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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方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
2010年09月14日 07:25云南信息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450条
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作品《大迁徙》
西装革履的谢朝平盘腿坐在逼仄的石窟中 《新世纪》周刊供图
渭南“书案”的最新进展是,昨日据记者证实,陕西渭南临谓公安分局已提请检察院逮捕前记者、作家谢朝平。另据记者获得的消息,目前,检察院尚未作出批捕决定。此举意味着,撰写报告文学《大迁徙》的谢朝平,或将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昨日,谢朝平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称,“离开临渭分局,愤懑!”
在昨日申请要求会见谢朝平未果后,周泽也获悉了谢朝平被警方向临渭区检察院批捕的消息。
据记者了解,目前,临渭区检察院并未对谢朝平作出批捕的决定。而渭南警方一边,除了此前宣称在河北廊坊搜集有关谢朝平案的证据外,也在本月前往谢朝平的四川老家达州搜索谢朝平涉嫌违法的证据。
知识界高度关注 联名呼吁国务院成立调查小组
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也引发了法学界的关注。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撰文称,渭南警方的做法不但侵犯了谢朝平的人身自由,这一行为也侵害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及公众的知情权。
9月8日,得知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后,老记者、作家铁流也发起倡议,呼吁作家界和记者界有良知的人士行动起来“营救谢朝平”。铁流的倡议,目前获得了近百名人士响应,其中如国内知名学者杜光、茅于轼等人士均支持铁流的呼吁。
铁流在呼吁书中表示,“(渭南警方)严重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破坏安定团结,侵犯记者、作家写作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据记者了解,“渭南书案”已引起知识界高度关注。对于“渭南书案”,近百名人士联署的呼吁书要求:一、要求陕西渭南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作家、记者谢朝平先生;二、要求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政府领导,以及纪检和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和法律的处理;三、希望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立即组成专案小组,彻查三门峡库区移民的贪腐官员和严重违纪的失职人员。
律师会见谢朝平 不能透露关于该案的细节
据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介绍,除了昨日试图会见的举动外,他分别在8月31日和9月6日两次前往看守所试图会见谢朝平。在9月6日的成功会见中,渭南警方全程进行监视和录像,据周泽透露,警方与周泽达成的会见条件是,代理律师不能向谢朝平透露关于该案的任何细节。
据周泽向记者介绍,拘押于看守所的谢朝平状态良好,周泽称,谢朝平相信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对于渭南警方的行为,周泽表示遗憾,“一个记者、一个作家,将自己反映民众疾苦、揭露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作品予以出版,向他人发行,无论其是否通过合法印刷、出版机构印刷、出版,也无论其是否有营利的目的及是否获得利益,都不能以非法经营追责。”周泽说,“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使,对等的义务是不得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无其他。权利人有权通过任何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无需问其目的。”
新闻回放
8月19日,陕西渭南警方进京将原《方圆》杂志记者、作家谢朝平刑拘押回渭南。经披露该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谢朝平自费出版的《大迁徙》一书,披露了渭南市官方在三门峡移民问题上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及各种涉嫌存在的贪腐问题。因《大迁徙》系以火花杂志增刊的形式出版,由于出版前杂志社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批,渭南警方认定此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并将该书作者谢朝平刑拘。对于警方的做法,出版《大迁徙》的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曾提出强烈抗议。
早前报道:
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走作家 称其出书涉非法经营
媒体披露作家谢朝平遭陕西渭南警方抓走细节
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 称人口普查骗开房门
谢朝平被当重要嫌犯 渭南官员集体避谈“书案”
作家遭“跨省抓捕”续:谢朝平在看守所比较受尊重
律师:渭南警方制造文字狱 谢朝平已做最坏打算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0_09/14/2506721_0.shtml
凤凰网资讯 > 大陆 > 正文
谢朝平被当重要嫌犯 渭南官员集体避谈“书案”
2010年09月03日 08:09南方报业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77条
老谢已经被拘留了十多天,他们显然是把老谢当成“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对待了。如果说他是“重大嫌疑分子”,他是什么样的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到什么程度,不是事实都很清楚了吗?如果说其“结伙作案”,那其“同伙”在哪里?为何没抓一个“同伙”?
