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土局澄清:试水小产权房租赁纯属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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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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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为小产权房“转正”开了口子?这一消息纯属误传。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并称之为“北京试水小产权房租赁”。对此,北京市国土局昨天回应,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所谓“小产权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本市正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并非“小产权房”。
根据某媒体报道,北京市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租赁房由村集体组织自建、自管,土地为集体性质不变,建成后不分割办理产权,只租不卖。报道中还称之为对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开了口子,为一些小产权房带来“转正”的可能性。

市国土局针对这一消息作出澄清:“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所谓‘小产权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本市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为拓宽租赁住房建设渠道,以多种方式解决城乡接合部地区周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内的来京人员及其他人员临时性居住需求,促进农民产业增收,优化城乡接合部环境而正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
而“小产权房”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商品房。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与“小产权房”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对于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市国土局将按照国家统一的政策依法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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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a/2011-01-13/135010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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