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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军
华龙网4月12日11:00分讯(数字记者 阙影) 今日上午,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五中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首犯王小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和行贿罪等,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一支队原支队长李寒彬,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一审获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5.6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