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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的問題
一、單親的種類
A.假性單親
1.因工作或服事關係夫妻分離
2.臨時夫妻(未婚同居,社會亂象)
B.喪偶
C.離婚
D.分居
二、單親所面對的困難與挑戰
A.情緒的困擾
1.傷痛:想到所發生的事就像心絞痛、被人拿刀刺入一般。
2.憤怒:怎麼可以忍受配偶的背叛、想到在離婚過程中配偶在言語、行為的中傷害,心裡真恨不得他(她)…(許多面對外遇問題的配偶,如果沒有行動,最起碼也曾在腦海中“殺人”或“咒詛對方”)。
3.羞愧:認為自己是被遺棄、欺騙、利用的(特別是離婚的單親)。
4.憂慮:生活壓力、子女教育…等。
5.失落感:觸景傷情(天天活在回憶中)
6.孤單:夜深人靜時,不再有枕邊人可以陪伴;重大的決定沒有人可以商量…等。
B.自我形象的貶損(甚至自卑)
「一定是我的錯…」、「我真沒用…」、「我比不過…」;特別是被遺棄的一方,過去配偶所說貶損的話,會像錄音帶般,一遍又一遍的播放著;在社交場合不敢公開自己單親的身份,免得不好意思或尷尬;想搬家逃離現在環境,因為在在都讓自己想到傷心事…等。
C.子女的教育(角色的扮演)
面對孩子的管教,同時要扮演兩個角色(或做嚴父或做慈母)?學校老師說孩子最近行為有些異常,該怎麼辦呢?孩子的人格發展會不會不健全?對他將來的婚姻(觀)有沒有影響?
D.經濟的壓力
特別是離婚的母親,原來若是沒有一技之長,離婚後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斷絕,要打兩份工才夠開銷…;孩子的教育費怎麼辦?家裡的老人家誰來照顧?…
E.社會的眼光
為甚麼感覺“離婚的人”像個標籤貼在身上,是我太敏感嗎?為甚麼參加一些聚會時,有些太太們的眼光一直停在我身上,好像我會搶了她們的丈夫似的…
F.家人的不諒解
我的爸媽說:「誰叫你當初不聽…」;「妳要是離婚,我們的臉往那放?」…
三、單親所面對的壓力和調整
A.喪偶的單親如何做自身的心理調適
1.認知策略
i.自我溝通
ii.接受配偶死亡的事實
iii.與逝者的關係再肯定或重整
2.行為策略
i.安排空閒時間
ii.參與活動
iii.進修學習
iv.參加志工
v.照顧家中長輩
vi.繼續工作
3.人際關係策略
i.結交新朋友
ii.找朋友宣洩情緒
4.改變環境策略
i.離開原來的生活環境
ii.遷離舊居(若是年長的寡居父母,則不宜勉強搬遷)
5.轉移目標策略
轉移目標、轉移注意力,來調適自己喪偶後的生活。她們將原本集中在先生身上的思念,轉移到兒孫的身上,將扶養、栽培孫兒做為自己生活的新目標,也將希望寄託在孫兒的身上,用這樣來讓自己尋找到新的寄託,及新的生活盼望。
6.計畫為來:為自己打造一個嶄新的天空,靠主得力,也靠主得勝。
B.離婚的單親如何做自身的心理調適
1.
適度表達情緒—當經過不同的心理階段後(震驚、憤怒、妥協—天人交戰、抑鬱、接受…),允許人有哀傷Grieving過程,但也不一直落入自憐中,心靈創傷能早得醫治。
通常主動提出離婚者比較不痛,而被迫簽字或被拋棄者就會經歷較大的痛苦。
觀念上:了解情緒的起伏是正常的—反覆的想、重複的訴苦(抒發鬱悶),但是若是失眠太久造成心神恍惚小心出車禍,或有自殺念頭就要趕快看尋求幫助
。
2.
重建積極思想—在逆境中或危機中看見機會,不讓環境打倒。數算你所有的而非自怨自哀,調整從人(配偶或其他人)來的眼光及思想。遇到苦難人可以有選擇的:
i.怨天尤人或變成憤世嫉俗—孩子也會苦毒、悖逆、批判
ii.無奈的接受—認命、認倒楣—悲觀
iii.積極的接受安慰醫治,化悲憤為力量,能將自己所遭遇的苦難成為別人的祝福。
3.
勇於揮別過去—過去的美好或傷痛的回憶都要勇敢的劃上句點,學習“面對現在”!接受這不請自來的新改變,戒指摘掉了沒?勇於面對孤單,雖然“孤單”,但卻不“孤獨“(Alone but not lonely)。
4.
