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团风县支持开发商在泄洪河道违法建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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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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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11月20日报道 11月10日,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镇,一条紧临国道的商业步行街正在紧张地施工。奇怪的是,这条商业街被建到了承担当地水库泄洪任务的河道之上。记者调查发现,这一私人开发的违法工程与当地政府的政绩思维分不开。央视《焦点访谈》 2010年11月19日播出节目《河道怎能变商街》,以下为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在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镇有一条河叫总路咀河,当地人都很熟悉。这条河不仅是当地水库的泄洪道之一,还承担着周边地区雨水收储和下泄的功能。但是让人奇怪的是,这条河最近在镇里不叫河了,改叫“千米商业街”,那么一条河怎么会摇身一变成为一条街了呢?
解说:11月10日,记者在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总路咀镇看到,一条紧临国道的商业步行街正在紧张地施工。一部分连体三层楼已经封顶,正在进行房屋的外墙和内部装修。
记者:现在建的这个是什么建筑?
当地居民1:搞什么步行街,搞不清楚,步行街,商业步行街。
记者:有多大面积这个步行街?
当地居民1:我也搞不清楚,一直到中间那个老桥。
解说:据了解,这条商业街从今年3月份开始建设,计划建设总长1000米。从外表看,这条商业街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但是往下看,房子下面全是桩子,这条商业街居然建在了一条河上。
记者 银建章:通过这段尚未完工的河道,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河道里面布满了这样一排排的钢筋水泥柱子。正是在这些钢筋水泥柱的支撑下,当地政府在这段河道上建起了长达300米的商业步行街,而这段河道也因此变成了暗河。
大叔您是本地人吗?
本地居民2:我是本地人。
记者:这个河叫什么河?
本地居民2:就是总路咀河。
记者:总路咀河。
本地居民2:总路咀。
记者:这条河都跟什么地方连在一起?上游是什么?
本地居民3:上面是牛车河水库,牛车河水库。
记者:牛车河水库?
本地居民3:对。
记者:那个水库大吗?
本地居民3:好大。
解说:总路咀河通过牛车河和团风县最大的水库之一牛车河水库相连,是水库的泄洪通道之一。这条河从总路咀镇穿镇而过,还承担着周边十余平方公里的雨水收集和下泄功能。河道现在看起来并不是特别宽,但是每当它泛滥起来,对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却非常大。
记者:这条河在过去有没有发过洪水?
本地居民4:发过洪水,怎么没发过洪水,肯定发过洪水。
本地居民5:今年那个发大水,我们上面种的田都淹了。
解说:群众所说的情况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也得到了印证。这篇刊登于2010年7月27日的信息里写道,自7月18日以来,总路咀镇连续14天遭遇强降雨袭击,雨量超过历史纪录。牛车河水库自1991年以来首次溢洪,该镇出现严重内涝,农作物受灾17090亩,因灾倒塌房屋100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1431.9万元。看来,当地的水患还真不小,可现在把商业街建到了河上,那这条河还怎么行洪呢?
记者:在这段尚未完工的不足150米的河道里,我们粗略地数了一下,就有55根水泥柱子矗立在河道中央。如此多的水泥柱子很难想象,当洪水夹杂大量的杂物突然到来时,如何能够保证顺利泄洪?
本地居民5:就是那个桩(把)那个上面砍的树、渣滓、什么柴呀反正都挡住了,这桩把这些都挡住了。
本地居民6:河里建房肯定有碍放水,第一次看见河里建房,河道是修的流水的、排洪的。
解说:这条“千米商业街”的开发商是当地一家名叫浩天新型建材公司的私人企业,商业街计划建设250套商铺,现在每套售价30多万元,这个房价在当地算比较高的。这样算下来,这个项目总共能卖7500多万元。那这个项目为什么要建在河上呢?
当地居民7:地皮不要钱,这是河道。
记者:在其他地方要是拆迁的话,肯定付出的成本要高是吧?
当地居民7:对,好高好高的,好几万,地基就得好几万。
记者:那这个河道呢?
当地居民7:河道不要钱。
记者:就是建的时候成本很低是吧?