——— 谢朝平律师周泽
前《方圆》杂志社记者、作家谢朝平,被陕西省渭南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一事,经南方都市报详细披露(详见9月1日《渭南“书案”调查》)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昨日,南都记者采访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渭南市警方仍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对于警方视为“非法刊物”的《火花》杂志社增刊,杂志社方面坚决表示抗议,杂志社相关负责人承认在出版程序上存在违规“瑕疵”,但并不违法。
律师:他“重大”到什么程度?
“我们还没有提请批捕他。”昨日,参与进京拘捕谢朝平的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大队长朱福利对南都记者说,对于该案其他细节,朱表示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据南都记者了解,渭南市警方是在8月19日将谢朝平拘捕回陕西渭南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此外,《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对此,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周泽称,“老谢已经被拘留了十多天,他们显然是把老谢当成‘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对待了。”周泽对南都记者说:“显然,老谢没有流窜,没有多次作案,如果说他是‘重大嫌疑分子’,他是什么样的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到什么程度,不是事实都很清楚了吗,怎么还是‘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说其‘结伙作案’,那其‘同伙’在哪里?为何没抓一个‘同伙’?”
对于周泽律师的疑惑,南都记者试图希望渭南警方释疑,但参与该案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大队长朱福利称案件进展不便向记者透露。
杂志社:杂志问题与作者无关
在渭南“书案”中,案件的另一个重点是《火花》杂志社以增刊形式出版的《大迁徙》是否属于“非法刊物”。此前,《火花》杂志社执行社长魏丕植对南都记者称,增刊只是因疏忽未及时报审,但这只是程序上的“瑕疵”。“只是违规,但增刊是合法的。”魏丕植说。如今,《火花》杂志社仍坚持这一观点,即增刊《大迁徙》只是违规,但不能因此称其为“非法刊物”。
据南都记者了解,对于期刊刊号的管理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曾出台相关通知对增刊一事作出规定。在“新出报刊[1999]1114号”文件中,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期刊出版增刊应按照有关出版管理规定及批准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出版。期刊每年一般只批准出版一期增刊,一次申请只对一期增刊有效。有特殊情况需一年出版一期以上增刊的,应逐次报批。期刊出版增刊,其宗旨、编辑方针、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期刊增刊必须刊印期刊国内统一刊号、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不得冠以其他名称或副标识。期刊出版增刊,必须由本刊编辑出版,不得以委托、承包或类似方式由其他单位或个人编辑出版,亦不得以本刊派出机构的名义及其他变相方式编辑出版。”
谢朝平出版的《大迁徙》一书,封面左上角印有“火花2010年增刊”字样。魏丕植承认,该增刊并未及时向主办方报批,是出版流程上的瑕疵。对违规单位的处罚是上级部门作出的批评或警告等处罚,但这根本就不违法。“增刊是合法的”。魏说,即便杂志是违法的,也与作者没有关系。
据南都记者了解,由于未及时报审增刊,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火花》杂志进行了处罚,《火花》由半月刊改为月刊,而杂志社在北京编辑部操作的《火花———文化创意产业》则被勒令永久性停刊。
谢朝平的委托律师周泽也认为此事与作者无关。“增刊有正规刊号,就不是非法出版物,最多算违规。”周泽说,“那是杂志社的责任,与作者没有任何关系。”周泽继而分析称,“正规刊物出增刊没报批只是违背新闻出版署的规定,这个规定合不合理还可讨论。即使以此为据,也不能说没报批出的增刊就是非法出版物。违规不等于违法。”
谢妻:他没收移民的书钱
据了解,谢朝平写作《大迁徙》一书脱稿后,因苦于出版经费的问题,无法找到合适的出版机构。经过朋友介绍,且书稿经过《火花》杂志社审读后,谢朝平决定先自费出版此书。
据周泽律师及谢朝平妻子李琼向南都记者介绍,渭南的移民曾拜托谢朝平帮助写作三门峡库区移民迁徙的历史,并希望结集成书出版以便留给子孙。据周泽称,对于出书的款项,移民们曾考虑集资,但后来担心会落下“非法集资”的罪名而作罢;第二种方案,是在移民中找一个或几个财力不错的人士资助,但最终也没法落实。在谢朝平与《火花》杂志社早就谈妥出版事宜后,在上述方案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谢只好垫资自费出版。
“老谢并没有收移民的书钱。我们送书去渭南,也是说将书赠送给移民。”谢朝平的妻子李琼对南都记者说,“《大迁徙》定价50元,只是为了体现书的价值,移民的一分钱都没收,更不用说经营了。”