規劃人生—尋找人生的意義與價值,追求生命的成長,培養健康的嗜好。若孩子長大則將自己投資在以前沒時間或機會做的事上(做義工)。先從小目標開始做起,不要計劃一些不能實現的方案,免得有更大、更深的挫折感。
5.
建立新的人際及支持網絡—參加群體、社交活動,但勿因錯的動機而進入愛情漩渦。周圍的親友,教會肢體,可以在小事上給予單親支持—做飯、照顧孩子、幫忙財物管理、給予肩膀、傾聽、陪伴等。
四、如何靠主建立自信
A.確定自己在基督裡的身分
B.確定神的愛永不改變
1.神永不改變
2.不論發生何事,神仍在掌權。
3.我們對神的愛也不改變
C.天天靠主得力、更新:有固定的靈修、聚會、服事。
D.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3b,14)!
五、單親子女的教養問題:愛和時間
父母婚姻不幸福或失婚的子女,也不容易有幸福的婚姻,因為他們一般會對婚姻缺乏安全感,對異性缺乏信任,結婚對象的選擇和對家庭的看法,不易有正面的態度,個性容易憂鬱,將來也比較容易走上失婚之路。
如 果孩子在成長時期,即使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如果照顧他的單親父母,對與對方沒有怨恨,孩子會受到較少的傷害;如果雙親俱在,但是常常對立、衝突,或甚至 暴力相向,都會造成孩子一生對父母、對婚姻有偏差的看法,有些甚至不敢結婚,或是自己也會走上失婚之路,這是多麼殘忍又可惜的事呢!
(“花時 間”、“愛”他們是成功關鍵)孩子並沒有和你離婚,孩子是你一生的責任。在婚變的過程中,看重您孩子的心理健康,肯定、建立他們(有正確的自我觀)。不要 害怕找專家輔導,因為孩子「人格的健康」是人生最重要的基礎。看重您孩子的心理健康,肯定、建立他們。但也不要讓孩子取代配偶的地位,經濟的壓力雖大但孩 子的教育更重要,不要因小失大(沒時間管教孩子…)。
A.告知實情:(不需要太細節,也不加進苦毒論斷)、了解他(她)們的感受(傷害也需醫治)多聽、多瞭解他們的感覺:害怕、驚嚇、被拒絕(遺棄)、寂寞、羞恥、無力感、罪疚感(告知是大人的事不是他們 的錯)、憤怒、沮喪、不安全感、失落感…等?
B. 對孩子愛與管教的平衡(給時間重新適應):常常他們也跟著被迫“選擇”、被迫嚐到“離”(無論是離開爸爸或媽媽)的痛苦。
他們很容易被捲入一場戰爭,被人 拉扯或強逼表態(三角關係)。而當送到祖父母家或寄宿學校去寄養時,更可能覺得遭到雙親的遺棄。祖父母們也可能覺得孩子無辜、可憐就溺愛;因為年紀老邁沒 有體力管教造成放縱。也許有的父母親,也因為討厭孩子長得太像對方而虐待他們,使他們成長過程叛逆、不易受教。有時孩子因著心中無解的困惑,累積成心中莫 名的苦毒或怒氣(如:家庭的經濟受損,以致他們所需用的受到影響…等等)。
C.讓孩子做他們自己:共同為孩子的利益著想,不要使他們成為 小偵探(你爸爸有女朋友?);不要讓他們扮演大人(爸爸走了,那麼你應該要像爸爸以前一樣保護我喔!);拉邊站(或將不客觀的思想給孩子洗腦:你爸爸家裏 沒有一個好人…);在孩子面前貶損配偶;只考慮自己的,“觸景傷情”而搬家,卻沒考慮到這等於是拔掉了孩子的根(周圍的支持系統)…
D.不輕易給孩子承諾(允許他們對上帝表達負面情緒,但也鼓勵、幫助他們找到答案):如“爸爸一定會回家的(外遇者)”,但當她(他)沒有得到時,失望會更大…
E.讓孩子有週全的支持系統(包含經濟上的):如教會青少年團契、小組的輔導,大哥哥、大姊姊陪著他們成長;和前夫(妻)為孩子的利益,建立最好的合作關係;若是對方照顧孩子也別忘了真心的說聲“謝謝”。
F.讓孩子感覺到他在父母心中佔非常重要的地位(以電話、信件、禮物聯繫感情):在一些特殊事件,如生日、節期、比賽、生病、教育、畢業典禮、交友、職業…給予關懷和支持。
六、可以有第二春嗎?可以,但要按照聖經原則處理,要嫁娶主內的弟兄或姊妹。
七、再婚前的心理準
