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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道院显然很早变成了“贵族妓院”,僧侣大概对俗家人士的横刀夺爱不甚满意。于是奖励修女同僧侣共破色戒,认为这样的破戒罪孽较小:一个修女受到肉欲和人类弱点的诱惑,违背了绝色的誓愿,她如果是同僧侣破戒而不是委身于俗人,那罪孽较小,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
本文摘自:《欧洲风化史:文艺复兴时代》作者:[德]爱德华·傅克斯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种种恶习,甚至加在一起,都赶不上罗马教会主要在文艺复兴时代表现出来的纵欲。文艺复兴时代的色欲横流,在修道院的历史条件中正好找到了极有利于纵欲的土壤.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处处感受到上面说到过的不便——在这个问题上,最难的是掌握分寸,适可而止。但是我们也不能泛泛地一笔带过,僧侣的纵欲,开始其实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对独身制的抗议。我们已经谈过禁婚绝色的历史起源。它的结果对我们同样重要。这个结果很久以前便相当清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独身制在教会的手里变成了最重要的统治手段。它之所以成为最重要的统治手段,当然是由于它的经济意义。教会积累起来的财富靠了独身制得以集中而不致分散,得以代代相传而不致消失。
既然天主教这样的宗教团体共奉一个大权独揽的首脑,那么,各修道院领地凡有所扩大,都表示着整个教会势力范围的扩大。僧侣的独身,是把僧侣同地方的、局部的利益分开的惟一手段,能让僧侣成为下级服从上级的驯服工具,乖乖听命于教皇。放弃绝色制度,对于教会来说,不啻是放弃统治的可能性。随着修道院日益成为教会重要的统治工具,特别是随着独身制在积累大量财富方面的好处日益明显,最初是为了本团体的利益而自愿作出的、自由遵守的决定,如今变成了所有僧团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在11世纪,格列高列七世颁布了禁婚敕令,宣布神父一概不得结婚。一度悉听自便的节欲逐渐变成了必须执行的法律,绝色的誓愿被宣布是最高的德行。
然而,血气的力量要比人为的规定更强大。只有部分僧侣能驾御血气,控制血气。所以,最严格的救令和惩罚都没有什么成效。最丑恶的反自然恶习开始蔓延,而比是明目张胆,而针对这恶习发布的敕令也同样的直言不讳。巴黎举行的教会会议决定要注意别让“ 修士和神父搞鸡奸”,“主教们应仔细检查卧房,封死一切可疑的门及其他危险的地点”,别让“修女们睡在一张床上”等等。因为引起这类恶习的原因并没有消除,所以这些措施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才奏效。正因为这样,教会方面节节让步。到最后,绝色已经不是彻底弃绝色欲,而只是像上面所说的,排斥那种会使教皇的财源减少、势力范围缩小的性关系形式。
不准僧侣结婚,同时却允许他们有情妇。这一让步之所以明智,在于教会的剥削策略能从这让步中取得极大的好处。教皇获得了油水巨大而源源不断的新财源,因为大多数这一类的赦罪符都卖给了僧侣。教会的那些了不起的诡辩家立刻发明了适当的说法来缓和矛盾。14世纪,在僧侣是否有权结婚的问题上又爆发了一轮激烈的争论。许多僧侣坚持恢复这个权利,而法国教会有影响的著名导师热尔松用以下的理由来为僧侣的不绝色辩护:
“僧侣在满足性欲的时候,是否违背了绝色的誓愿?不,绝色的誓愿只是表示弃绝婚姻。所以,僧侣即使做出极不道德的行为,只要没有结婚,就不能算违背绝色的誓愿。”
热尔松只是稍稍限制了僧侣的自由:
“尽量做得秘密些,别在节日里,别在神圣的地方,也别同未嫁的姑娘发生关系。”
热尔松的说法自然有点自以为是。不过,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钱袋遇到了危险,得救救钱袋,那只好下点大本钱。到最后又发明了一个原因,据说僧侣养姘妇是为了教徒。还是这个热尔松在另一处说:
“如果神父有姘妇,那对本教区的教徒当然是个很大的罪恶的诱惑,但如果他去侵犯女教徒的贞操,那对教徒是更大的罪恶的诱惑。”
不管怎么说,这样总算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办法,禁婚这个问题的解决符合教会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符合教会的利益。神父如今可以大模大样地养姘妇;主教以及教皇的金库,财源
滚滚而来;而神父结婚对教廷构成的威胁则被排除了。如今,罪人反倒是那些居然恪守绝色誓愿的神父,他们叫主教们收不到后者十分热衷的“养姘妇税”。不过,西克斯特四世(1471—1484)解决了这尴尬局面。他简化了手续,要求所有的神父一律交纳这笔税,不管他们有没有姘妇。这个办法不仅能生财,而且还有个优点,那就是没有一个罪人能滑过去。
宗教狂往往满足于这样的要求:“如果做不到圣洁的生活,那至少别明目张胆干见不得人的事。” 这个要求由来已久,最早的抗议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1020年在帕维亚会议上,本尼狄克八世指责僧侣主要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偷偷地犯罪,而是明目张胆、彰明较著地为非作歹。达米亚尼主教也是在11世纪写道:“如果神父偷偷地寻欢作乐,那还可以容忍,但是公开养个姘妇,还腆着个肚子,带一群吵吵闹闹的孩子,那就不能不叫教会感到耻辱。”有时,教皇确实觉得自己过于宽大,问心有愧,以致圣心震怒,加重了处罚,提高了神父非法姘居的税额,而且幅度很大。教皇大怒,有两个好处:他对罪人处理较严了;教会的财富也有所增加。
僧侣中的姘居现象极为普遍。因为这事实是家喻户晓的,所以我们只需引两段文字。泰纳写道:
