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大学竟“拍卖”毕业生

*~Bebe~*

皇室家族-*最受宠爱的Bebe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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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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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现场 拍卖竞价此起彼伏
  “28000 、31000 、33000 ,33000 一次,33000 两次,33000 三次”,“好,成交”。8日上午,在一声高过一声的竞价中,一场特殊的人才“拍卖”会在西安2003 年复合型人才供需洽谈会西安欧亚学院专场展开。洽谈会上,西安欧亚学院对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现场展示“拍卖”,首开民办高校大学生公开竞价的先例,成为本届洽谈会的一个亮点。据介绍,这次大会重点推介的优秀毕业生有100名,竞聘底价为年薪2.8万元,上不封顶,每个竞聘企业每次叫价标准为1000 元,他们专业成绩优秀,掌握了计算机、外语、驾驶等多方面技能,并持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拍卖会上,西安欧亚学院彭强、史维华等10名优秀毕业生竞相上场,展示自己的才艺、职业技能,之后,数十家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用人要求,对该竞聘毕业生进行提问。争聘中,史维华、彭强等8名同学分别以3.3万元、3.1万元、3万元、2.8万元、2.9万元的年薪被几家用人单位挖走,另两名学生流拍。
  (北京青年报)
  新闻时评 好个人才“拍卖会”!
  “拍卖”大学生,违规!近日,国家人事部流动开发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发出电话通知,就规范人才招聘活动提出严格要求。通知指出,对各类人才招聘活动要严格审核,对过分强调报价,突出渲染“现场成交”,甚至以“拍卖”形式举办的人才招聘活动,要立即停止。
  “拍卖”大学生,违法!根据《拍卖法》,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拍卖”大学生违规,可有关方面还在搞,显然有违《拍卖法》。
  “拍卖”大学生,有辱人格!根据《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由此可见,拍卖是商品交换的一种形式,所拍的应是物化的商品或财产。而大学生是活生生的人,尽管所拍卖的表面上看是“大学生的年薪”,但实际上还是以大学生这个“人”来体现的。如此“拍卖”大学生,难道不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冒犯吗?
 
如此“拍卖”大学生,难道不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冒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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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about “拍卖”a football star, which is so common practice in the spor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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