結束一個婚姻之後,絕不能馬上用另一個「婚姻」來解決孤單、寂寞或證明我還有人要。因它所付出的代價比第一次婚姻更大,這就是為甚麼“再婚”的離婚率,由第一次離婚的50%提高到75%的原因。
A. 檢視婚變自己當付的責任願意改變,慎擇友:人很容易以自我為中心,認為離婚“都是對方的錯”。其實造成婚變的原因,需要先從自己省察起,找出在前次婚姻中 自己當付的責任:有沒有自私、小氣、壞脾氣、不負責任、不忠實、說話傷人…?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帶來下一場婚姻的危機。
B.謹慎的面對再 婚:考慮清楚從孩子、金錢、姻親關係、完全接納…等方面的議題及問題。最好至少能等候兩年,將自己醫治與重建後,才考慮再婚。若是能夠有“再婚輔導”則更 好,因結婚不是只有談感情,還要面對現實。如:要孩子?會「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打我們的孩子」?如何教養?財物?…
C.四個問題 一定要有再婚的婚前輔導(有委身的意志)因為婚姻是個神聖的盟約。
1.曾否盡力挽回?離婚超過兩年?
2.有否檢視婚變的責任?
3.曾否做過醫治重建?
4.結婚的動機是否正確?
D.寧可等一個美滿的婚姻不要急一個破碎的家庭
E.最好要有教練(交友、戀愛、婚姻),可以學習成長,也可以在婚姻遇到挫折、障礙時,立刻求教而得到解決。
F.實際了解再婚可能帶來的複雜性:如金錢、孩子(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打我們的孩子)、前任配偶的關係(有個後媽曾說:剛開始總是做惡夢—怕孩子說—我不要你管)。
G.有智慧與子女溝通:知道沒人會代替他們親身的爸爸或媽媽(叫阿姨媽媽或Pa Pa),爸爸(媽媽)永遠愛你。和前夫(妻)為孩子的利益,建立最好的合作關係,能有更多的愛與支持。永遠愛他們,一生關心他們。不要像仇人,讓孩子為難。
八、子女反對父母尋求第二春該如何?
A.依照孩子的年紀和他的理解力,有良性互動和溝通,知道反對的原因,有耐心地關愛,建立合諧的關係(通常孩子年紀小的孩子,若與繼父或繼母有太親密的關係時,會自責好像背叛了自己的父親或母親)。
B.常常以關懷代替拒絕與排斥:第三國存款(禮貌、誠實、讚美、鼓勵、支持、信任代替批評、嘮叨、輕蔑、威逼、不守信用、粗魯…)。
C.營造一個有安全感的環境
九、再婚後與對方的子女相處方式
真心地對待孩子,就會得到回報。孩子的天性是純潔天真的,以真心誠意對待他們,他們應該也會以尊敬和聽話來回應:
A.接受對方所帶進的包袱,將配偶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以彼此體諒為潤滑劑。
B.協調好管教方式。儘量讓配偶管教自己親身的孩子,愛心“愛屋及烏”,負起責任。
C.有心理準備至少要花3-5年時間適應(不讓憤怒、恐懼、焦慮在心),不要太早放棄。
D.給予自己的孩子單獨約會的時間,讓他覺得父或母親沒有因為再婚而忽略了他;但也不可驕縱、溺愛孩子,仍要以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弗6:4)。
E.將孩子當朋友,凡事可商量,讓孩子覺得被重視,有參與感、責任感。
F.有些事情大人以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或以為孩子小不懂事,不會傷害到孩子,但對孩子幼小的心靈來說,可能卻是很嚴重的大事,而留下一生不可磨滅的傷痕。
失婚家庭的孩童不只是名旁觀者,同時是介入者和受害人。
單親孩子往往失去來自父母雙方愛和教育的完整性,孩子沒有了男女相處和父母相愛的體驗,要麼失去女性母親的溫柔照料,要麼缺少得到父親給予的安全感,成長過程也許出現過偏的情緒或性格行為。
