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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以中国共产党为最高权力核心的专制国家。共产党员担任几乎所有政府、警方和军方机构的最高职务。最高权威属于政治局委员。领导人强调必须维持安定和社会秩序,并且致力于永久维持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及其等级结构。公民既缺少和平表达对以共产党为首的政治体制的反对意见的自由,也没有更换国家领导人和改变政治体制的权利。社会主义继续是国家政治的理论基础,但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已经被实用主义所取代,经济权力的下放也增加了地方官员的权力。党的权威主要依赖于政府维持社会安定的能力;激发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由共产党控制人事、媒体和治安机构;以及不断提高中国13亿公民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宪法规定司法独立;但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和共产党经常干预司法程序,并对很多引人注目的案件下裁决指示。
治安机构由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人民武装警察、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的司法、检察和刑事系统组成。治安政策和治安人员对大量侵犯人权的事件负有责任。
中国继续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虽然国有产业在关键领域仍然占主导地位,但政府已经使很多中小型国有企业私有化,并允许私营企业家扩大经济活动范围。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家享有更大的独立性和非国营产业的扩展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极大地削弱了国家对公民日常生活的控制。中国拥有庞大的工农业,是煤炭、钢铁、纺织品和粮食的主要生产国。主要出口产品包括电子产品、玩具、服装和塑料制品。据官方公布的数字,本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约为8%。
中国经济面临很多挑战,包括国有企业和银行系统的改革、日益严重的失业和就业不足问题、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的需要以及日益扩大的地区经济差异。近几年,大约有8000万到1.3亿人自愿离开农村去城市寻找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但他们常常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经济和社会福利,其中包括教育和医疗。在工业部门,国有企业继续精简,造成了城市失业率上升,人们普遍认为它超过了官方估计的7%,很多资讯来源估计实际数字介于15%到25%之间。沿海地区和内地的收入差距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为830美元,比前一年增长了8.5%。农村人均收入为286美元,增长了4.2%。官方统计的生活在绝对贫困状态下的人口总数与前一年相比没多少变化,政府估计有3000万人生活在贫困中;而世界银行采纳不同的标准,估算出贫困人口约为1亿到1.5亿。
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在整个一年中一直不佳,政府继续有一系列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不过,政府在这一年中针对国际对其人权记录的关注采取了一些措施:一些著名的异议人士获释;达赖喇嘛的高级代表获准到中国访问;政府同意无条件地邀请联合国酷刑和宗教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Torture and Religious Intolerance)和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访华;法律制度的改革继续进行;在西藏地区获准进行的宗教活动的范围略有扩大。但在本年度下半年,民主活动人士遭到逮捕,两名西藏人未经合法程序就被判处死刑,工人领袖因被控犯有"颠覆罪"受到审判,从而破坏了这些积极进展。有关当局迅速镇压他们认为对政府权威或国家稳定构成威胁的个人或团体,不管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还是社会性的。试图公开表达不同政见和宗教观点的公民仍生活在受压制的环境中。
