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二审宣判仍维持死刑判决 将报请高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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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案二审宣判仍维持死刑判决 将报请高法核准

2010年05月21日 1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郭虹 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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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5月21日电 21日上午10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该院对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这位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文强在今天的二审中仍获死刑。

在今日的审判中,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获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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