當另一半有了婚外情而背叛婚姻時,大多數人都是萬念俱灰,但用心經營自己,以及放棄對另一半百分之百的經濟和其他的依賴,自己努力奮鬥、工作,這樣才有資本和對方作長期談判和抗戰。
單親的問題
一、單親的種類
A.假性單親
1.因工作或服事關係夫妻分離
2.臨時夫妻(未婚同居,社會亂象)
B.喪偶
C.離婚
D.分居
二、單親所面對的困難與挑戰
A.情緒的困擾
1.傷痛:想到所發生的事就像心絞痛、被人拿刀刺入一般。
2.憤怒:怎麼可以忍受配偶的背叛、想到在離婚過程中配偶在言語、行為的中傷害,心裡真恨不得他(她)…(許多面對外遇問題的配偶,如果沒有行動,最起碼也曾在腦海中“殺人”或“咒詛對方”)。
3.羞愧:認為自己是被遺棄、欺騙、利用的(特別是離婚的單親)。
4.憂慮:生活壓力、子女教育…等。
5.失落感:觸景傷情(天天活在回憶中)
6.孤單:夜深人靜時,不再有枕邊人可以陪伴;重大的決定沒有人可以商量…等。
B.自我形象的貶損(甚至自卑)
「一定是我的錯…」、「我真沒用…」、「我比不過…」;特別是被遺棄的一方,過去配偶所說貶損的話,會像錄音帶般,一遍又一遍的播放著;在社交場合不敢公開自己單親的身份,免得不好意思或尷尬;想搬家逃離現在環境,因為在在都讓自己想到傷心事…等。
C.子女的教育(角色的扮演)
面對孩子的管教,同時要扮演兩個角色(或做嚴父或做慈母)?學校老師說孩子最近行為有些異常,該怎麼辦呢?孩子的人格發展會不會不健全?對他將來的婚姻(觀)有沒有影響?
D.經濟的壓力
特別是離婚的母親,原來若是沒有一技之長,離婚後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斷絕,要打兩份工才夠開銷…;孩子的教育費怎麼辦?家裡的老人家誰來照顧?…
E.社會的眼光
為甚麼感覺“離婚的人”像個標籤貼在身上,是我太敏感嗎?為甚麼參加一些聚會時,有些太太們的眼光一直停在我身上,好像我會搶了她們的丈夫似的…
F.家人的不諒解
我的爸媽說:「誰叫你當初不聽…」;「妳要是離婚,我們的臉往那放?」…
三、單親所面對的壓力和調整
A.喪偶的單親如何做自身的心理調適
1.認知策略
i.自我溝通
ii.接受配偶死亡的事實
iii.與逝者的關係再肯定或重整
2.行為策略
i.安排空閒時間
ii.參與活動
iii.進修學習
iv.參加志工
v.照顧家中長輩
vi.繼續工作
3.人際關係策略
i.結交新朋友
ii.找朋友宣洩情緒
4.改變環境策略
i.離開原來的生活環境
ii.遷離舊居(若是年長的寡居父母,則不宜勉強搬遷)
5.轉移目標策略
轉移目標、轉移注意力,來調適自己喪偶後的生活。她們將原本集中在先生身上的思念,轉移到兒孫的身上,將扶養、栽培孫兒做為自己生活的新目標,也將希望寄託在孫兒的身上,用這樣來讓自己尋找到新的寄託,及新的生活盼望。
6.計畫為來:為自己打造一個嶄新的天空,靠主得力,也靠主得勝。
B.離婚的單親如何做自身的心理調適
1.
適度表達情緒—當經過不同的心理階段後(震驚、憤怒、妥協—天人交戰、抑鬱、接受…),允許人有哀傷Grieving過程,但也不一直落入自憐中,心靈創傷能早得醫治。
通常主動提出離婚者比較不痛,而被迫簽字或被拋棄者就會經歷較大的痛苦。
觀念上:了解情緒的起伏是正常的—反覆的想、重複的訴苦(抒發鬱悶),但是若是失眠太久造成心神恍惚小心出車禍,或有自殺念頭就要趕快看尋求幫助
。
2.
重建積極思想—在逆境中或危機中看見機會,不讓環境打倒。數算你所有的而非自怨自哀,調整從人(配偶或其他人)來的眼光及思想。遇到苦難人可以有選擇的:
i.怨天尤人或變成憤世嫉俗—孩子也會苦毒、悖逆、批判
ii.無奈的接受—認命、認倒楣—悲觀
iii.積極的接受安慰醫治,化悲憤為力量,能將自己所遭遇的苦難成為別人的祝福。
3.
勇於揮別過去—過去的美好或傷痛的回憶都要勇敢的劃上句點,學習“面對現在”!接受這不請自來的新改變,戒指摘掉了沒?勇於面對孤單,雖然“孤單”,但卻不“孤獨“(Alone but not lonely)。
4.
