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回顾 - 汉奸发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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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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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坛子上"汉奸"颇多,让我们重读奇文<<汉奸发生学>>,该文当年曾蒙<<解放军日报>>发威狠批。


汉奸发生学

作者:李零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但它无疑是
咱们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
本指汉族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
(随其不同的历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
些古人、死人,最晚离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就连抗日战争
也没赶上。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辩有关。
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
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
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于男人就象贞操之于女
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不在原因(缘何
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他们对
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
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
人觉得“侠谷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我们看历史,只问
个人的“有骨头”、“没骨头”,往往失诸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
相当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
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后来秦并六
国,统一者并非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
亡秦,陈涉、吴广是楚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
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
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
他不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
没跑。但也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
大家对子胥非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
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齿,扬言“我必覆楚”。他说“子能覆楚,
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
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
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
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楚竟因此而复。所以
“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
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
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
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
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
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
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
的“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
此。司马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
卫青、霍去病、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
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
法守职”、“少言不泄”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
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
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国不能道辞”,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
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
作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
二书,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
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
自结发大小七十于战,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
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
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
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
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血战浚稽山。虽
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遣余卒溃围,
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怕死,
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
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
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
母弟妻子尽诛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
“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
但是如果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
即由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
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
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汉奸”。〖注1〗

读《史》、《汉》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
“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
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
地方吏治虽号称“破觚为圜,斫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
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
“逗桡当斩”,“失期当斩”,“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
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
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
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
(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
〖注2〗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
去看他,告之“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
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说“归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
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覆。逼
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
潮是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
读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
他既不是寻常所见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
象,“冲冠一怒为红颜”,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
前半生(从一岁到三十二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三
十三到六十七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
清叛清,就连本阶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
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他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
树一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
家,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
孝节义(他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
军中的王牌,战斗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
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
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
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
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
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这样的困境,我想大
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历史是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
的他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
安内而后攘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
他也考虑过投降李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
官,专以抢掠金帛女人为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
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
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
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
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关的千钧一发之
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
清而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
胥救楚,实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
而治的南北朝局面。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
级仇”超过“民族恨”,“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
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
(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作出其最后选择,内心一定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
满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
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
厚禄,他都没有降。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
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
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
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有
所不同。它的代价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
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父讨贼是“义”)。
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
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
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
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
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
不由己,越滑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
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
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
如说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
到边将,从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
明却导致覆明,正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
“独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
藩,是效汉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
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
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
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
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
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
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
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
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
挽抱薪救火之误。本镇刺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
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
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
举,以帮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
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圆满,不
惜编造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
三十年的卧薪尝胆,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
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
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
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
种历史角色,还浓缩了“汉奸发生学”的曲折微妙。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
处死,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
取其辱,并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
型。

现在,因“胡汉之争”的消亡,“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尽管伴随
现代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
种族、民族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
被动适应,往往不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
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
着此类脆弱和敏感。比如近来人们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
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作于北京蓟门里寓所

〖注1〗:当然准确地说,这是一种“汉奸机制”。因为通常意义上的
汉奸都是个人而不是组织,都是明摆在面上而不是隐藏在背后。
〖注2〗:只有痛诋我们“汉奸传统深厚”的一位少数民族作家曾到外
蒙凭吊李陵,不但把卫青、霍去病骂了,就连苏武也没好辞,反而说“当
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见张承志
《杭盖怀李陵》(散文)

(原载《读书》一九九五年十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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