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2-10-07
- 消息
- 402,415
- 荣誉分数
- 76
- 声望点数
- 0

昨天中午12:34,杨澜更新了自己的博客,以《情况说明》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澄清,“第一:本人个人并未入住杭州西溪湿地,而是阳光媒体旗下创意工作室与当地政府签约,入驻西溪湿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司亦承诺在杭州当地注册、纳税。此合约中,本公司的确在租金方面享受了一定的优惠政策。第二:我公司法律部门已于第一时间与当地政府核实此事,当地政府明确此报道与事实不符,并解释我们的办公用地属规划批准的杭州西溪创意产业园区,土地性质为文化产业用地,并非规划为经济保障住房用地”。在博客最后,杨澜还强调:“以上说明以正视听。欢迎大家监督查证。” 本报记者 罗媛媛
http://ent/2010-12-09/1285230.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