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回应女检察长名车豪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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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呼和浩特12月11日电(记者王冬梅 通讯员沈静芳)记者今天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获悉,对近期网民关注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再次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积极支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并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在网络媒体对借车等问题提出质疑后,就指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借用企业车辆,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违纪行为。检察机关真诚欢迎并虚心接受各类媒体和网民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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