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女子跳楼案一审宣判两人获死缓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guest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guest

Moderator
管理成员
注册
2002-10-07
消息
402,597
荣誉分数
76
声望点数
228
  红网长沙10月31日讯(记者 洪湾) 10月31日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9.4”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4日,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某某、侯某发生性关系,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5名被告人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
  据此,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 相关报道:
  少女在湖南凤凰受辱坠楼案受害人家属提3点质疑
  视频:凤凰少女跳楼视频显示目击者见死不救
  录像记录凤凰少女跳楼全过程 目击者无人施救
  视频:凤凰少女跳楼案开庭 少女昏迷后被带走

http://china/2010-10-31/1216052.php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