当地居民7:建的时候很低,卖出去的很高的。
解说:按照规定,要建设这样一条商业步行街,应该取得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多个部门的严格审批之后,才能够开工建设。那么这个已经在建的项目到底取得了些什么手续呢?在总路咀镇镇政府镇长孙舞鹤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团风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一份由团风县水利局出具的洪水复核结论。
先让我们看看这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者注意到,这份规划许可证上明确地写着用地位置是总路咀河河道两旁,而现在,房子怎么盖到了河道里呢?
记者:我看到规划许可证上面说是让你们在河道的两旁建设这个商业步行街,可是现在这个商业步行街是在河道的上面建着的。
孙舞鹤 湖北省团风县总路咀镇镇长:中间还有一定的空间,中间有一定的空间,留出了一定空间。
解说:按规划应该在河道两旁建设,现在房子建到了河道里,显然这违反了规划审批。再来看看县水利局出具的这份复核结论。结论称,县水利局认为,根据往年的水文资料,河道开发建设不影响洪水下泄。
孙国华 湖北省团风县水利局总工程师:经过我们复核了以后,华游港如果说满足过流断面的话,就能够满足过洪的要求。
解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城镇建设和开发不得占用河道滩地。《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商业街的水泥柱子密密麻麻地打到了河里,房子都盖住了河道,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县水利局审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何国才 湖北省团风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在河道里面建设是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防洪法》第22条规定,《水法》的第38条都做了明确规定,而且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第26条也都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我的印象当中,这个不是河流。
孙舞鹤:因为这是一条港道,不叫河道,所以河道的《防洪法》不适合于这个港道的开发,它准确名字是叫“华游港”,不是个河道。
解说:这下可把记者搞糊涂了,这条河怎么连河都不是了呢?港又是个什么概念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了掌管全市水文资料的黄冈水文局。
在这里,记者查到了1998年编纂的《湖北河流集》,其中清楚地记载着总路咀河位于团风县总路咀镇,全长6.6公里,属于巴水水系。面对这份资料,孙镇长不得不承认,千米商业街的确建在了总路咀河上。
记者:实际上总路咀河就是华游港,华游港也就是总路咀河,两者是一个地方。
孙舞鹤:对,一个地方。
记者:大的河流才会保护它的河道,小的河流就不用保护它的河道了?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
孙国华:没有。
解说:明明是河,非说不是,镇里和水利局的干部如此偷换概念,无非就是为了规避法律的规定,给这条违法建设的商业街找依据。
但现在看来,镇政府提供的这两个所谓的建设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而且一个建设项目必须取得的国土、建设、房管等多个部门的审批手续,镇里也根本没有办理。显然这条千米商业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违法建筑。但是就是为了推进这样一个违法项目的建设,总路咀镇政府可谓是下足了工夫。不仅找依据、跑手续,甚至把开发商也变成了政府的工作人员。
孙舞鹤:开发商具体的组织人也就是叫做朱校林,原来是社会上的自然人,后来我们成立了乡镇的城建办(公室),后来他又成为乡镇办一个具体的负责人。
解说:这样一来,商业街的开发就更带上了政府的色彩,一个由私人开发的违法项目,政府却想尽一切办法积极推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孙舞鹤:我们新一届党委政府,结合我们镇的自身的实际,确立了一个以商立镇、以商促工、以商带农的这样的发展思路,所以这样几年,在围绕这样一个思路,在不断加快发展速度。包括我们这个千米商业步行街的一个酝酿和建设,也就是这个里面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解说:据了解,虽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而且隐患重重,但是这个由镇里大力推进的商业街建设项目还是得到了县里的充分肯定。在团风县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这样写道,“该千米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新亮点,也是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现在这条违法的商业街还在继续建设当中。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您看明明是河道,却在上面建了房子,没有土地成本,开发商可以赚大钱。明明是私人开发的违法项目,镇政府却大力扶持,纳入“两型”社会规划,成了所谓政绩的新亮点。但是盖在河道上的商业街盖住了法律的约束,也盖住了汛期可能爆发的隐患。如果要等到水灾来临之时再揭盖子,恐怕就晚了。
(本文来源:央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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