規劃人生—尋找人生的意義與價值,追求生命的成長,培養健康的嗜好。若孩子長大則將自己投資在以前沒時間或機會做的事上(做義工)。先從小目標開始做起,不要計劃一些不能實現的方案,免得有更大、更深的挫折感。
5.
建立新的人際及支持網絡—參加群體、社交活動,但勿因錯的動機而進入愛情漩渦。周圍的親友,教會肢體,可以在小事上給予單親支持—做飯、照顧孩子、幫忙財物管理、給予肩膀、傾聽、陪伴等。
四、如何靠主建立自信
A.確定自己在基督裡的身分
B.確定神的愛永不改變
1.神永不改變
2.不論發生何事,神仍在掌權。
3.我們對神的愛也不改變
C.天天靠主得力、更新:有固定的靈修、聚會、服事。
D.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3b,14)!
五、單親子女的教養問題:愛和時間
父母婚姻不幸福或失婚的子女,也不容易有幸福的婚姻,因為他們一般會對婚姻缺乏安全感,對異性缺乏信任,結婚對象的選擇和對家庭的看法,不易有正面的態度,個性容易憂鬱,將來也比較容易走上失婚之路。
如 果孩子在成長時期,即使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如果照顧他的單親父母,對與對方沒有怨恨,孩子會受到較少的傷害;如果雙親俱在,但是常常對立、衝突,或甚至 暴力相向,都會造成孩子一生對父母、對婚姻有偏差的看法,有些甚至不敢結婚,或是自己也會走上失婚之路,這是多麼殘忍又可惜的事呢!
(“花時 間”、“愛”他們是成功關鍵)孩子並沒有和你離婚,孩子是你一生的責任。在婚變的過程中,看重您孩子的心理健康,肯定、建立他們(有正確的自我觀)。不要 害怕找專家輔導,因為孩子「人格的健康」是人生最重要的基礎。看重您孩子的心理健康,肯定、建立他們。但也不要讓孩子取代配偶的地位,經濟的壓力雖大但孩 子的教育更重要,不要因小失大(沒時間管教孩子…)。
A.告知實情:(不需要太細節,也不加進苦毒論斷)、了解他(她)們的感受(傷害也需醫治)多聽、多瞭解他們的感覺:害怕、驚嚇、被拒絕(遺棄)、寂寞、羞恥、無力感、罪疚感(告知是大人的事不是他們 的錯)、憤怒、沮喪、不安全感、失落感…等?
B. 對孩子愛與管教的平衡(給時間重新適應):常常他們也跟著被迫“選擇”、被迫嚐到“離”(無論是離開爸爸或媽媽)的痛苦。
他們很容易被捲入一場戰爭,被人 拉扯或強逼表態(三角關係)。而當送到祖父母家或寄宿學校去寄養時,更可能覺得遭到雙親的遺棄。祖父母們也可能覺得孩子無辜、可憐就溺愛;因為年紀老邁沒 有體力管教造成放縱。也許有的父母親,也因為討厭孩子長得太像對方而虐待他們,使他們成長過程叛逆、不易受教。有時孩子因著心中無解的困惑,累積成心中莫 名的苦毒或怒氣(如:家庭的經濟受損,以致他們所需用的受到影響…等等)。
C.讓孩子做他們自己:共同為孩子的利益著想,不要使他們成為 小偵探(你爸爸有女朋友?);不要讓他們扮演大人(爸爸走了,那麼你應該要像爸爸以前一樣保護我喔!);拉邊站(或將不客觀的思想給孩子洗腦:你爸爸家裏 沒有一個好人…);在孩子面前貶損配偶;只考慮自己的,“觸景傷情”而搬家,卻沒考慮到這等於是拔掉了孩子的根(周圍的支持系統)…
D.不輕易給孩子承諾(允許他們對上帝表達負面情緒,但也鼓勵、幫助他們找到答案):如“爸爸一定會回家的(外遇者)”,但當她(他)沒有得到時,失望會更大…
E.讓孩子有週全的支持系統(包含經濟上的):如教會青少年團契、小組的輔導,大哥哥、大姊姊陪著他們成長;和前夫(妻)為孩子的利益,建立最好的合作關係;若是對方照顧孩子也別忘了真心的說聲“謝謝”。
F.讓孩子感覺到他在父母心中佔非常重要的地位(以電話、信件、禮物聯繫感情):在一些特殊事件,如生日、節期、比賽、生病、教育、畢業典禮、交友、職業…給予關懷和支持。
六、可以有第二春嗎?可以,但要按照聖經原則處理,要嫁娶主內的弟兄或姊妹。
七、再婚前的心理準
結束一個婚姻之後,絕不能馬上用另一個「婚姻」來解決孤單、寂寞或證明我還有人要。因它所付出的代價比第一次婚姻更大,這就是為甚麼“再婚”的離婚率,由第一次離婚的50%提高到75%的原因。