1563年巡视下奥地利五个世袭地区的修道院,几乎在所有修道院里都发现了姘妇、妻子和孩子。例如在绍坦的本笃会修道院,九个僧侣共有七个姘妇、两个妻子和九个他们的子女;哈斯坦的十八个本笃会修士有十二个姘妇、十二个妻子和十二个孩子;阿格拉的四十名修女有十九个孩子;等等。”
关于同一时期的巴伐利亚有这样的报道:“上一次巡视巴伐利亚时,发现饼居十分普遍,僧侣中未必能找到三四个人没有姘妇或秘密的妻子。”
因为教会的财源是靠剥削别人的劳动,所以非法姘居不仅仅是满足自然的需要,表现了比大多数纯契约性的婚姻都更高级的性关系形式,而且必定会在各处都蜕变为一贯的淫乱。这肯定发生得很早,因为据情理判断应当如此。在12世纪初,科隆附近德茨的路佩特修道院长写道:
“有些神父不愿结婚,因为结婚违反教会的法律;然而却不绝色,相反,他们更加下流,因为没有任何夫妇关系约束他们,他们更容易见异思迁。”
几百年内大致都是如此。约在1520年问世的纽伦堡著名长诗《真理的胜利》中说:
“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女人还不够,那他就弄两个,弄三个,看他的高兴。哪一个不中他的意,便把她扔了再弄一个,多少都随他的便。”
历史的条件决定了道德的放荡。道德的放荡失去了任何的节制和约束。它的表现多种多样,常常是群体的通淫。成千上万的修道院成为“无耻和种种恶习的大本营”。在修道院里,普里阿波斯和维纳斯的香火最盛。修女和妓女往往是同义词。有句谚语说:“她不是修女就是妓女”。另一句谚语说:“她下面是妓女,上面是修女。”还有说:“神父一叫,修女就开门。”按照民众的说法(说得自有道理),世界上压根儿没有冰清玉洁的修女。“只有三个修女守身如玉:一个逃走了,另一个跳河淹死了,第三个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大家一致认为僧侣只干坏事,一有机会就干。谚语说:“得让僧侣双手捧住杯子,不然他的手会在桌子底下乱摸。”
许多修道院是生意兴隆的妓院。这方面有不少谚语和俗话:“奥古斯丁会的修女到夜里都希望枕头土有两个头”,“许多修道院里,床底下总是有两双鞋”,“僧侣兄弟早晨看见方丈床底下有双女鞋,方丈说:哪个花园里都有杂草。”’机要秘书布克哈特谈到罗马时说:“罗马几乎所有的修道院都成了藏垢纳污的地方。”这句话适用于罗马,同样也适用于整个基督教世界。
德国、西班牙、法国,当然还有意大利,不少修道院没有一间禅房是清净之地,夜里总有客人上门,或男客,或女宾。在许多地方,修道院是附近一带贵族最喜欢的客店。威风凛凛的骑士在那里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维纳斯赐予他最酣畅的欢娱,其他任何地方在这方面都比不上修道院。客人在这里寻花问柳,丑态百出,比在妓院更加放浪,而且还不用付钱。要求于他们的只是力量,只是充沛的体力。许许多多的小说和诙谐故事里都有这方面的描写。修道院常常是最好玩的娱乐场所,所以贵族常常成群结队到这里来住几天,跳舞,弄音乐,做游戏,以及享受维纳斯的其他礼物。我们从许多文字记载中得知,在这样的贵族来访期间,修女的表现可以同最老练的爱情祭司比个高低。这类娱乐百分之九十到最后会变成群体的通淫,任何纲常都置诸脑后,一切欲望都任意发泄。
把往昔理想化的人,企图利用大众的无知,妄说这类记载纯属诽谤。但一切否认和掩盖都无济于事,因为只要稍稍翻阅一下历史文献、纪事和报道,便会处处找到新的证据。作为一个例子,不妨看一下符腾堡伯爵艾贝哈特的一封信。这封信责备他的儿子同侍从在基尔海姆女修道院里胡作非为:
“前不久你到基尔海姆,深夜二时在修道院里跳舞。你还让你的那一帮人深夜闯进修道院。这还不算,你又邀请了你的弟弟。你们在那里又是跳舞又是叫喊,即使是在妓院里,这样做也是太过分了。”
乌尔姆附近的肖夫林根女修道院里也是这样的风气,也是这样的一味胡来,结果老百姓起来造反,教会当局不得不出面干预。卡斯特尔主教海姆布斯巡视期间,在修女的禅房里搜出不少内容不堪人目的信件、私配的大门钥匙、讲究的俗家服装,而且大多数修女都有身孕。
秦美伦纪事中有几则类似的报道,也是关于符腾堡的一座修道院的。作者把这座修道院叫做“贵族妓院”。斯特拉斯堡的一座修道院情况大致相同。它发生过一次火灾,从这次火灾的报道中我们对它的情况略知一二。
女修道院显然很早变成了“贵族妓院”,僧侣大概对俗家人士的横刀夺爱不甚满意。曾经有人奖励修女同僧侣共破色戒,认为这样的破戒罪孽较小。证据有孟狄卡(穷人)会会长亨利在1261年所作的声明:
“一个修女受到肉欲和人类弱点的诱惑,违背了绝色的誓愿,她如果是同僧侣破戒而不是委身于俗人,那罪孽较小,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
这个观点成了12世纪拉丁文讽刺长诗《爱情会议》的题材。不管怎么说,僧侣从来就不是傻瓜,他们在谈情说爱上特别有才能。关于这一点,所有讽刺作家如阿雷蒂诺、拉伯雷等人以及诙谐故事作者都是这样说的。另外还有许多俗话:“他强壮得像加尔默罗会修士”,或者“他好色像圣殿僧团兄弟”,或者说得更加难听:“淫妇嗅衣服就能嗅出加尔默罗会修士”,或“女人老远就能嗅出真正的卡普秦会修士”。
修道院里生活淫乱的后果,首先是“院墙里传出的不是唱赞美诗的声音,而是孩子的啼哭”。俗话反映了这类司空见惯的事情。“真奇怪,黑鸡的种,怎么出来了个白鸡蛋!”一个修女看到她的孩子长得不像那个本笃会修士,不由得惊奇地说。另一个修女生了双生子,悲叹道:“真是祸不单行!”俗话表明这类现象很普遍。“女修道院没有育婴堂,就好比庄稼人没有牛棚。”
淫乱的另一个后果较为悲惨。在修道院里,往往只把生孩子视为“罪孽”,尤其是生孩子有诸多的不便。所以女修道院盛行杀婴和堕胎。
秦美伦纪事里说:
“那些常有修女生孩子的修道院怎么办呢?天主保佑它们,至少让孩子活下来,别杀掉他们,为了天主的荣名把他们抚养成人。不过,有这样的传闻,说在这些修道院附近有池塘,禁止人们在那里用大渔网捕鱼,从来也不放水,不然没准会找到些什么能叫修道院丢脸、名声扫地的东西。”
另一位纪事作家尼玛地方的狄德里希,关于不来梅、乌得勒支和闵斯特的修道院是这样写的:
“僧侣和妓女一起住在修道院里,把修道院变成了妓院,在那里胡作非为。修女把自己的孩子都杀掉。”
