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6日加拿大移民局公布关于联邦技术移民的重大政策变化,从即日起实施。
对于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如果你在2010年6月26日以后递交申请,你的职业必须在移民局最新公布的29类职业之列。同时要注意的是,从现在开始往后的 12个月内,加拿大移民局只批准总共两万(20000)例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而在这公布的29类职业中,每种职业的获批准总数不得超过1000例。 当然有加拿大工作OFFER的申请人不在此要求之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后递交的申请,在递交申请之时必须附有正式的英语考试原件。请见最新的29类职业清单, 并请继续关注更多加拿大移民动态:
http://ku-immigration.com/article.asp?cat_id=22
对于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如果你在2010年6月26日以后递交申请,你的职业必须在移民局最新公布的29类职业之列。同时要注意的是,从现在开始往后的 12个月内,加拿大移民局只批准总共两万(20000)例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而在这公布的29类职业中,每种职业的获批准总数不得超过1000例。 当然有加拿大工作OFFER的申请人不在此要求之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后递交的申请,在递交申请之时必须附有正式的英语考试原件。请见最新的29类职业清单, 并请继续关注更多加拿大移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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