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街口餐厅爆炸案3人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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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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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去年9月25日新街口一家餐厅发生爆炸,导致18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记者昨日获悉,爆炸事故的三名责任人,近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诉至西城法院。据指控,无资质的厨具公司违规安装的燃具胶圈老化漏气,是事发原因。
  据指控,2008年7月,做燃气业务的杨凯受新街口东街事发餐厅委托,联系上无资质的北京兴英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兴英顺公司),对事发餐厅进行燃气器具的安装工作。兴英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正兴,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指派尹亮亮前往该餐厅违规进行燃具安装。
  此次安装为这家餐厅埋下的“定时炸弹”,最终于去年9月25日“引爆”。除人员受伤外,并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据事发后安监部门气密性检测,发现液化气罐与蒸发器连接处胶圈老化,且老化处严重漏气所致。同时因为胶圈老化,连接口金属丝密封不严,两条螺纹已被氧化。经认定,陈正兴、尹亮亮和杨凯的违规操作,是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原因。
  检方认为,陈正兴、尹亮亮、杨凯明知安装燃气器具需要相应资质,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仍然给餐厅安装燃气设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3人的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事件背景
  液化气罐爆燃 餐厅成废墟
  2009年9月25日上午9时左右,西城区新街口附近一餐馆发生爆炸,餐馆所在房屋两面墙被炸塌,成为一片废墟。
  事故导致3名餐厅员工受重伤,路过者等十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经警方调查,爆炸系餐厅操作间内液化气罐发生爆燃。
  本报记者 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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