斑,逐渐坏死,最后树木也整株整株的死亡了。1998年12月,受中央电视台的委托,中国林科院森林生 态环境和保护研究所指派尚鹤博士到现场进行了勘测,取样和检测分析,得出了原告的果树林木是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急性毒死的结论。1998年12月赤峰市环境 监测中心站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出示了该站于1998年10月16日—17日对当地唯一大气二氧化硫污染源赤峰市金峰铜业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该报告显 示被告铜冶炼厂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9.6倍,排放量超标2.9倍。至此,事实非常清楚,赤峰金峰铜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底建成后,非法超标排放二氧 化硫直接导致了原告的果树林木成片死亡。原告于2000年1月在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帮助下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 赔偿损失1403847.46元。赤峰中院委托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鉴定的结论是:林木死亡原因不是二氧化硫所致,而是病虫害及立地 条件差等因素造成。法院开庭审理于2000年8月21日判决:“原告果园林木受损死亡属实,但经本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原告林木受损死亡原因并非二氧 化硫污染所致,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以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于2000年9月在我中心的帮助下上诉于内蒙古高级 人民法院,中心提请全国人大环资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监督,内蒙高级法院于2001年1月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心”正在帮助原告向最高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向各位不畏各种困难为公众揭示事实真相的新闻工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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