A. 檢視婚變自己當付的責任願意改變,慎擇友:人很容易以自我為中心,認為離婚“都是對方的錯”。其實造成婚變的原因,需要先從自己省察起,找出在前次婚姻中 自己當付的責任:有沒有自私、小氣、壞脾氣、不負責任、不忠實、說話傷人…?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帶來下一場婚姻的危機。
B.謹慎的面對再 婚:考慮清楚從孩子、金錢、姻親關係、完全接納…等方面的議題及問題。最好至少能等候兩年,將自己醫治與重建後,才考慮再婚。若是能夠有“再婚輔導”則更 好,因結婚不是只有談感情,還要面對現實。如:要孩子?會「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打我們的孩子」?如何教養?財物?…
C.四個問題 一定要有再婚的婚前輔導(有委身的意志)因為婚姻是個神聖的盟約。
1.曾否盡力挽回?離婚超過兩年?
2.有否檢視婚變的責任?
3.曾否做過醫治重建?
4.結婚的動機是否正確?
D.寧可等一個美滿的婚姻不要急一個破碎的家庭
E.最好要有教練(交友、戀愛、婚姻),可以學習成長,也可以在婚姻遇到挫折、障礙時,立刻求教而得到解決。
F.實際了解再婚可能帶來的複雜性:如金錢、孩子(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打我們的孩子)、前任配偶的關係(有個後媽曾說:剛開始總是做惡夢—怕孩子說—我不要你管)。
G.有智慧與子女溝通:知道沒人會代替他們親身的爸爸或媽媽(叫阿姨媽媽或Pa Pa),爸爸(媽媽)永遠愛你。和前夫(妻)為孩子的利益,建立最好的合作關係,能有更多的愛與支持。永遠愛他們,一生關心他們。不要像仇人,讓孩子為難。
八、子女反對父母尋求第二春該如何?
A.依照孩子的年紀和他的理解力,有良性互動和溝通,知道反對的原因,有耐心地關愛,建立合諧的關係(通常孩子年紀小的孩子,若與繼父或繼母有太親密的關係時,會自責好像背叛了自己的父親或母親)。
B.常常以關懷代替拒絕與排斥:第三國存款(禮貌、誠實、讚美、鼓勵、支持、信任代替批評、嘮叨、輕蔑、威逼、不守信用、粗魯…)。
C.營造一個有安全感的環境
九、再婚後與對方的子女相處方式
真心地對待孩子,就會得到回報。孩子的天性是純潔天真的,以真心誠意對待他們,他們應該也會以尊敬和聽話來回應:
A.接受對方所帶進的包袱,將配偶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以彼此體諒為潤滑劑。
B.協調好管教方式。儘量讓配偶管教自己親身的孩子,愛心“愛屋及烏”,負起責任。
C.有心理準備至少要花3-5年時間適應(不讓憤怒、恐懼、焦慮在心),不要太早放棄。
D.給予自己的孩子單獨約會的時間,讓他覺得父或母親沒有因為再婚而忽略了他;但也不可驕縱、溺愛孩子,仍要以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弗6:4)。
E.將孩子當朋友,凡事可商量,讓孩子覺得被重視,有參與感、責任感。
F.有些事情大人以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或以為孩子小不懂事,不會傷害到孩子,但對孩子幼小的心靈來說,可能卻是很嚴重的大事,而留下一生不可磨滅的傷痕。
失婚家庭的孩童不只是名旁觀者,同時是介入者和受害人。
單親孩子往往失去來自父母雙方愛和教育的完整性,孩子沒有了男女相處和父母相愛的體驗,要麼失去女性母親的溫柔照料,要麼缺少得到父親給予的安全感,成長過程也許出現過偏的情緒或性格行為。
當另一半有了婚外情而背叛婚姻時,大多數人都是萬念俱灰,但用心經營自己,以及放棄對另一半百分之百的經濟和其他的依賴,自己努力奮鬥、工作,這樣才有資本和對方作長期談判和抗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