修女生孩子是最大的罪孽,所以盛行堕胎。台纳兄弟合著的关于神父独身制的专题著作,搜集了大量资料,其中有些骇人听闻的例子,证明“恰恰是在最荒淫的修道院里,怀孕的修女遭到最残酷的虐待”。这倒好理解,历来都是如此:越是淫荡的婊子,把名声看得越重。也有这样的时候,教会变得仁慈一些,对怀孕的修女表示同情。比如,在阿维尼翁召开的会议上,禁止僧侣“把毒药或其他烈性药物给女人用于堕胎”。后来,“教会的荒淫无耻成了令人发指的脓疮”,由此而提出了要求神父有结婚的权利。此时教会再也不反对僧侣和修女千方百计地消除他们淫乱生活的后果。因此,费沙特有充分的权利在他的《神圣罗马帝国的蜂窝》中这样说:
“我们从每日的经验中得知,神圣罗马帝国甘心让它修道院里可爱的贞女们、修女们用药和偏方把果实在成熟之前就消灭,或者用丑恶的办法把她们刚刚生下来的婴儿杀死。”
如果这是教会下层的风气,那么,教会上层的荒淫无耻有过之而无不及。许多教皇对于下层僧侣简直是道德败坏的楷模。人民一针见血,用生动的语言把某些教皇叫做“至骚的罗马教皇”而不是“至圣的罗马教皇”,把许多红衣主教叫做“骚狗”。
对于这些外号,教廷史上有不少肮脏的事实可以做明白无误的解释。尼玛的狄德里希说约翰二十三世“据说在当布伦红衣主教的时候糟蹋过近二百个有夫之妇、寡妇和姑娘,还有许多修女”。
保罗三世在当教廷驻安科纳使节的时候,曾经因为强奸了一位年轻贵妇而不得不逃跑。他为了当上红衣主教,把自己的妹妹朱丽亚献给了亚历山大六世,自己则同二妹乱伦。卜尼法八世把自己的两个侄女纳为外宠。亚历山大六世任锡耶纳红衣主教时,主要的事迹是同别的主教及其他高级神职人员举办夜间舞会和晚会,邀请本城的贵妇淑媛参加,会上放荡异常,而她们的“丈夫、父亲和亲戚则不得人内”。庇护三世的许多情妇替他生了十二个子女。
文艺复兴时代最著名的几位教皇由于荡检逾闲而得了梅毒,其中有亚历山大六世、裘理二世和利奥十世。裘理二世的御医写道:“真是说来难为情,他的身体没有一处不是布满了可怕的淫乱的迹象。”据御前典礼官格拉西斯说,每逢星期五,他没法让人按惯例吻他的脚,因为他的脚患梅毒全部腐烂了。
宗教改革时期有一首讽刺诗,假托一个得梅毒烂掉了鼻子因而动手术的高级神职人员说话。这个脸上有梅毒特征的神职人员在诗里对自己的鼻子发表了一通声泪俱下的演说,把鼻子叫做“红衣主教,睿智的明镜,永远不会误入异端;教会的真正的柱石,堪为众人的楷模”,表示希望“它将来还会当上教皇”。
彼特拉克在他的一封著名的《公开信》(是写给全世界的)中,对当代及后世作了正确的评说:“抢劫、暴力、通奸,是淫乱的教皇的家常便饭:丈夫们被流放,省得他们罗嗦;他们的妻子被强奸,一旦有了身孕便还给他们,生了孩子之后再夺过来以满足基督在世代表的淫欲。”
除了这“自然的淫欲,还有反自然的淫欲,同样也很猖獗”,教会如果不从这些秽行中捞些好处,那就算背离了至为神圣的传统。荷兰神学家韦塞尔曾长期在罗马居留,是教皇的朋友。据他说,历任教皇都容许反自然的淫乱,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反自然的淫乱在高级神职人员中十分普遍,以致民间众口喧腾。这风气由来已久,11世纪时达米安主教便在他的《戈莫尔书》把它归纳出一整套。什么都得有序,连丑行陋习也不例外。
教皇宫廷里时兴的娱乐也很能说明问题。意大利最最美丽的高级妓女是教皇宫廷和红衣主教府邸的常客,在那里露面的频繁,是其他任何地方都比不上的。她们在那里参加喜庆活动,始终是那里最为璀璨夺目的中心。文艺复兴时代的一封信谈到一位红衣主教举行的酒宴,说是酒宴上西班牙妓女比罗马男人多。红衣主教波乔的滑稽小说,尤其是红衣主教比比耶纳的《卡兰德罗》之类的戏剧或马基雅维里更大胆的《曼陀罗花》,都充分说明了这圈子里的风气。
这种丑行陋习,最重要的一点倒不是教会高级人员有时竟成了骇人听闻的道德败坏的化身,而是这一类风气极为典型。
其所以典型,是因为合乎逻辑。在下级僧侣中典型的丑行陋习,在教会的上层,在它的顶峰必定会成为某种独一无二的巨大的火炬,其黑烟和毒气熏炙了下风地带。
教会作为等级森严的团体,由于其历史条件,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性的机构,在思想和政治上对整个基督教世界都有影响。正因为如此,它的道德腐败的过程必然会毒害整个世界。僧侣的道德败坏,就像我们在本章开始的时候所说的,必定对整个社会,对世俗社会的全部社会道德产生十分强烈的影响。宗教改革运动的一篇声讨教廷的檄文,确认了这个事实:
“……流风所及,德国不再祈祷,丧失了信教的虔诚。淫乱,乱伦,背誓,谋杀,偷盗,抢劫,放高利贷以及其他许多罪孽便是这风气的后果。”
这影响的流播,不仅仅是民众耳濡目染坏榜样的结果。僧侣一贯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不仅用于在经济上剥削大众,而且还用于满足私欲,满足自己的感官享受。僧侣不仅看到修女的身体会色心大动;面对健壮的农家姑娘和姣好的城市小家碧玉,那高耸的胸脯自然也会叫他们欲火如炽。“噢,不仅仅是修女的身体叫人馋涎欲滴!”神父把手伸向农家姑娘时这样惊叹。僧侣在同平民百姓家的女人打交道时发情更多更快,因为他们执行的宗教职能使他们同俗家妇女接触,比同修女更多更密切。再说,他们同俗家妇女谈情说爱的危险较小,至少没有那么多的麻烦。农民或市民的妻子一旦怀了孕,那个下了种的僧侣可以不必善其后,因为可以推到丈夫的头上。因此,他作为神父的活动给他渴求的享乐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好色的僧倡能够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女人身上满足自己的欲望。
教会的仆人演变成一味追求享乐的人之后,便会经常利用教会的权力、教会的统治手段来为他淫逸的生活服务。这些手段中主要的是听忏悔。听忏悔和忏悔室为勾引女人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听忏悔的神父不仅有权,而且有责任提出最最隐秘的问题。通过这个办法,听忏悔成了教会最重要最有力的政治统治手段,而好色的神父可以同时既为教会又为自己捞便宜。几百年来,几十万神父就是这样干的,而且至今还在这样干。许许多多僧侣猥亵的邪念倾注在勾引那些同他们接触的纯真女性上,兴致勃勃地聆听美貌的“女罪人”向他们倾诉最最隐秘的私情,或者把无邪的少女、盼望婚日到来的未婚妻或少妇弄得春情荡漾。
