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三章,論掌權者

CHRI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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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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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 取刑罚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Whenever I read these, I remember Dietrich Bonhoeffer and his friends perished in the hand of Nazi.
 
是啊,基督教的很多信仰伟人,都是这方面的典范。主耶稣的使徒们(含原革命党徒奋锐党的西门),和罗马书的作者保罗在世俗权利面前都是顺从,即使这顺从意味作受迫害、坐牢、甚至被处死。

其实主耶稣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在被捕、受审、被钉十字架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怨恨抗争,反而教导门徒不得使用暴力、为大祭司的仆人医耳,为杀害他的人祈求天父的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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