南都记者 上官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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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官集体避谈“书案”
原称将整理材料公布信息,昨日却集体“失踪”避开记者
南都讯记者鲍小东 针对渭南“书案”,原本答应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渭南各方,却在9月2日“集体失踪”。
9月1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获悉,渭南市相关部门都在整理材料,不日或将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相关信息,渭南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华惠民也称,正在整理材料。
但9月2日上午,南都记者和《新世纪周刊》记者一起前往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询问发布会情况时,一名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联系不到临渭区公安分局的人。记者只好赶到临渭分局,但前一日接待记者的张姓政治处主任不见踪影。
中午12时09分,记者拨通了张主任的手机,张压低着嗓子说,正在开会。下午3时34分,记者再次拨打她的电话时,手机处于“暂时无人接听”状态。而手机同时处于“暂时无人接听”状态的还有渭南市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渭南市公安局新闻处处长等。南都记者均用手机拨打他们的手机,但至晚上7时发稿时为止,他们无一人回复电话。
另外《环球时报》《潇湘晨报》等媒体记者多次拨打他们的手机,也都是“暂时无人接听”。
一边静寂,一边急切。9月1日、9月2日两日来,南都记者在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联系采访时发现,《法制日报》、《成都商报》等众多媒体纷纷致电渭南市公安局联系采访事宜,但都未得到采访机会,只得留下电话、邮箱,等待渭南警方的答复。据了解,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记者今日到达渭南。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9/03/2425530_0.shtml
陕西警方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
2010年09月14日 07:25云南信息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450条
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作品《大迁徙》
西装革履的谢朝平盘腿坐在逼仄的石窟中 《新世纪》周刊供图
渭南“书案”的最新进展是,昨日据记者证实,陕西渭南临谓公安分局已提请检察院逮捕前记者、作家谢朝平。另据记者获得的消息,目前,检察院尚未作出批捕决定。此举意味着,撰写报告文学《大迁徙》的谢朝平,或将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昨日,谢朝平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称,“离开临渭分局,愤懑!”
在昨日申请要求会见谢朝平未果后,周泽也获悉了谢朝平被警方向临渭区检察院批捕的消息。
据记者了解,目前,临渭区检察院并未对谢朝平作出批捕的决定。而渭南警方一边,除了此前宣称在河北廊坊搜集有关谢朝平案的证据外,也在本月前往谢朝平的四川老家达州搜索谢朝平涉嫌违法的证据。
知识界高度关注 联名呼吁国务院成立调查小组
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也引发了法学界的关注。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撰文称,渭南警方的做法不但侵犯了谢朝平的人身自由,这一行为也侵害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及公众的知情权。
9月8日,得知谢朝平被刑拘的消息后,老记者、作家铁流也发起倡议,呼吁作家界和记者界有良知的人士行动起来“营救谢朝平”。铁流的倡议,目前获得了近百名人士响应,其中如国内知名学者杜光、茅于轼等人士均支持铁流的呼吁。
铁流在呼吁书中表示,“(渭南警方)严重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破坏安定团结,侵犯记者、作家写作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据记者了解,“渭南书案”已引起知识界高度关注。对于“渭南书案”,近百名人士联署的呼吁书要求:一、要求陕西渭南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作家、记者谢朝平先生;二、要求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政府领导,以及纪检和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和法律的处理;三、希望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立即组成专案小组,彻查三门峡库区移民的贪腐官员和严重违纪的失职人员。
律师会见谢朝平 不能透露关于该案的细节