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不经法律程序杀人、使用酷刑、虐待囚犯、逼供、任意逮捕和羁押、长时间的单独监禁以及拒绝执行正当法律程序等。多数监狱的状况仍旧恶劣。在许多案例中,特别是敏感的政治案例,司法系统拒绝给予刑事被告基本的法律保护和正当法律程序,因为当局更注重镇压政治反对派和维持公共秩序,而不是执行法律标准或保护个人权利。中国政府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中国政府继续执行限制家庭子女数目的强制性政策。中国政府继续严厉限制言论和新闻自由;新闻工作者和作家的自我审查仍在继续。政府继续、有时还强化对因特网的控制和监督。中国政府严格限制集会自由,并继续限制结社自由和迁移自由。宗教信仰者人数虽在继续增长,但政府仍然极不尊重宗教自由,对维吾尔族穆斯林、藏传佛教徒和包括地下新教和天主教团体在内的未注册宗教团体的镇压仍在继续。中国政府不允许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HCR)在中国和北韩接壤地区开展工作,并将数以千计的北韩人驱逐出境,其中很多人回国后面临迫害。公民没有以和平方式更换政府的自由。政府不允许独立的国内非政府组织(NGOs)监督人权状况。对妇女施暴(包括实行强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有时导致强制堕胎和强制绝育)、卖淫、歧视妇女、虐待儿童以及歧视残疾人和少数民族,都是存在的问题。在新疆,仍然实施严密的保安措施,侵犯人权的行为进一步加剧。政府继续剥夺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在监狱设施内实行强迫劳动仍是严重问题。贩运人口是严重问题。中国政府违反被国际社会接受的人权标准的原因在于,当局对公开表达不同意见容忍极低,担忧发生动乱,以及保护基本自由的法律范围有限或未能充份实施。
中国当局提前释放了数名著名的政治犯。藏人阿旺群培、晋美桑布、阿旺桑珠、丹增图登、阿旺曲吉、阿旺群宗、和坚赞卓嘎都提前获释。获释的还有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徐文立。但是,在本报告年度末,仍有数千人被监禁或遭其他形式的拘押,其中包括中国民主党创始人王友才和秦永敏、因特网活动人士杨自立和黄崎、维吾尔族女商人热比娅・卡德尔、新闻工作者姜卫平、劳工活动人士刘京生、政治活动人士韩春生、天主教主教苏志民、家庭教会领导人许国兴、藏族尼姑平措尼珠、维吾尔族历史学家Tohti Tunyaz、政治异议人士杨建利等。
没有司法独立和司法制度中缺少合法程序继续是一个严重问题。中国律师很少有人愿意担任刑事犯罪被告的辩护律师。根据援引政府内部统计数字的可靠报告,在这一年中,每7个刑事案中只有1个案子的被告有律师。一些律师因为担任委托人的辩护律师而遭到拘留。当局经常破坏政治异议人士和宗教领袖及信徒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有20多万人受到不经司法审议的劳教判处。中国的刑事程序不符合国际准则,最近几年通过的新规定和政策未得到广泛实施。一些律师、法学教授和法官继续公开要求改进刑事辩护制度,包括建立具有更大透明度的案件资料制度、废除逼供、实行无罪假定、司法独立、保持沉默的权利、司法审议机制、对刑事辩护律师给予应有的保护,以及改进行政管理法,使公民有可能将政府的不法行为诉诸法律。
被按照《反革命活动法》判刑的囚徒现在有大约1300名,而这项法律已经不复存在。这些人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以非暴力的方式表达政治观点而被监禁。据可靠消息估计,仍然有多达2000人因参加1989年6月天安门广场的游行活动而被关押。自1998年12月以来,至少有38位中国民主党领袖被以颠覆罪判处长期徒刑。
在整个一年里,政府继续进行全国性的"严打"犯罪运动,它的一个突出做法是大肆逮捕嫌疑人员,有时候将他们带到体育场里,在数以千计的观众面前宣布判刑。截至年底,这场于2001年4月开始、原定持续3个月的运动,在有些地区仍没有平息的迹象。一些异议人士、"分离主义分子"和地下教会成员成为打击对象。这一运动在新疆进行得非常猛烈,被政府视为"分离分子"的人受到打击。据报导,作为运动的一部份,中国官员在过去一年处决了4000多人,往往不经过合法程序。大赦国际 (Amnesty International)组织报告说,中国处决的人数超过了所有其他国家处决人数的总和。而且,被处决的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了报告的数字。政府徒视死刑人数为国家机密。