但,忏悔室里不仅仅是意淫。千百万妇女屈从于教会对心灵的统治,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肉体上也失去了贞洁。在那里,良知最容易麻木,怀疑最容易消释:神父只要宣布他的牺牲品的罪孽不是罪孽而是美德,就可以达到目的。几十万愚昧的妇女真诚地相信,她们心甘情愿地满足忏悔师最最放态的欲望便算是侍奉天主。薄伽丘那篇关于隐士阿利贝克的大胆的小说,是对这一类风化状况的经典的讽刺。许多教堂的忏悔室是人类有史以来为普里阿波斯和维纳斯建造的祭坛中最最卑污的。
关于这一点,可资佐证的是,连教会都无法容忍,决定干预,颁布了一些法令。1322年在牛津会议上,禁止“在黑魅魅的地方听女性忏悔”。三百年后,在1617年,坎伯雷大主教决定,“听女性忏悔不得在法器保藏室,须在教堂内宽敞的地方, “如果黑暗,须点蜡烛”。教会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至少在教堂内,限制神父对妇女动辄采取过于露骨的“救赎和祝福”的手法。
不言而喻,这类法令收效甚微,因为忏悔师有权邀请做忏悔的人去他的住处,或者随意到做忏悔的人的家里去。他的家访,一贯被认为是被访者的荣幸。在忏悔室里开头的喜剧,往往在这里演到了底,顺手到什么程度,自然取决于情势。有些忏悔室里演出的爱情话剧,比最热闹的妓院里更加放荡,所以有些社区,不仅所有年已及笄的少女都成了神父的玩物,连风韵犹存的妇女也无一幸免。在这些地方,母亲怀里的婴儿,往往是神父积极为女教徒祝福才出世的。谢肉节戏剧《论乡间居民》中说:
“你这样扯谎,真该天打五雷轰。我不过是不想叫你的朋友们看不起你,才没有说出你的姊姊至少已经同神父生了三个孩子。”
柯腾巴赫在他的《1523年马丁路德的辩护和责任》中,关于忏悔的结果这样写道:
“忏悔的第一个果实,是肚子里的果实,因为通过忏悔,有不少名叫私生子的孩子来到人间。他们的父母是忏悔师和做忏悔的女教徒。如果丈夫自无一用,那就得让忏悔师来帮忙。有时,忏悔师要同时安慰三十个女子。男人呵!你们真傻,竟让他们勾引你们的妻子、女儿和使女!”
上面提到过的台纳兄弟的作品中谈道:
“帕多瓦有个隐居修道士,是奥古斯丁会的僧侣,名叫安昔米罗。他把向他做忏悔的女子几乎个个都糟蹋了。后来他被控告,责令他把强奸的人一一说出来。他列举了本城高门大族许多少女和妇人的名字,其中也有审问他的秘书的妻子。在布雷西亚,一个神父开导那些向他做忏悔的妇女,说,她们对她们丈夫尽的义务,也得向他交纳什一税。”
一旦言语和手势都使不上劲,就用花招;而如果花招也失败,那就使用暴力,成千上万的女子在法衣圣器室,在神父的寓所,在自己的家里,甚至在忏悔室里横遭强暴。凯撒斯堡的海勒对他的同道弟兄提出了控诉状:
“你同妓女鬼混,你欺骗少女,蹂躏寡妇和有夫之妇,你糟蹋做忏悔的女子,且不说你破坏神圣婚姻的无耻,且不说为了你的无耻该把你活活烧死。”
每一个城市的历史在这方面都有大量的材料,足可以写一大本书,在作恶多端的行列里,既有社会的各个阶级,也有教会的各级神职人员。横陈在主教们柔软的床榻上的,有自愿或被迫奉献的贵族或市民阶级的丽人;而在隐居修道士狭小的禅房里,硬板床上躺着老百姓家的女仆.。老百姓有句谚语:“把僧侣放进门,他就要进里屋;把他放进里屋,他就要上床。”这话像数学定理一样的推翻不了,因为有上千个确凿的事实做证据。
老百姓在同修道院打交道时也得到类似的经验。“神父说:我爱我的羊群,但母羊比公羊更好。” 僧侣确实是这样想的,而且热心地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谁把老婆送到修道院里来,那他要什么都能得到,还奉送他一个孩子。”修道院里的女仆,她们的遭遇自然也常常如此。在男修道院中,市民和农民的妻子被僧侣勾引;而在女修道院里,她们则成为拉皮条的对象。
秦美伦纪事中说的不无根据:“聪明人不会让他虔诚的妻女到女修道院里去,而让她们待在家里,因为女修道院只能把她们教得很坏。”这位纪事作家强调“很坏”。
中世纪末及文艺复兴时代,大多数修道院不是神圣的场所,不是在那里持斋、戒色、祈祷,而是在那里拚命享受生活的乐趣。在这些修道院里,连平常的日子都过得并不清苦,而在节日里更是有充分的理由庆祝一番。他们的庆祝方式是(农村里至今还是这样)大吃大喝,弹弹唱唱,当然也少不了跳舞,跳舞得是男人同姑娘跳,那才有意思;光有男人跳的舞,那是开玩笑!——所以,从来不缺姑娘,而且,参加晚会的姑娘很少没有被主人温存一番的:僧侣在清静的禅房里以极其形象的方式向她们证明,“僧袍绝不表示戒色”。
凯撒斯堡的海勒根据他亲身的经验,对这一套十分清楚。下面这段话大概是他的经验之谈:
“如果在赶集的日子或者在别的时间,妇女去修道院同僧侣跳舞,然后又到他们的禅房里去单独谈话,那是明显的耻辱,不能听之任之。男修道院里不能有妇女,许多妇女进修道院时还是规规矩矩的良家妇女,离开时已经成了婊子。”
如果寻欢作乐仅止于此,还有可说。有的更恶劣。有时,偶然(偶然性是个好帮手)灯火熄灭,那就不必叫朋友或女朋友到单身禅房或僻静的角落去两人合唱快乐的赞美诗。秦美伦纪事中提到,有一次,在女修道院里做客的几个贵族用这样的方法给沉沦在情欲中的修女“赦了罪”。
由于这类事实的存在,“修道院钟楼的影子都能叫人生孩子”或“在修道院的阴影里寸草不生,只有女人会生”之类的俗话谚语,这些被老百姓当做福音书来相信的俗话谚语,是对现实的评说,无非稍稍夸张了一些。可也因此而突显了事物的本质。
我们知道,人民曾经多次起事,企图反抗卑鄙龌龊的僧侣,但大多没有获胜,至多只取得局部的成功。这并不是因为民愤不够强烈,而是因为教会勾搭上了强大的统治阶级;或者,例如在意大利,几乎生活的全部经济基础都牢牢地掌握在教会手里。面对这样的原因,连最最强烈的道德义愤都无能为力。如果道德义愤激发的人民起事居然取得了重大的成果,那仍然是那些经济原因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战胜教会的统治是各国同样迫切的生存利益。
德国更是这样。