据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介绍,除了昨日试图会见的举动外,他分别在8月31日和9月6日两次前往看守所试图会见谢朝平。在9月6日的成功会见中,渭南警方全程进行监视和录像,据周泽透露,警方与周泽达成的会见条件是,代理律师不能向谢朝平透露关于该案的任何细节。
据周泽向记者介绍,拘押于看守所的谢朝平状态良好,周泽称,谢朝平相信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对于渭南警方的行为,周泽表示遗憾,“一个记者、一个作家,将自己反映民众疾苦、揭露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作品予以出版,向他人发行,无论其是否通过合法印刷、出版机构印刷、出版,也无论其是否有营利的目的及是否获得利益,都不能以非法经营追责。”周泽说,“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使,对等的义务是不得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无其他。权利人有权通过任何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无需问其目的。”
新闻回放
8月19日,陕西渭南警方进京将原《方圆》杂志记者、作家谢朝平刑拘押回渭南。经披露该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谢朝平自费出版的《大迁徙》一书,披露了渭南市官方在三门峡移民问题上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及各种涉嫌存在的贪腐问题。因《大迁徙》系以火花杂志增刊的形式出版,由于出版前杂志社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批,渭南警方认定此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并将该书作者谢朝平刑拘。对于警方的做法,出版《大迁徙》的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曾提出强烈抗议。
早前报道:
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走作家 称其出书涉非法经营
媒体披露作家谢朝平遭陕西渭南警方抓走细节
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 称人口普查骗开房门
谢朝平被当重要嫌犯 渭南官员集体避谈“书案”
作家遭“跨省抓捕”续:谢朝平在看守所比较受尊重
律师:渭南警方制造文字狱 谢朝平已做最坏打算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0_09/14/2506721_0.shtml
凤凰网资讯 > 大陆 > 正文
谢朝平被当重要嫌犯 渭南官员集体避谈“书案”
2010年09月03日 08:09南方报业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77条
老谢已经被拘留了十多天,他们显然是把老谢当成“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对待了。如果说他是“重大嫌疑分子”,他是什么样的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到什么程度,不是事实都很清楚了吗?如果说其“结伙作案”,那其“同伙”在哪里?为何没抓一个“同伙”?
——— 谢朝平律师周泽
前《方圆》杂志社记者、作家谢朝平,被陕西省渭南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一事,经南方都市报详细披露(详见9月1日《渭南“书案”调查》)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昨日,南都记者采访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渭南市警方仍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大迁徙》作者谢朝平;对于警方视为“非法刊物”的《火花》杂志社增刊,杂志社方面坚决表示抗议,杂志社相关负责人承认在出版程序上存在违规“瑕疵”,但并不违法。
律师:他“重大”到什么程度?
“我们还没有提请批捕他。”昨日,参与进京拘捕谢朝平的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大队长朱福利对南都记者说,对于该案其他细节,朱表示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据南都记者了解,渭南市警方是在8月19日将谢朝平拘捕回陕西渭南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此外,《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对此,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周泽称,“老谢已经被拘留了十多天,他们显然是把老谢当成‘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对待了。”周泽对南都记者说:“显然,老谢没有流窜,没有多次作案,如果说他是‘重大嫌疑分子’,他是什么样的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到什么程度,不是事实都很清楚了吗,怎么还是‘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说其‘结伙作案’,那其‘同伙’在哪里?为何没抓一个‘同伙’?”
