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最怕当官的 但在加国最怕没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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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最怕当官的 但在加国最怕没钱的

加国无忧 51.CA 2010年4月25日 作者:赵平波

移民到加拿大 来了以后,感受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可怕的对象,在中国和加国是颠倒过来的:在中国,最可怕的人,就是当官的,当官的是惹不起、碰不得的。但在加拿大却相 反,越是官大的就越可以惹,没事的。至少对加国的媒体而言,其最怕的对象不是当官的,反倒是没钱的!一旦没钱的找到法律援助拿着政府的钱告媒体诽谤,那就 让办媒体的,倒了血霉了。为此本网站还吃了一万多元的亏,下面将要谈到。

本文先谈谈在中国,最可怕的是当官的:惹谁都别惹当官的,或者与当官的有关系的,如官太太、或者官子女(如今有了个专有名词,官二代)。这可以从笔者的一 个亲身经历谈起:当年笔者一不留神碰了一下,就挨了个嘴巴,还好,仅仅只是挨了一个嘴巴。

那还是在1980年代,笔者到北京读研究生的第二天,花60元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结果骑回学校时一不留神,同一辆小轿车撞上了:这小车正右转进入一家门 前站着哨兵、门前却没有任何招牌的大院时,笔者紧急刹车来不及了,还是碰到了这小轿车的车尾(后来到了加拿大才知道,这应当是司机的责任而不是我这个骑车 人的责任,但在中国是不管这一套的)。当时,司机停下车来一出车门,不由分说地就破口大骂:“你丫的,没长眼,找抽呢!”接着,迎面过来抡起巴掌就朝我扇 了过来。但幸运的是,跟随司机下车的后面还有一位美女,这司机在做扇巴掌动作的同时,后面的这位美女一下子就抱住了他的腰,再加上笔者本能地把身子往后一 仰,这一耳光就没全抽上,只是其食指尖划过了笔者的脸部。

然后,这位司机解完气之后,再骂骂咧咧地查看其轿车,还好其车身并没有刮伤,毕竟自行车的轮胎是橡皮的,何况我还刹车减了速。在听到“这回便宜你小子”的 话以后,笔者这才舒了一口气:挨掌嘴的当时,笔者的脑袋可是一下子就懵了,这倒不是因为在挨打,而是怕赔钱:是啊,一旦要我让赔钱,我得搭进去多少个月的 助学金,才够修这辆豪华轿车啊,这以后的饭钱就是问题了。穷学生所拥有的人权,就只有生存权,当然是没有资格要什么尊严的……

回到学校以后,与同学们说起这回事,大家都猜想,这司机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司机,估计他老子是当官的,当官的就是牛,谁也不怕。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北京城里 到处都是官,他怎么会这么有把握,这一掌没掴上一个官更大的人的脸上?万一这小子一巴掌向个更大的官(或官太太、管子女)抽去,会带来什么后果?许多年以 后,笔者才就这个问题找到了一个实例:从网上得知有一条消息说,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的女儿开车与另一辆车撞上了,也发生了与笔者以上经历完全类似的一幕: 被撞车的车主一跳下车,就立马赏了乔公主一个耳光。但乔公主的反应,绝不是像笔者这样当即就吓懵了,而是不卑不亢地记下该车的牌照,然后发出狠话:“24 小时之内,我要让你给我下跪!”果不其然,当天晚上,这个掴人的司机就在公安干警的陪同下,给乔公主下跪来了。乔公主得到了她作为公主,应当得到的“尊 严”……

以上两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它说明了,在中国,谁最可怕的人?当官的。官位越高,就越让人怕,当然,官位越高,活得也就越有尊严。这不禁令我想起了今年温总 理的新春讲话:要让中国人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事实上,前者是好办的,让老百姓赚到更多钱了、有吃有穿有的住了,也就更幸福了。但后者就难办了,中 国人的尊严,是与官位成正比的,官大一级压死人,官越大才越有尊严。敬爱的温总理,您要让某一位中国人更有尊严,那当然不难,给他封个官就可以了。但每个 中国人怎么可能个个都有尊严?您能给每个中国人都封个官当当么……