因此,德国早于其他国家,在16世纪,教会的实际道德已不再对社会道德发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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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道院显然很早变成了“贵族妓院”,僧侣大概对俗家人士的横刀夺爱不甚满意。于是奖励修女同僧侣共破色戒,认为这样的破戒罪孽较小:一个修女受到肉欲和人类弱点的诱惑,违背了绝色的誓愿,她如果是同僧侣破戒而不是委身于俗人,那罪孽较小,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
本文摘自:《欧洲风化史:文艺复兴时代》作者:[德]爱德华·傅克斯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种种恶习,甚至加在一起,都赶不上罗马教会主要在文艺复兴时代表现出来的纵欲。文艺复兴时代的色欲横流,在修道院的历史条件中正好找到了极有利于纵欲的土壤.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处处感受到上面说到过的不便——在这个问题上,最难的是掌握分寸,适可而止。但是我们也不能泛泛地一笔带过,僧侣的纵欲,开始其实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对独身制的抗议。我们已经谈过禁婚绝色的历史起源。它的结果对我们同样重要。这个结果很久以前便相当清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独身制在教会的手里变成了最重要的统治手段。它之所以成为最重要的统治手段,当然是由于它的经济意义。教会积累起来的财富靠了独身制得以集中而不致分散,得以代代相传而不致消失。
既然天主教这样的宗教团体共奉一个大权独揽的首脑,那么,各修道院领地凡有所扩大,都表示着整个教会势力范围的扩大。僧侣的独身,是把僧侣同地方的、局部的利益分开的惟一手段,能让僧侣成为下级服从上级的驯服工具,乖乖听命于教皇。放弃绝色制度,对于教会来说,不啻是放弃统治的可能性。随着修道院日益成为教会重要的统治工具,特别是随着独身制在积累大量财富方面的好处日益明显,最初是为了本团体的利益而自愿作出的、自由遵守的决定,如今变成了所有僧团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在11世纪,格列高列七世颁布了禁婚敕令,宣布神父一概不得结婚。一度悉听自便的节欲逐渐变成了必须执行的法律,绝色的誓愿被宣布是最高的德行。
然而,血气的力量要比人为的规定更强大。只有部分僧侣能驾御血气,控制血气。所以,最严格的救令和惩罚都没有什么成效。最丑恶的反自然恶习开始蔓延,而比是明目张胆,而针对这恶习发布的敕令也同样的直言不讳。巴黎举行的教会会议决定要注意别让“ 修士和神父搞鸡奸”,“主教们应仔细检查卧房,封死一切可疑的门及其他危险的地点”,别让“修女们睡在一张床上”等等。因为引起这类恶习的原因并没有消除,所以这些措施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才奏效。正因为这样,教会方面节节让步。到最后,绝色已经不是彻底弃绝色欲,而只是像上面所说的,排斥那种会使教皇的财源减少、势力范围缩小的性关系形式。
不准僧侣结婚,同时却允许他们有情妇。这一让步之所以明智,在于教会的剥削策略能从这让步中取得极大的好处。教皇获得了油水巨大而源源不断的新财源,因为大多数这一类的赦罪符都卖给了僧侣。教会的那些了不起的诡辩家立刻发明了适当的说法来缓和矛盾。14世纪,在僧侣是否有权结婚的问题上又爆发了一轮激烈的争论。许多僧侣坚持恢复这个权利,而法国教会有影响的著名导师热尔松用以下的理由来为僧侣的不绝色辩护:
“僧侣在满足性欲的时候,是否违背了绝色的誓愿?不,绝色的誓愿只是表示弃绝婚姻。所以,僧侣即使做出极不道德的行为,只要没有结婚,就不能算违背绝色的誓愿。”
热尔松只是稍稍限制了僧侣的自由:
“尽量做得秘密些,别在节日里,别在神圣的地方,也别同未嫁的姑娘发生关系。”
热尔松的说法自然有点自以为是。不过,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钱袋遇到了危险,得救救钱袋,那只好下点大本钱。到最后又发明了一个原因,据说僧侣养姘妇是为了教徒。还是这个热尔松在另一处说:
“如果神父有姘妇,那对本教区的教徒当然是个很大的罪恶的诱惑,但如果他去侵犯女教徒的贞操,那对教徒是更大的罪恶的诱惑。”
不管怎么说,这样总算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办法,禁婚这个问题的解决符合教会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符合教会的利益。神父如今可以大模大样地养姘妇;主教以及教皇的金库,财源
滚滚而来;而神父结婚对教廷构成的威胁则被排除了。如今,罪人反倒是那些居然恪守绝色誓愿的神父,他们叫主教们收不到后者十分热衷的“养姘妇税”。不过,西克斯特四世(1471—1484)解决了这尴尬局面。他简化了手续,要求所有的神父一律交纳这笔税,不管他们有没有姘妇。这个办法不仅能生财,而且还有个优点,那就是没有一个罪人能滑过去。
宗教狂往往满足于这样的要求:“如果做不到圣洁的生活,那至少别明目张胆干见不得人的事。” 这个要求由来已久,最早的抗议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1020年在帕维亚会议上,本尼狄克八世指责僧侣主要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偷偷地犯罪,而是明目张胆、彰明较著地为非作歹。达米亚尼主教也是在11世纪写道:“如果神父偷偷地寻欢作乐,那还可以容忍,但是公开养个姘妇,还腆着个肚子,带一群吵吵闹闹的孩子,那就不能不叫教会感到耻辱。”有时,教皇确实觉得自己过于宽大,问心有愧,以致圣心震怒,加重了处罚,提高了神父非法姘居的税额,而且幅度很大。教皇大怒,有两个好处:他对罪人处理较严了;教会的财富也有所增加。
僧侣中的姘居现象极为普遍。因为这事实是家喻户晓的,所以我们只需引两段文字。泰纳写道:
