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被拘138天判无罪索赔400万未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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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周荣“罪名不成立”。
广州日报5月20日报道 周荣,汕尾建市之初最早的当地房地产开发商。一个私企老板,被以“挪用资金”等罪名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批捕,公司遭查封导致经营停顿。前后被关押138天,当地法院终审判决周荣无罪。
无罪获释的周荣5月7日向海丰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个人1.2万元、公司经济损失400万元。本月12日,海丰县公安局答复称“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为此决定不予受理。”
房地产商被控“多罪”
日前,在汕尾市海丰县城区的一处名为荷园小区的住宅楼二楼,年已六旬的老人周荣坐在本报记者面前接受了采访。
周荣和他人合作开发建起了这幢住宅楼,他的灾祸也因这幢楼而起。2007年前后,因为合作期间发生了经济纠纷,合作方代表阿水(化名)称周荣合同诈骗,海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介入侦查。
“当时合作双方还没有对小区项目进行财务结算。他(阿水)拖欠我公司200多万元,我却成了合同诈骗?”周荣说,2007年3月30日,海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其个人立案侦查。此前,周荣的公司印鉴和账本已被扣押。
2007年7月10日,57岁的周荣在去广州的路上,被海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带回海丰。次日,因为“涉嫌合同诈骗”,周荣被汕尾市公安局批准执行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周荣。
2007年11月29日,办理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时,周荣在看守所里一共待了138天。
为公司索赔400万元
汕尾是一个建市较晚的城市,周荣作为最早进入房地产行业的地产商,他认为自己被案件缠身错过了这个地方房地产市场“最容易赚钱的时候”,长达两年的侦查和数月的审判,周荣创立的公司经营陷入停顿。至今,他建起的这幢荷园小区120多户业主还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
5月7日,周荣向海丰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周荣所列出的400多万元损失,分别是因政策性变化需增缴的土地增值税约300万元,另外100万元为公司直接损失及员工工资。
赔偿申请未被受理
周荣称,5月12日,海丰县公安局(2010)海公赔通字第001号《不予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称:“海丰县公安局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为此,决定不予受理。”

另据成都日报报道:“我险些成了赵作海”,被扣上“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罪名,港籍商人周荣先生在广东汕尾市海丰县遭遇了令其生平最难忘的经历:他被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捕关了138天,公司被查封无法经营长达三年多,最终当地法院终审判决其无罪。周先生羞愤不已,于今年5月7日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控告海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责任人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周荣告诉记者,他提出了4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括因政策性变化需增缴的各种税约300万元,另外100万元为公司办公费用直接损失及员工工资。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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