对于周泽律师的疑惑,南都记者试图希望渭南警方释疑,但参与该案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大队长朱福利称案件进展不便向记者透露。
杂志社:杂志问题与作者无关
在渭南“书案”中,案件的另一个重点是《火花》杂志社以增刊形式出版的《大迁徙》是否属于“非法刊物”。此前,《火花》杂志社执行社长魏丕植对南都记者称,增刊只是因疏忽未及时报审,但这只是程序上的“瑕疵”。“只是违规,但增刊是合法的。”魏丕植说。如今,《火花》杂志社仍坚持这一观点,即增刊《大迁徙》只是违规,但不能因此称其为“非法刊物”。
据南都记者了解,对于期刊刊号的管理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曾出台相关通知对增刊一事作出规定。在“新出报刊[1999]1114号”文件中,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期刊出版增刊应按照有关出版管理规定及批准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出版。期刊每年一般只批准出版一期增刊,一次申请只对一期增刊有效。有特殊情况需一年出版一期以上增刊的,应逐次报批。期刊出版增刊,其宗旨、编辑方针、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期刊增刊必须刊印期刊国内统一刊号、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不得冠以其他名称或副标识。期刊出版增刊,必须由本刊编辑出版,不得以委托、承包或类似方式由其他单位或个人编辑出版,亦不得以本刊派出机构的名义及其他变相方式编辑出版。”
谢朝平出版的《大迁徙》一书,封面左上角印有“火花2010年增刊”字样。魏丕植承认,该增刊并未及时向主办方报批,是出版流程上的瑕疵。对违规单位的处罚是上级部门作出的批评或警告等处罚,但这根本就不违法。“增刊是合法的”。魏说,即便杂志是违法的,也与作者没有关系。
据南都记者了解,由于未及时报审增刊,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火花》杂志进行了处罚,《火花》由半月刊改为月刊,而杂志社在北京编辑部操作的《火花———文化创意产业》则被勒令永久性停刊。
谢朝平的委托律师周泽也认为此事与作者无关。“增刊有正规刊号,就不是非法出版物,最多算违规。”周泽说,“那是杂志社的责任,与作者没有任何关系。”周泽继而分析称,“正规刊物出增刊没报批只是违背新闻出版署的规定,这个规定合不合理还可讨论。即使以此为据,也不能说没报批出的增刊就是非法出版物。违规不等于违法。”
谢妻:他没收移民的书钱
据了解,谢朝平写作《大迁徙》一书脱稿后,因苦于出版经费的问题,无法找到合适的出版机构。经过朋友介绍,且书稿经过《火花》杂志社审读后,谢朝平决定先自费出版此书。
据周泽律师及谢朝平妻子李琼向南都记者介绍,渭南的移民曾拜托谢朝平帮助写作三门峡库区移民迁徙的历史,并希望结集成书出版以便留给子孙。据周泽称,对于出书的款项,移民们曾考虑集资,但后来担心会落下“非法集资”的罪名而作罢;第二种方案,是在移民中找一个或几个财力不错的人士资助,但最终也没法落实。在谢朝平与《火花》杂志社早就谈妥出版事宜后,在上述方案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谢只好垫资自费出版。
“老谢并没有收移民的书钱。我们送书去渭南,也是说将书赠送给移民。”谢朝平的妻子李琼对南都记者说,“《大迁徙》定价50元,只是为了体现书的价值,移民的一分钱都没收,更不用说经营了。”
南都记者 上官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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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鲍小东 针对渭南“书案”,原本答应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渭南各方,却在9月2日“集体失踪”。
9月1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获悉,渭南市相关部门都在整理材料,不日或将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相关信息,渭南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华惠民也称,正在整理材料。
但9月2日上午,南都记者和《新世纪周刊》记者一起前往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询问发布会情况时,一名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联系不到临渭区公安分局的人。记者只好赶到临渭分局,但前一日接待记者的张姓政治处主任不见踪影。
中午12时09分,记者拨通了张主任的手机,张压低着嗓子说,正在开会。下午3时34分,记者再次拨打她的电话时,手机处于“暂时无人接听”状态。而手机同时处于“暂时无人接听”状态的还有渭南市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渭南市公安局新闻处处长等。南都记者均用手机拨打他们的手机,但至晚上7时发稿时为止,他们无一人回复电话。
另外《环球时报》《潇湘晨报》等媒体记者多次拨打他们的手机,也都是“暂时无人接听”。
一边静寂,一边急切。9月1日、9月2日两日来,南都记者在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联系采访时发现,《法制日报》、《成都商报》等众多媒体纷纷致电渭南市公安局联系采访事宜,但都未得到采访机会,只得留下电话、邮箱,等待渭南警方的答复。据了解,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记者今日到达渭南。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9/03/2425530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