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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 据《中山日报》8月21日消息,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日前,李启红的两位弟弟李启明和李启和目前也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先后担任过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山市妇联主席等职务。1997年-1999年李启红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长人选变动情况,广州市委常委、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提名为中山市市长候选人,李启红不再任中山市市长。
具体任免情况如下:
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72名。
特此公告。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