1563年巡视下奥地利五个世袭地区的修道院,几乎在所有修道院里都发现了姘妇、妻子和孩子。例如在绍坦的本笃会修道院,九个僧侣共有七个姘妇、两个妻子和九个他们的子女;哈斯坦的十八个本笃会修士有十二个姘妇、十二个妻子和十二个孩子;阿格拉的四十名修女有十九个孩子;等等。”
关于同一时期的巴伐利亚有这样的报道:“上一次巡视巴伐利亚时,发现饼居十分普遍,僧侣中未必能找到三四个人没有姘妇或秘密的妻子。”
因为教会的财源是靠剥削别人的劳动,所以非法姘居不仅仅是满足自然的需要,表现了比大多数纯契约性的婚姻都更高级的性关系形式,而且必定会在各处都蜕变为一贯的淫乱。这肯定发生得很早,因为据情理判断应当如此。在12世纪初,科隆附近德茨的路佩特修道院长写道:
“有些神父不愿结婚,因为结婚违反教会的法律;然而却不绝色,相反,他们更加下流,因为没有任何夫妇关系约束他们,他们更容易见异思迁。”
几百年内大致都是如此。约在1520年问世的纽伦堡著名长诗《真理的胜利》中说:
“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女人还不够,那他就弄两个,弄三个,看他的高兴。哪一个不中他的意,便把她扔了再弄一个,多少都随他的便。”
历史的条件决定了道德的放荡。道德的放荡失去了任何的节制和约束。它的表现多种多样,常常是群体的通淫。成千上万的修道院成为“无耻和种种恶习的大本营”。在修道院里,普里阿波斯和维纳斯的香火最盛。修女和妓女往往是同义词。有句谚语说:“她不是修女就是妓女”。另一句谚语说:“她下面是妓女,上面是修女。”还有说:“神父一叫,修女就开门。”按照民众的说法(说得自有道理),世界上压根儿没有冰清玉洁的修女。“只有三个修女守身如玉:一个逃走了,另一个跳河淹死了,第三个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大家一致认为僧侣只干坏事,一有机会就干。谚语说:“得让僧侣双手捧住杯子,不然他的手会在桌子底下乱摸。”
许多修道院是生意兴隆的妓院。这方面有不少谚语和俗话:“奥古斯丁会的修女到夜里都希望枕头土有两个头”,“许多修道院里,床底下总是有两双鞋”,“僧侣兄弟早晨看见方丈床底下有双女鞋,方丈说:哪个花园里都有杂草。”’机要秘书布克哈特谈到罗马时说:“罗马几乎所有的修道院都成了藏垢纳污的地方。”这句话适用于罗马,同样也适用于整个基督教世界。
德国、西班牙、法国,当然还有意大利,不少修道院没有一间禅房是清净之地,夜里总有客人上门,或男客,或女宾。在许多地方,修道院是附近一带贵族最喜欢的客店。威风凛凛的骑士在那里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维纳斯赐予他最酣畅的欢娱,其他任何地方在这方面都比不上修道院。客人在这里寻花问柳,丑态百出,比在妓院更加放浪,而且还不用付钱。要求于他们的只是力量,只是充沛的体力。许许多多的小说和诙谐故事里都有这方面的描写。修道院常常是最好玩的娱乐场所,所以贵族常常成群结队到这里来住几天,跳舞,弄音乐,做游戏,以及享受维纳斯的其他礼物。我们从许多文字记载中得知,在这样的贵族来访期间,修女的表现可以同最老练的爱情祭司比个高低。这类娱乐百分之九十到最后会变成群体的通淫,任何纲常都置诸脑后,一切欲望都任意发泄。
把往昔理想化的人,企图利用大众的无知,妄说这类记载纯属诽谤。但一切否认和掩盖都无济于事,因为只要稍稍翻阅一下历史文献、纪事和报道,便会处处找到新的证据。作为一个例子,不妨看一下符腾堡伯爵艾贝哈特的一封信。这封信责备他的儿子同侍从在基尔海姆女修道院里胡作非为:
“前不久你到基尔海姆,深夜二时在修道院里跳舞。你还让你的那一帮人深夜闯进修道院。这还不算,你又邀请了你的弟弟。你们在那里又是跳舞又是叫喊,即使是在妓院里,这样做也是太过分了。”
乌尔姆附近的肖夫林根女修道院里也是这样的风气,也是这样的一味胡来,结果老百姓起来造反,教会当局不得不出面干预。卡斯特尔主教海姆布斯巡视期间,在修女的禅房里搜出不少内容不堪人目的信件、私配的大门钥匙、讲究的俗家服装,而且大多数修女都有身孕。
秦美伦纪事中有几则类似的报道,也是关于符腾堡的一座修道院的。作者把这座修道院叫做“贵族妓院”。斯特拉斯堡的一座修道院情况大致相同。它发生过一次火灾,从这次火灾的报道中我们对它的情况略知一二。
女修道院显然很早变成了“贵族妓院”,僧侣大概对俗家人士的横刀夺爱不甚满意。曾经有人奖励修女同僧侣共破色戒,认为这样的破戒罪孽较小。证据有孟狄卡(穷人)会会长亨利在1261年所作的声明:
“一个修女受到肉欲和人类弱点的诱惑,违背了绝色的誓愿,她如果是同僧侣破戒而不是委身于俗人,那罪孽较小,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
这个观点成了12世纪拉丁文讽刺长诗《爱情会议》的题材。不管怎么说,僧侣从来就不是傻瓜,他们在谈情说爱上特别有才能。关于这一点,所有讽刺作家如阿雷蒂诺、拉伯雷等人以及诙谐故事作者都是这样说的。另外还有许多俗话:“他强壮得像加尔默罗会修士”,或者“他好色像圣殿僧团兄弟”,或者说得更加难听:“淫妇嗅衣服就能嗅出加尔默罗会修士”,或“女人老远就能嗅出真正的卡普秦会修士”。
修道院里生活淫乱的后果,首先是“院墙里传出的不是唱赞美诗的声音,而是孩子的啼哭”。俗话反映了这类司空见惯的事情。“真奇怪,黑鸡的种,怎么出来了个白鸡蛋!”一个修女看到她的孩子长得不像那个本笃会修士,不由得惊奇地说。另一个修女生了双生子,悲叹道:“真是祸不单行!”俗话表明这类现象很普遍。“女修道院没有育婴堂,就好比庄稼人没有牛棚。”
淫乱的另一个后果较为悲惨。在修道院里,往往只把生孩子视为“罪孽”,尤其是生孩子有诸多的不便。所以女修道院盛行杀婴和堕胎。
秦美伦纪事里说:
“那些常有修女生孩子的修道院怎么办呢?天主保佑它们,至少让孩子活下来,别杀掉他们,为了天主的荣名把他们抚养成人。不过,有这样的传闻,说在这些修道院附近有池塘,禁止人们在那里用大渔网捕鱼,从来也不放水,不然没准会找到些什么能叫修道院丢脸、名声扫地的东西。”
另一位纪事作家尼玛地方的狄德里希,关于不来梅、乌得勒支和闵斯特的修道院是这样写的:
“僧侣和妓女一起住在修道院里,把修道院变成了妓院,在那里胡作非为。修女把自己的孩子都杀掉。”
