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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ci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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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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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7日晚,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共6人,被害于家中。

2006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曹辉抓获归案并缴获了赃款、赃物等证据。犯罪嫌疑人曹辉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2007年12月27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处被告人曹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底,犯罪嫌疑人曹辉仍然被拘押,没有被执行死刑。

整个案件,显得非常神秘。

有没有犯罪嫌疑人曹辉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你真是忧国忧民。难得这么专注。
 
第一次听说。 也关注一下!
 
杀贪官, 除恶霸, 乃大侠所为.
 
After review this case, I decide: "La chu qu bi 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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