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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身带电击棍、绳索等物品的两名男子,以“收货款”为名乘坐熟人的私车从东莞开至河源。汽车行驶在广惠高速公路上时,分别坐在副驾驶座和后座的两人通过手机短信商量好作案细节,突然抢车并最终导致司机窒息死亡。前日上午,两名被告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被控杀人的李智祥、李云化都来自湖北,是很好的朋友。根据庭审,李智祥在东莞打工5年,李云化打工3年。法庭上李智祥称,案发前因为被债主逼迫,要搞钱还贷款。2010年的6月4号,李智祥遇到了开私车载客为生的熟人王某,遂称要包王的车到河源收货款,并叫来李云化同去。
公诉机关指,车行至广惠高速博罗路段时,坐副驾驶位的李智祥发短信给后座的李云化,两人来回发了多条短信商议抢劫细节。随后李智详先让王某把车停在路边,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棍猛击王,李云化则拿出绳子套住王某的脖子。在双方的合力下王某失去意识,然后李智祥驾车,下高速后开至博罗湖镇一偏僻的路段时,两人将王某抬出丢到路边的一个水沟。公诉机关称,3天后王某尸体被发现,尸检结果显示,王某因窒息身亡。作案后,两人直接把车开回湖北老家,后被警方抓获。
开审当日,公诉机关指控两名被告抢劫并致人死亡,罪行严重,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庭审中,李智祥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并非蓄意抢劫杀人。李智祥说,当时王某索要800元车费,他认为太高发生激烈争吵,一时激动下他才发短信给李云化说要抢车,并不想杀人。公诉机关则反驳两人的辩解,称两人预谋明显,租车前带有电击棍、绳子。作案前发短信商量,要求法院严判。死者王某家属也提起了民事赔偿,要求两被告赔偿70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广军)
http://shehui/2011-01-13/1350408.php
被控杀人的李智祥、李云化都来自湖北,是很好的朋友。根据庭审,李智祥在东莞打工5年,李云化打工3年。法庭上李智祥称,案发前因为被债主逼迫,要搞钱还贷款。2010年的6月4号,李智祥遇到了开私车载客为生的熟人王某,遂称要包王的车到河源收货款,并叫来李云化同去。
公诉机关指,车行至广惠高速博罗路段时,坐副驾驶位的李智祥发短信给后座的李云化,两人来回发了多条短信商议抢劫细节。随后李智详先让王某把车停在路边,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棍猛击王,李云化则拿出绳子套住王某的脖子。在双方的合力下王某失去意识,然后李智祥驾车,下高速后开至博罗湖镇一偏僻的路段时,两人将王某抬出丢到路边的一个水沟。公诉机关称,3天后王某尸体被发现,尸检结果显示,王某因窒息身亡。作案后,两人直接把车开回湖北老家,后被警方抓获。
开审当日,公诉机关指控两名被告抢劫并致人死亡,罪行严重,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庭审中,李智祥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并非蓄意抢劫杀人。李智祥说,当时王某索要800元车费,他认为太高发生激烈争吵,一时激动下他才发短信给李云化说要抢车,并不想杀人。公诉机关则反驳两人的辩解,称两人预谋明显,租车前带有电击棍、绳子。作案前发短信商量,要求法院严判。死者王某家属也提起了民事赔偿,要求两被告赔偿70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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