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驻加大使:中国半数经济犯都匿藏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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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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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 特约记者苏秋报道,据中国前驻加拿大大使梅平日前透露,在目前中国公安部列出的40到50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中,有一半匿藏在加拿大。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24日报道,曾经担任中国驻加大使6年半之久的“加拿大通”梅平,日前以中国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身份,率领五人代表团对加拿大进行访问。梅平22日在加拿大接受了媒体采访,畅论加中关系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他在谈及赖昌星案时说,中方并不想将遣返赖昌星与“特许旅游目的地协议”(ADS)挂钩,但梅平认为赖昌星案有象征意义,如果赖案不说清楚的话,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济犯罪分子潜逃加拿大,而ADS就为这些人在加拿大寻求政治避难提供了潜在的渠道。

  梅平透露,在目前中国公安部列出的40到50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中,有一半便是匿藏在加拿大。他希望加中双方用智慧去解决这一问题。梅平强调,加中之间的协商并不会干涉加拿大的司法判决。

  梅平还表示,加方大多数人士认为政府目前的对华政策是“停滞不前”、“过时”以及“不成熟”的,梅平指出,加中之间有着传统的友谊,远在19世纪,温哥华已经与中国建立起“海上丝绸之路”。“改善和巩固中加关系符合加拿大的核心利益。”
 
环球时报 特约记者苏秋或者这位大使是法盲。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这类人都应该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者"疑犯"。
 
环球时报 特约记者苏秋或者这位大使是法盲。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这类人都应该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者"疑犯"。
其实那位记者和你都对。而你骂他们,这是你的不对。为什么呢?

世界上有两大法律体系,就是大陆法体系与海洋法体系。大陆法体系在犯人未审前,先假定他有罪,而后再审判是否真有罪。海洋法体系刚好相反。那位记者和大使是用大陆法来看犯人,故称罪犯,而你在加拿大,习惯用海洋法来看未审之犯人,故称疑犯。角度不同,称谓各异。
 
"中国公安部列出的40到50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 -- so they are 经济犯罪分子

--- same as in North America, if FBI 列出的在逃犯罪分子, they are 犯罪分子.
 
其实那位记者和你都对。而你骂他们,这是你的不对。为什么呢?

世界上有两大法律体系,就是大陆法体系与海洋法体系。大陆法体系在犯人未审前,先假定他有罪,而后再审判是否真有罪。海洋法体系刚好相反。那位记者和大使是用大陆法来看犯人,故称罪犯,而你在加拿大,习惯用海洋法来看未审之犯人,故称疑犯。角度不同,称谓各异。

曾拜读过你的“大陆法体系与海洋法体系”说。

不尽然也。中国大陆也常用,如果不是全部用的话,“疑犯”、“犯罪嫌疑人”这一法律术语。

疑犯, 犯罪嫌疑人 - Google Search=
 
曾拜读过你的“大陆法体系与海洋法体系”说。

不尽然也。中国大陆也常用,如果不是全部用的话,“疑犯”、“犯罪嫌疑人”这一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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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也包括我在肉,对法律术语是不什了了的。这『疑犯』讲法或者是受香港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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