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定编造传播虚假灾害信息最高罚5万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guest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guest

Moderator
管理成员
注册
2002-10-07
消息
402,417
荣誉分数
76
声望点数
0
西安日报12月5日报道 《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凡编造、传播虚假气象灾害预测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编造、传播虚假气象灾害预测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广播、电视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可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也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未来5―10年,将建成我省“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力争实现: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前1小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城乡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每个农民每年免费享受到至少10元的气象服务,农村因气象灾害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减少30%,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
end_i.gif

http://china/2010-12-05/1277267.php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