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为漏税案上法庭所涉金额达200万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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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突然现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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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秋千从天而降



蔡康永



前天的记者会上,林志玲依旧艳光四射,丝毫不受官司影响 CFP供图

  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9月23日,台湾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补税及缴纳罚款合共819万元新台币(约200万元人民币)一案,在台北高等法院开庭。法院虽然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意外到庭旁听,引起现场一阵骚动。林志玲离开法院时只微笑说谢谢,没有接受访问。该案定于10月7日上午9时半宣判。
  不认漏税主动起诉
  台北市税务部门在去年底调查认定,属于凯渥模特公司、有“台湾第一名模”之称的林志玲从2003年到2005年所获得的收入,分别是22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1291万余元及2577万余元,当中漏报了部分业务收入,须补税684万多元,罚款135万多元。
  林志玲方面表示不服,并在近期起诉相关单位。她委请律师、会计师代为出庭。其会计师、律师表示,林志玲并非领凯渥公司的薪水,她的收入属于“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45%的必要开销(例如美容、美发所需费用等)再报税。但税务部门认为林志玲受雇于凯渥公司,收入是“薪资所得”,其中的99%都必须要缴税。
  美女到场引起轰动
  自林志玲提出起诉以来,由于她委托了代表,所以法院一直没有对林志玲作出传讯。不过,前天的开庭已是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双方辩论阶段,林志玲忽然现身,安静地坐在法庭内聆听。开庭时已是中午,林志玲穿着蓝色洋装,薄施脂粉,但来到法院后还是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消息很快在法院里传开,不少人慕名赶到法庭以亲见美女名模。庭里庭外都很热闹,甚至有人逮到机会请林志玲签名。
  据报道,庭讯后有人羡慕地问法官帅嘉宝:“看到美女,感觉如何?”不过他的回答却是:“没特别注意到。”林志玲虽然对官司很关心,但她显然没打算利用名人的身份去影响舆论,全程都没有接受采访。
  ■链接:
  林志玲否认言承旭曾求婚
  就在“漏税案”开庭的同一天,林志玲出席了其代言的洗发水品牌的宣传活动。已经5个月没有在台湾公开露面的她,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状况下,乘坐两层楼高的秋千从天而降。林志玲事后笑说“不怕、很刺激”,但她的经纪人则心惊胆跳,生怕“女神”摔伤。林志玲主动透露自己目前想接演台湾电影,而且已经正在挑选剧本。
  言承旭日前受访时表示“曾想用婚姻绑住一段感情”,外界都认为他说的对象是林志玲。前天林志玲听到此事后,先是愣了一下,才表示“他没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此外,她对“漏税案”避而不谈。(宗禾)
  艺人谈“税”色变
  蔡康永
  蔡康永于2004年、2005年大赚52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他认为其中超过半数是需要先扣除成本的“执行业务所得”,因此没有报税。但在去年,台湾法院认为这些都是“薪资”,因此判定他漏报所得,连税带罚须缴1101万元。对此,蔡康永说:“我已采取新的报税方式,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宗宪
  2008年2月,吴宗宪旗下杰克传播等公司被查出在2000年、2001年漏报税款,被判补税和罚款,合计超过3100万元。
  萧蔷
  2009年11月,台湾税务部门认定她在2003年间漏报所得税96万元,要求补税、缴罚款共385万元。萧蔷提出上诉,但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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