修女生孩子是最大的罪孽,所以盛行堕胎。台纳兄弟合著的关于神父独身制的专题著作,搜集了大量资料,其中有些骇人听闻的例子,证明“恰恰是在最荒淫的修道院里,怀孕的修女遭到最残酷的虐待”。这倒好理解,历来都是如此:越是淫荡的婊子,把名声看得越重。也有这样的时候,教会变得仁慈一些,对怀孕的修女表示同情。比如,在阿维尼翁召开的会议上,禁止僧侣“把毒药或其他烈性药物给女人用于堕胎”。后来,“教会的荒淫无耻成了令人发指的脓疮”,由此而提出了要求神父有结婚的权利。此时教会再也不反对僧侣和修女千方百计地消除他们淫乱生活的后果。因此,费沙特有充分的权利在他的《神圣罗马帝国的蜂窝》中这样说:
“我们从每日的经验中得知,神圣罗马帝国甘心让它修道院里可爱的贞女们、修女们用药和偏方把果实在成熟之前就消灭,或者用丑恶的办法把她们刚刚生下来的婴儿杀死。”
如果这是教会下层的风气,那么,教会上层的荒淫无耻有过之而无不及。许多教皇对于下层僧侣简直是道德败坏的楷模。人民一针见血,用生动的语言把某些教皇叫做“至骚的罗马教皇”而不是“至圣的罗马教皇”,把许多红衣主教叫做“骚狗”。
对于这些外号,教廷史上有不少肮脏的事实可以做明白无误的解释。尼玛的狄德里希说约翰二十三世“据说在当布伦红衣主教的时候糟蹋过近二百个有夫之妇、寡妇和姑娘,还有许多修女”。
保罗三世在当教廷驻安科纳使节的时候,曾经因为强奸了一位年轻贵妇而不得不逃跑。他为了当上红衣主教,把自己的妹妹朱丽亚献给了亚历山大六世,自己则同二妹乱伦。卜尼法八世把自己的两个侄女纳为外宠。亚历山大六世任锡耶纳红衣主教时,主要的事迹是同别的主教及其他高级神职人员举办夜间舞会和晚会,邀请本城的贵妇淑媛参加,会上放荡异常,而她们的“丈夫、父亲和亲戚则不得人内”。庇护三世的许多情妇替他生了十二个子女。
文艺复兴时代最著名的几位教皇由于荡检逾闲而得了梅毒,其中有亚历山大六世、裘理二世和利奥十世。裘理二世的御医写道:“真是说来难为情,他的身体没有一处不是布满了可怕的淫乱的迹象。”据御前典礼官格拉西斯说,每逢星期五,他没法让人按惯例吻他的脚,因为他的脚患梅毒全部腐烂了。
宗教改革时期有一首讽刺诗,假托一个得梅毒烂掉了鼻子因而动手术的高级神职人员说话。这个脸上有梅毒特征的神职人员在诗里对自己的鼻子发表了一通声泪俱下的演说,把鼻子叫做“红衣主教,睿智的明镜,永远不会误入异端;教会的真正的柱石,堪为众人的楷模”,表示希望“它将来还会当上教皇”。
彼特拉克在他的一封著名的《公开信》(是写给全世界的)中,对当代及后世作了正确的评说:“抢劫、暴力、通奸,是淫乱的教皇的家常便饭:丈夫们被流放,省得他们罗嗦;他们的妻子被强奸,一旦有了身孕便还给他们,生了孩子之后再夺过来以满足基督在世代表的淫欲。”
除了这“自然的淫欲,还有反自然的淫欲,同样也很猖獗”,教会如果不从这些秽行中捞些好处,那就算背离了至为神圣的传统。荷兰神学家韦塞尔曾长期在罗马居留,是教皇的朋友。据他说,历任教皇都容许反自然的淫乱,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反自然的淫乱在高级神职人员中十分普遍,以致民间众口喧腾。这风气由来已久,11世纪时达米安主教便在他的《戈莫尔书》把它归纳出一整套。什么都得有序,连丑行陋习也不例外。
教皇宫廷里时兴的娱乐也很能说明问题。意大利最最美丽的高级妓女是教皇宫廷和红衣主教府邸的常客,在那里露面的频繁,是其他任何地方都比不上的。她们在那里参加喜庆活动,始终是那里最为璀璨夺目的中心。文艺复兴时代的一封信谈到一位红衣主教举行的酒宴,说是酒宴上西班牙妓女比罗马男人多。红衣主教波乔的滑稽小说,尤其是红衣主教比比耶纳的《卡兰德罗》之类的戏剧或马基雅维里更大胆的《曼陀罗花》,都充分说明了这圈子里的风气。
这种丑行陋习,最重要的一点倒不是教会高级人员有时竟成了骇人听闻的道德败坏的化身,而是这一类风气极为典型。
其所以典型,是因为合乎逻辑。在下级僧侣中典型的丑行陋习,在教会的上层,在它的顶峰必定会成为某种独一无二的巨大的火炬,其黑烟和毒气熏炙了下风地带。
教会作为等级森严的团体,由于其历史条件,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性的机构,在思想和政治上对整个基督教世界都有影响。正因为如此,它的道德腐败的过程必然会毒害整个世界。僧侣的道德败坏,就像我们在本章开始的时候所说的,必定对整个社会,对世俗社会的全部社会道德产生十分强烈的影响。宗教改革运动的一篇声讨教廷的檄文,确认了这个事实:
“……流风所及,德国不再祈祷,丧失了信教的虔诚。淫乱,乱伦,背誓,谋杀,偷盗,抢劫,放高利贷以及其他许多罪孽便是这风气的后果。”
这影响的流播,不仅仅是民众耳濡目染坏榜样的结果。僧侣一贯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不仅用于在经济上剥削大众,而且还用于满足私欲,满足自己的感官享受。僧侣不仅看到修女的身体会色心大动;面对健壮的农家姑娘和姣好的城市小家碧玉,那高耸的胸脯自然也会叫他们欲火如炽。“噢,不仅仅是修女的身体叫人馋涎欲滴!”神父把手伸向农家姑娘时这样惊叹。僧侣在同平民百姓家的女人打交道时发情更多更快,因为他们执行的宗教职能使他们同俗家妇女接触,比同修女更多更密切。再说,他们同俗家妇女谈情说爱的危险较小,至少没有那么多的麻烦。农民或市民的妻子一旦怀了孕,那个下了种的僧侣可以不必善其后,因为可以推到丈夫的头上。因此,他作为神父的活动给他渴求的享乐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好色的僧倡能够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女人身上满足自己的欲望。
教会的仆人演变成一味追求享乐的人之后,便会经常利用教会的权力、教会的统治手段来为他淫逸的生活服务。这些手段中主要的是听忏悔。听忏悔和忏悔室为勾引女人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听忏悔的神父不仅有权,而且有责任提出最最隐秘的问题。通过这个办法,听忏悔成了教会最重要最有力的政治统治手段,而好色的神父可以同时既为教会又为自己捞便宜。几百年来,几十万神父就是这样干的,而且至今还在这样干。许许多多僧侣猥亵的邪念倾注在勾引那些同他们接触的纯真女性上,兴致勃勃地聆听美貌的“女罪人”向他们倾诉最最隐秘的私情,或者把无邪的少女、盼望婚日到来的未婚妻或少妇弄得春情荡漾。