移民到了加拿大来了以后,笔者慢慢才发现,这加拿大的情况是颠倒过来的:当官的不但不可怕,更谈不上有什么尊严,至少在我们媒体面前是如此。

就在前几天,本51网站还登了一条消息,对哈珀总理退休以后能拿16万8千的退休金表达了不满:平均而言,每个普通纳税人的CPP(退休计划)才多有几个 钱,一万不到!我们的总理太富了!这种拿总理的收入与普通老百姓相比,还不算是过分的。前几年马田当总理时,为了保住自由党当政,拉拢了一位保守党的女议 员跳党,让她从保守党转入自由党,结果令自由党多了一张选票,从而保住了执政地位。为此,媒体是怎样评价这桩交易的?有漫画把总理马田画成了嫖客,这位漂 亮的女议员,则画成了一位妓女!在加拿大,第一把手当总理的,被比作了嫖客,其尊严在哪里?事实上,在加拿大为官者的尊严,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普通人。 如多伦多公交系统的主席(相当于国内的公交局长)、年仅32岁的市议员,中文名叫张本力,尚未结婚。不久前有人报料,此君和两个女朋友同时在同居,从而被 媒体大加渲染。在如今这个年代,这事若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干的,压根就没有违法,那会有什么事?但他是议员,又是个当官的,那就是事:张本力立马就被恶 搞,有人在多伦多地铁站门口发像章让人别在胸前,上面写着:我是张本力,我要同你睡觉。每家本地新闻媒体还就此事件在推波助澜、无限上纲……

为什么在加拿大,媒体不怕当官的?原因很简单,这是市场经济决定的:加拿大和中国不一样,没有类似中宣部的机构,哈珀总理拿媒体有什么辙?唯一可做的,就 是打官司控告媒体诽谤。设想一下(当然是虚拟语气),假如哈珀总理要来告我们51网站,说我们网站诽谤了他,那笔者的反应会是吓懵了么?恰恰相反,笔者一 定会从梦中笑醒,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啊!首先,我们一家小网站,总理来控告了,将立马知名度倍增!更知名了,就会引进更多广告、吸纳更多钱财。其次, 进了财还会破财么?打官司当然要花钱的,但这份钱,绝不会让我们自己掏腰包的!可以想象,一定会有N家律师行主动来为我们作免费辩护:能和总理干上,这机 会不多啊,律师为了出名,这是何其难得的表演!为此,一个小得多的事例是,当年笔者写文章揭露吴征杨澜两口子,官司还没有开打,当时就有好几位律师主动联 系笔者,愿意免费提供辩护……

在加拿大,我们做媒体的,虽然不怕当官的,但也有最怕,那就是怕没钱的。在媒体报道中,没钱的人,那是绝对不能去惹、不能去碰的。我们51网站,包括多伦 多的多家媒体,就吃了这么一个闷亏。现在这场官司已经结案了,笔者可以稍微透露一点,但也不宜谈得太多,否则又会被认为是诽谤,请各位网友原谅。

事情源于一个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案件:男方被关起来了,本地一家大报在未向女方核实的情况下,单独采访了男方并以真实姓名加以报道了——鉴于这涉及到的是华 人家庭,所以本地多家中文媒体也予以了转载。坏事就坏事在,这篇报道是以真实姓名加以报道的,而不是用化名——这就使得女方有机可乘:起诉书发给了原发稿 的媒体,同时也转发给了所有转载此文的中文媒体,包括我们51网站,为此索取天价的索赔:报道不实导致女方受到了伤害。

收到这样一份起诉书冤不冤?拿到这份起诉书,笔者去找了N个律师,每个律师的回答几乎都一样:第一,我们转载的媒体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因为对方不可能拿出 仅仅是因为我们转载了此文之后才导致他们受到伤害的直接证据。更何况也没有类似媒体转载而被判决诽谤罪名成立的案例。所以,我们肯定能打赢这场官司;但 是,第二,这场官司要完整地打下来,可能耗资15万,花十年时间。最要命的是,我们媒体即便打赢了这场官司,也要输掉这15万的律师费,而且法官的判决是 不可能让对方赔任何钱,因为我们的对家估计是穷光蛋。为此,我们媒体的选择只有两条:或者耗资15万打赢这场官司,或者认栽,去同对家讨价还价,让他们把 索要的天价赔偿费降低一些,使我们能支付得起……

其结局是,我们N家中文媒体集体倒了大霉了:明明可以赢的官司,我们却不得不选择去低头求和,给对方一笔钱了结——在加拿大这法制社会下,没钱的人,我们 认栽,惹不起。

选自赵平波博客
http://blog.51.ca/u-216707/
 
温总理新春讲话:要让中国人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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