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在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情对於男女的差別待遇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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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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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club.b 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797490&extra=page%3D1

关於圣经经文提出一些经文与这里的网友一起討论。

圣经经文中有要人打死结婚时不是处女的女性。
基督徒常会辩称那是律法时代比较严格。

事实上圣经律法是对女性严格,对男性可不是如此,有差別待遇的。

分成两点

圣经关於婚前性行为有这样两段经文。
对於男性是如此规定
申命记
22: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他与他行淫、被人看见、
22: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他为妻、终身不可休他。

只要在被看见时花钱把她买下来就好了。

可是对於女性却是规定在结婚时不是处女就要打死。
申命记
22:13 人若娶妻、与他同房之后恨恶他、
22:14 信口说他、將丑名加在他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他同房、见他没有贞洁的凭据。
(中间省略)
22: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22:21 就要將女子带到他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將他打死、因为他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圣经在婚前性行为对於男女是这样的差別待遇。

圣经的差別待遇还有这段关於婚外情的规定
申命记
22: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妇、一併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大多数基督徒都没有看清楚这段经文,以为这规定是男女相同的。
注意看,这段经文只是说一个男性与[有丈夫的妇人]有婚外情,而要两人都打死。
圣经可没有规定如果一个[有妻子的男性]与[不是他人妻子的女性]有婚外情,要受到什么处罚。

以现代的话简言之
圣经不许有丈夫的女性外遇。
但容许有妻子的男性外遇。(只要他外遇的对象不是其他男性的妻子就可以)

这规定的目的其实只是要保障当时那些[有妻子的男性]不要戴绿帽而已。
圣经可不保障那些有丈夫的女性她的丈夫不到外面偷吃。

圣经很多规定都是男女有差別待遇,明显反映了那只是一个父权社会统治者的思想。

不只是旧约圣经有差別待遇,新约圣经要女性不可以在教会中讲话,说女性在会中说话是[可耻的]。(歌林多前书14:34~35 )

只是现代女权高涨下,基督教可能是怕引人反感,不去区別这样的差异。
让人们以为圣经一样不许男性有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情。
当然基督教也放任让女性基督徒在教会中讲话。

圣经的价值观完全只是反映了当时犹太民族这父权社会的思想,它没有任何超越其时代社会的地方。

基督徒为什么还要自我欺骗下去呢,尤其若你是一个女性基督徒的话。(男性基督徒知道此应该会很高兴圣经是这么规定吧)
 
圣经经文中有要人打死结婚时不是处女的女性。
基督徒常会辩称那是律法时代比较严格。
首先,如果真得严格执行这条教规,中国人的教会里会如何,我不知道。但我去过的一些英文教会,尤其是美国大学城边上的那些,哈哈哈,估计那些教会里的很多妙龄少女、青春少妇、中年大嫂、白发老太的命都要不保了!

其次,这些信奉他们神的教徒的辩解,就是在自打耳光。因为他们这是在说人们对神的书的理解需要与时具进,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能严格按"当年"的情况看。如此,他们神的书里的那些教条岂不是不再是万古不变的绝对真理,可以随着人类的历史而不断变迁了吗? 我早就说了,如果把那本神的书当成一个民族的演化历史来研究,就如同研究中华的那些远古神话和传说一样,是很有意义的。可惜,一些宗教狂热分子却偏偏把那本经过人类之手编辑整理出的册子,当成什么绝对真理。结果,只能是最后露出马脚,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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