但,忏悔室里不仅仅是意淫。千百万妇女屈从于教会对心灵的统治,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肉体上也失去了贞洁。在那里,良知最容易麻木,怀疑最容易消释:神父只要宣布他的牺牲品的罪孽不是罪孽而是美德,就可以达到目的。几十万愚昧的妇女真诚地相信,她们心甘情愿地满足忏悔师最最放态的欲望便算是侍奉天主。薄伽丘那篇关于隐士阿利贝克的大胆的小说,是对这一类风化状况的经典的讽刺。许多教堂的忏悔室是人类有史以来为普里阿波斯和维纳斯建造的祭坛中最最卑污的。
关于这一点,可资佐证的是,连教会都无法容忍,决定干预,颁布了一些法令。1322年在牛津会议上,禁止“在黑魅魅的地方听女性忏悔”。三百年后,在1617年,坎伯雷大主教决定,“听女性忏悔不得在法器保藏室,须在教堂内宽敞的地方, “如果黑暗,须点蜡烛”。教会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至少在教堂内,限制神父对妇女动辄采取过于露骨的“救赎和祝福”的手法。
不言而喻,这类法令收效甚微,因为忏悔师有权邀请做忏悔的人去他的住处,或者随意到做忏悔的人的家里去。他的家访,一贯被认为是被访者的荣幸。在忏悔室里开头的喜剧,往往在这里演到了底,顺手到什么程度,自然取决于情势。有些忏悔室里演出的爱情话剧,比最热闹的妓院里更加放荡,所以有些社区,不仅所有年已及笄的少女都成了神父的玩物,连风韵犹存的妇女也无一幸免。在这些地方,母亲怀里的婴儿,往往是神父积极为女教徒祝福才出世的。谢肉节戏剧《论乡间居民》中说:
“你这样扯谎,真该天打五雷轰。我不过是不想叫你的朋友们看不起你,才没有说出你的姊姊至少已经同神父生了三个孩子。”
柯腾巴赫在他的《1523年马丁路德的辩护和责任》中,关于忏悔的结果这样写道:
“忏悔的第一个果实,是肚子里的果实,因为通过忏悔,有不少名叫私生子的孩子来到人间。他们的父母是忏悔师和做忏悔的女教徒。如果丈夫自无一用,那就得让忏悔师来帮忙。有时,忏悔师要同时安慰三十个女子。男人呵!你们真傻,竟让他们勾引你们的妻子、女儿和使女!”
上面提到过的台纳兄弟的作品中谈道:
“帕多瓦有个隐居修道士,是奥古斯丁会的僧侣,名叫安昔米罗。他把向他做忏悔的女子几乎个个都糟蹋了。后来他被控告,责令他把强奸的人一一说出来。他列举了本城高门大族许多少女和妇人的名字,其中也有审问他的秘书的妻子。在布雷西亚,一个神父开导那些向他做忏悔的妇女,说,她们对她们丈夫尽的义务,也得向他交纳什一税。”
一旦言语和手势都使不上劲,就用花招;而如果花招也失败,那就使用暴力,成千上万的女子在法衣圣器室,在神父的寓所,在自己的家里,甚至在忏悔室里横遭强暴。凯撒斯堡的海勒对他的同道弟兄提出了控诉状:
“你同妓女鬼混,你欺骗少女,蹂躏寡妇和有夫之妇,你糟蹋做忏悔的女子,且不说你破坏神圣婚姻的无耻,且不说为了你的无耻该把你活活烧死。”
每一个城市的历史在这方面都有大量的材料,足可以写一大本书,在作恶多端的行列里,既有社会的各个阶级,也有教会的各级神职人员。横陈在主教们柔软的床榻上的,有自愿或被迫奉献的贵族或市民阶级的丽人;而在隐居修道士狭小的禅房里,硬板床上躺着老百姓家的女仆.。老百姓有句谚语:“把僧侣放进门,他就要进里屋;把他放进里屋,他就要上床。”这话像数学定理一样的推翻不了,因为有上千个确凿的事实做证据。
老百姓在同修道院打交道时也得到类似的经验。“神父说:我爱我的羊群,但母羊比公羊更好。” 僧侣确实是这样想的,而且热心地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谁把老婆送到修道院里来,那他要什么都能得到,还奉送他一个孩子。”修道院里的女仆,她们的遭遇自然也常常如此。在男修道院中,市民和农民的妻子被僧侣勾引;而在女修道院里,她们则成为拉皮条的对象。
秦美伦纪事中说的不无根据:“聪明人不会让他虔诚的妻女到女修道院里去,而让她们待在家里,因为女修道院只能把她们教得很坏。”这位纪事作家强调“很坏”。
中世纪末及文艺复兴时代,大多数修道院不是神圣的场所,不是在那里持斋、戒色、祈祷,而是在那里拚命享受生活的乐趣。在这些修道院里,连平常的日子都过得并不清苦,而在节日里更是有充分的理由庆祝一番。他们的庆祝方式是(农村里至今还是这样)大吃大喝,弹弹唱唱,当然也少不了跳舞,跳舞得是男人同姑娘跳,那才有意思;光有男人跳的舞,那是开玩笑!——所以,从来不缺姑娘,而且,参加晚会的姑娘很少没有被主人温存一番的:僧侣在清静的禅房里以极其形象的方式向她们证明,“僧袍绝不表示戒色”。
凯撒斯堡的海勒根据他亲身的经验,对这一套十分清楚。下面这段话大概是他的经验之谈:
“如果在赶集的日子或者在别的时间,妇女去修道院同僧侣跳舞,然后又到他们的禅房里去单独谈话,那是明显的耻辱,不能听之任之。男修道院里不能有妇女,许多妇女进修道院时还是规规矩矩的良家妇女,离开时已经成了婊子。”
如果寻欢作乐仅止于此,还有可说。有的更恶劣。有时,偶然(偶然性是个好帮手)灯火熄灭,那就不必叫朋友或女朋友到单身禅房或僻静的角落去两人合唱快乐的赞美诗。秦美伦纪事中提到,有一次,在女修道院里做客的几个贵族用这样的方法给沉沦在情欲中的修女“赦了罪”。
由于这类事实的存在,“修道院钟楼的影子都能叫人生孩子”或“在修道院的阴影里寸草不生,只有女人会生”之类的俗话谚语,这些被老百姓当做福音书来相信的俗话谚语,是对现实的评说,无非稍稍夸张了一些。可也因此而突显了事物的本质。
我们知道,人民曾经多次起事,企图反抗卑鄙龌龊的僧侣,但大多没有获胜,至多只取得局部的成功。这并不是因为民愤不够强烈,而是因为教会勾搭上了强大的统治阶级;或者,例如在意大利,几乎生活的全部经济基础都牢牢地掌握在教会手里。面对这样的原因,连最最强烈的道德义愤都无能为力。如果道德义愤激发的人民起事居然取得了重大的成果,那仍然是那些经济原因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战胜教会的统治是各国同样迫切的生存利益。
德国更是这样。
因此,德国早于其他国家,在16世纪,教会的实际道德已不再对社会道德发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