许多观察人士对政府以国际反恐之战为借口,严厉镇压以和平方式表达政治异议的维吾尔族分离主义嫌疑人士和独立的穆斯林宗教领袖表示关注。据来自新疆维吾尔人社区的报告,当局继续搜查和逮捕那些拥有包含未经批准的宗教内容的文字或录音材料的维吾尔人。西藏和西藏以外一些藏族地区的人权状况仍然恶劣,政府继续对一些形式的宗教活动加以限制。
劳工抗议的规模日趋扩大,也更为经常。例如,东北数以千计的工人抗议拖欠工资、丧失福利、失业救济金减少和管理腐败。最大规模的抗议行动的组织者──姚福信、肖云良、王兆明、庞庆祥──被官方人员拘留。政府声称姚福信和肖云良两人在这些工运爆发的前几年,与国际组织以及中国民主党有过接触,因而指控他们犯有颠覆罪。
虽然中国的宗教信仰者人数在继续增加,但是一些宗教组织,包括未登记的新教和天主教团体以及非传统宗教团体的成员,继续遭到不同程度的官方干预、骚扰和压制。然而,其他宗教团体比过去享有更多的宗教祈祷自由。政府继续贯彻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向政府登记或被置于官方"爱国"宗教机构监督之下的规定。在某些地区,当局竭力控制未经批准的天主教和新教教会的活动;宗教祈祷活动遭到驱散,教会领导人或信徒受到骚扰,有时被罚款、拘留、殴打或施以酷刑。截止年底,仍有一些宗教信徒因为他们的宗教活动而遭关押。中国政府与梵蒂冈的关系仍未取得改善,虽然双方声称准备恢复旨在建立外交关系的谈判。
中国政府继续镇压法轮功精神运动。数以千计的法轮功修练者被囚禁、被投入非法律程序内的劳教劳改营、精神病院或者特殊的改造中心。法轮功信徒举行的公开抗议活动比过去几年大大减少,一些观察人士认为这是政府镇压的结果。据报导,自从1999年法轮功开始遭受镇压以来,有几百名法轮功信徒死于酷刑、虐待和非妥善待遇。
政府严格管制出版物的创建和管理,控制广播媒体,审查外国电视广播,时常干扰海外电台信号。在这一年中,一些出版物因发表了被政府视为不适宜的内容而遭到处罚,新闻记者、作家和研究人员遭到当局的骚扰、羁押和逮捕。因特网的使用在中国继续扩大,尽管政府继续、并且在某些时期强化对使用因特网的控制和监督。在这一年里,政府利用日益先进的技术手段封锁了许多网站;发起查封未登记的网吧的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是为解决一场致命大火所引起的对安全的关注;要求因特网公司保证审查不适宜的内容。截至年底,根据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报告,中国有36名记者遭到监禁,其中包括14名网络记者。
自“美国参考”http://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3/02hrprcint.htm
治安机构由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人民武装警察、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的司法、检察和刑事系统组成。治安政策和治安人员对大量侵犯人权的事件负有责任。
中国继续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虽然国有产业在关键领域仍然占主导地位,但政府已经使很多中小型国有企业私有化,并允许私营企业家扩大经济活动范围。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家享有更大的独立性和非国营产业的扩展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极大地削弱了国家对公民日常生活的控制。中国拥有庞大的工农业,是煤炭、钢铁、纺织品和粮食的主要生产国。主要出口产品包括电子产品、玩具、服装和塑料制品。据官方公布的数字,本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约为8%。
