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月底前完成驻京机构清理将保留5家驻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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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从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上获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省政府以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予以保留。其他市未经省政府核准的驻京办坚决予以撤销。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一律撤销。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全省各类驻京办事机构清理工作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广东省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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