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女研究生被杀案凶手称自己可耻求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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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手赵顺勇在庭审现场。 南都记者 刘中元 摄
南方网5月15日报道 曾轰动一时的“粤垦路两女白领被杀案”,昨天上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杀人凶手上诉人赵顺勇当庭称,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觉得很“可耻”。
凶手二审求判死缓
据介绍,2008年12月22日,赵顺勇入屋盗窃时被租住该屋的两名女白领发现,惊慌之下残忍地将两名无辜的女孩杀害。2009年12月15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处赵顺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法院还判处赵顺勇赔偿两位死者家属损失共计837345.4元。
赵顺勇于2009年12月17日提起上诉后,广东高院昨天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在昨天的开庭审理中,赵顺勇的辩护人提出三点辩护理由:一是上诉人没有犯罪前科;二是上诉人认罪态度好;三是上诉人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恳请二审法院改判死缓。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抢劫杀人犯罪,赵顺勇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理应对其严惩。
庭审过程中,上诉人赵顺勇一直没有详细陈述上诉理由,只是不断地重复自己没有主观恶意。当检察员讯问赵顺勇对伤害两名无辜女白领致死有何感想时,他只说了两个字:“可耻”!
父母卖房凑赔偿款

赵顺勇的家人表示愿意增加给受害人家属赔偿,希望法庭可以改判死缓。而死者家属表示坚决反对,被害人贾某的父亲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时候,情绪激动地说“怎可花钱买人命?他连畜生都不如!”贾父向记者表示,女儿的逝去,两家人至今无法走出阴影,因为两家同病相怜,现在经常联络,对他们来说,赵顺勇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对于赔偿部分,贾父表示,法院判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本来就是赵顺勇应该负的责任,超出法院判决的部分,贾家和匡家一分都不要。再多的钱也无法赎赵顺勇的罪。
记者在现场看到,庭审结束时,一直坐在旁听席上的赵顺勇的妈妈失声痛哭。在法警将赵顺勇带离法庭时,赵顺勇红着眼睛扭头快步走了出去。据了解,上诉人赵顺勇父母卖掉了老家的一套房子,并已筹得赔偿款20多万元。
广东高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刘中元 吴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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