中国经济面临很多挑战,包括国有企业和银行系统的改革、日益严重的失业和就业不足问题、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的需要以及日益扩大的地区经济差异。近几年,大约有8000万到1.3亿人自愿离开农村去城市寻找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但他们常常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经济和社会福利,其中包括教育和医疗。在工业部门,国有企业继续精简,造成了城市失业率上升,人们普遍认为它超过了官方估计的7%,很多资讯来源估计实际数字介于15%到25%之间。沿海地区和内地的收入差距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为830美元,比前一年增长了8.5%。农村人均收入为286美元,增长了4.2%。官方统计的生活在绝对贫困状态下的人口总数与前一年相比没多少变化,政府估计有3000万人生活在贫困中;而世界银行采纳不同的标准,估算出贫困人口约为1亿到1.5亿。
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在整个一年中一直不佳,政府继续有一系列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不过,政府在这一年中针对国际对其人权记录的关注采取了一些措施:一些著名的异议人士获释;达赖喇嘛的高级代表获准到中国访问;政府同意无条件地邀请联合国酷刑和宗教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Torture and Religious Intolerance)和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访华;法律制度的改革继续进行;在西藏地区获准进行的宗教活动的范围略有扩大。但在本年度下半年,民主活动人士遭到逮捕,两名西藏人未经合法程序就被判处死刑,工人领袖因被控犯有"颠覆罪"受到审判,从而破坏了这些积极进展。有关当局迅速镇压他们认为对政府权威或国家稳定构成威胁的个人或团体,不管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还是社会性的。试图公开表达不同政见和宗教观点的公民仍生活在受压制的环境中。
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不经法律程序杀人、使用酷刑、虐待囚犯、逼供、任意逮捕和羁押、长时间的单独监禁以及拒绝执行正当法律程序等。多数监狱的状况仍旧恶劣。在许多案例中,特别是敏感的政治案例,司法系统拒绝给予刑事被告基本的法律保护和正当法律程序,因为当局更注重镇压政治反对派和维持公共秩序,而不是执行法律标准或保护个人权利。中国政府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中国政府继续执行限制家庭子女数目的强制性政策。中国政府继续严厉限制言论和新闻自由;新闻工作者和作家的自我审查仍在继续。政府继续、有时还强化对因特网的控制和监督。中国政府严格限制集会自由,并继续限制结社自由和迁移自由。宗教信仰者人数虽在继续增长,但政府仍然极不尊重宗教自由,对维吾尔族穆斯林、藏传佛教徒和包括地下新教和天主教团体在内的未注册宗教团体的镇压仍在继续。中国政府不允许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HCR)在中国和北韩接壤地区开展工作,并将数以千计的北韩人驱逐出境,其中很多人回国后面临迫害。公民没有以和平方式更换政府的自由。政府不允许独立的国内非政府组织(NGOs)监督人权状况。对妇女施暴(包括实行强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有时导致强制堕胎和强制绝育)、卖淫、歧视妇女、虐待儿童以及歧视残疾人和少数民族,都是存在的问题。在新疆,仍然实施严密的保安措施,侵犯人权的行为进一步加剧。政府继续剥夺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在监狱设施内实行强迫劳动仍是严重问题。贩运人口是严重问题。中国政府违反被国际社会接受的人权标准的原因在于,当局对公开表达不同意见容忍极低,担忧发生动乱,以及保护基本自由的法律范围有限或未能充份实施。
中国当局提前释放了数名著名的政治犯。藏人阿旺群培、晋美桑布、阿旺桑珠、丹增图登、阿旺曲吉、阿旺群宗、和坚赞卓嘎都提前获释。获释的还有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徐文立。但是,在本报告年度末,仍有数千人被监禁或遭其他形式的拘押,其中包括中国民主党创始人王友才和秦永敏、因特网活动人士杨自立和黄崎、维吾尔族女商人热比娅・卡德尔、新闻工作者姜卫平、劳工活动人士刘京生、政治活动人士韩春生、天主教主教苏志民、家庭教会领导人许国兴、藏族尼姑平措尼珠、维吾尔族历史学家Tohti Tunyaz、政治异议人士杨建利等。
