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演艺圈刮起查税风暴400多名艺人被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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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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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台湾演艺圈刮起“查税风暴”。
  台湾媒体称,有400多名艺人将陆续被请到税务部门“喝咖啡”聊补税,综艺头牌大小S、偶像剧一姐杨谨华、陈乔恩等收入高、风头劲的艺人都被列入追查名单。
  艺人当然不会甘心掏钱。大小S、萧蔷等选择和有关部门打起了税务官司,但林志玲、蔡康永等败下阵来的艺人,则忙着赚钱补税。一时间,台湾演艺圈人人谈“税”色变。
  行动
  补税没商量,亲自说情都没用
  去年曾在“补税案”中告赢税务部门的大小S,今年被要求补交税款4000万新台币 (约1000万人民币),日前徐妈妈代表两个女儿到税务部门商谈,可惜最终没有结果,“私了”不成,双方只好约定法庭上见。
  蔡康永也被认定漏税,补税加上罚款,他要大出血补交近600万新台币。片约不断、广告代言接到手软的“吸金女王”林志玲今年也曾接到税务部门的邀请“喝咖啡”,被裁定需要补税1500万新台币。虽然林志玲亲自到有关部门“陈述意见”,台湾税务部门仍旧认定其收入为“薪资所得”,非“执行业务所得”,要求其一口气补税1500万新台币。
  萧蔷近日也被税务部门裁定她及其工作室款项为“薪资所得”,需补税并罚款共计289万新台币。据悉,萧蔷曾对此提起行政诉讼,但已被驳回。
  幕后
  “执行业务所得”和“薪资所得”之争
  据台湾媒体称,有400多名艺人将陆续被请到税务部门“喝咖啡”聊补税。
  台湾艺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纠纷,均围绕艺人们的收入究竟是“执行业务所得”,还是“薪资所得”而展开。
  那台湾如何界定艺人该纳多少税呢?按台湾相关规定,艺人报税主要分两种:“执行业务所得”项目,只有55%为报税范围;“薪资所得”项目,百分之百要列入纳税范围。两者之间的税款差额很大。艺人必须“个人”向电视台、唱片公司签约才可以使用“执行业务所得”报税;如果艺人是通过经纪公司向电视台、唱片公司签约,再用“执行业务所得”报税,就是“逃税”行为。
  虽说台湾像今年这样大规模约见艺人查税前所未有,但台湾艺人与税务部门的纠纷,其实由来已久,而最后的结果则各有不同。
  ①私下协调
  艺人:胡瓜、张菲、徐乃麟
  结果:自认难躲,私下到税务部门“聊补税”。
  ②打死不退
  艺人:吴宗宪
  结果:跟税务部门扛到底,最后还是败诉。
  ③折衷协调
  艺人:江蕙
  结果:工作室报税不实,后放弃工作室以“执行业务所得”报税。
  ④难得胜利
  艺人:大小S
  结果:以完整收支证明,说服法官以“技艺表演”类工作室17%利润率申报。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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