没有司法独立和司法制度中缺少合法程序继续是一个严重问题。中国律师很少有人愿意担任刑事犯罪被告的辩护律师。根据援引政府内部统计数字的可靠报告,在这一年中,每7个刑事案中只有1个案子的被告有律师。一些律师因为担任委托人的辩护律师而遭到拘留。当局经常破坏政治异议人士和宗教领袖及信徒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有20多万人受到不经司法审议的劳教判处。中国的刑事程序不符合国际准则,最近几年通过的新规定和政策未得到广泛实施。一些律师、法学教授和法官继续公开要求改进刑事辩护制度,包括建立具有更大透明度的案件资料制度、废除逼供、实行无罪假定、司法独立、保持沉默的权利、司法审议机制、对刑事辩护律师给予应有的保护,以及改进行政管理法,使公民有可能将政府的不法行为诉诸法律。
被按照《反革命活动法》判刑的囚徒现在有大约1300名,而这项法律已经不复存在。这些人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以非暴力的方式表达政治观点而被监禁。据可靠消息估计,仍然有多达2000人因参加1989年6月天安门广场的游行活动而被关押。自1998年12月以来,至少有38位中国民主党领袖被以颠覆罪判处长期徒刑。
在整个一年里,政府继续进行全国性的"严打"犯罪运动,它的一个突出做法是大肆逮捕嫌疑人员,有时候将他们带到体育场里,在数以千计的观众面前宣布判刑。截至年底,这场于2001年4月开始、原定持续3个月的运动,在有些地区仍没有平息的迹象。一些异议人士、"分离主义分子"和地下教会成员成为打击对象。这一运动在新疆进行得非常猛烈,被政府视为"分离分子"的人受到打击。据报导,作为运动的一部份,中国官员在过去一年处决了4000多人,往往不经过合法程序。大赦国际 (Amnesty International)组织报告说,中国处决的人数超过了所有其他国家处决人数的总和。而且,被处决的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了报告的数字。政府徒视死刑人数为国家机密。
许多观察人士对政府以国际反恐之战为借口,严厉镇压以和平方式表达政治异议的维吾尔族分离主义嫌疑人士和独立的穆斯林宗教领袖表示关注。据来自新疆维吾尔人社区的报告,当局继续搜查和逮捕那些拥有包含未经批准的宗教内容的文字或录音材料的维吾尔人。西藏和西藏以外一些藏族地区的人权状况仍然恶劣,政府继续对一些形式的宗教活动加以限制。
劳工抗议的规模日趋扩大,也更为经常。例如,东北数以千计的工人抗议拖欠工资、丧失福利、失业救济金减少和管理腐败。最大规模的抗议行动的组织者──姚福信、肖云良、王兆明、庞庆祥──被官方人员拘留。政府声称姚福信和肖云良两人在这些工运爆发的前几年,与国际组织以及中国民主党有过接触,因而指控他们犯有颠覆罪。
虽然中国的宗教信仰者人数在继续增加,但是一些宗教组织,包括未登记的新教和天主教团体以及非传统宗教团体的成员,继续遭到不同程度的官方干预、骚扰和压制。然而,其他宗教团体比过去享有更多的宗教祈祷自由。政府继续贯彻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向政府登记或被置于官方"爱国"宗教机构监督之下的规定。在某些地区,当局竭力控制未经批准的天主教和新教教会的活动;宗教祈祷活动遭到驱散,教会领导人或信徒受到骚扰,有时被罚款、拘留、殴打或施以酷刑。截止年底,仍有一些宗教信徒因为他们的宗教活动而遭关押。中国政府与梵蒂冈的关系仍未取得改善,虽然双方声称准备恢复旨在建立外交关系的谈判。
中国政府继续镇压法轮功精神运动。数以千计的法轮功修练者被囚禁、被投入非法律程序内的劳教劳改营、精神病院或者特殊的改造中心。法轮功信徒举行的公开抗议活动比过去几年大大减少,一些观察人士认为这是政府镇压的结果。据报导,自从1999年法轮功开始遭受镇压以来,有几百名法轮功信徒死于酷刑、虐待和非妥善待遇。
政府严格管制出版物的创建和管理,控制广播媒体,审查外国电视广播,时常干扰海外电台信号。在这一年中,一些出版物因发表了被政府视为不适宜的内容而遭到处罚,新闻记者、作家和研究人员遭到当局的骚扰、羁押和逮捕。因特网的使用在中国继续扩大,尽管政府继续、并且在某些时期强化对使用因特网的控制和监督。在这一年里,政府利用日益先进的技术手段封锁了许多网站;发起查封未登记的网吧的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是为解决一场致命大火所引起的对安全的关注;要求因特网公司保证审查不适宜的内容。截至年底,根据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报告,中国有36名记者遭到监禁,其中包括14名网络记者。
自“美国参考”http://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3/02hrprcin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