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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陕西1月31日电 (记者 倪建军)记者今天从陕西省政府2011年第1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发生于2010年7月17日,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6万元的陕西省韩城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重大火灾事故,被认定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问责已初有结果,23名责任人中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受党政纪处分。
2010年7月17日20时10分,陕西省韩城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6万元。事故发生后,陕西省成立了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省煤炭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渭南市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调查分析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缆因质量问题着火引燃木支护等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小南沟煤矿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3号煤层采面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符合规定,另一个无爬梯等设施,不具备安全出口条件。矿井电气设备配置及管理不符合规定,矿井应对处置不当。韩城市、渭南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经分析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有关证照被吊销并依法关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新鑫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云彦、小南沟煤矿矿长郭云刚,副矿长孟宪宝、邢伟,总工程师章荣卫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的韩城市煤炭局驻小南沟煤矿监管员薛建强、董红兵,韩城市煤炭局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渭南市、韩城市政府、煤炭局等1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等党政纪处分以及警示训诫、责令辞职处理。其中,韩城市市长张建中和渭南市煤炭局局长张发印受行政警告处分;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和渭南市煤炭局安全管理科副科长郭秦周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对韩城市煤炭局局长雷万虎、渭南市副市长刘新兴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韩城市委、市政府向渭南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渭南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据了解,其处理意见日前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事故所涉及电缆销售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作者:倪建军
(本文来源:正义网 )
http://china/2011-01-31/1382126.php
2010年7月17日20时10分,陕西省韩城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6万元。事故发生后,陕西省成立了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省煤炭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渭南市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调查分析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缆因质量问题着火引燃木支护等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小南沟煤矿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3号煤层采面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符合规定,另一个无爬梯等设施,不具备安全出口条件。矿井电气设备配置及管理不符合规定,矿井应对处置不当。韩城市、渭南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经分析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煤矿有关证照被吊销并依法关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新鑫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云彦、小南沟煤矿矿长郭云刚,副矿长孟宪宝、邢伟,总工程师章荣卫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的韩城市煤炭局驻小南沟煤矿监管员薛建强、董红兵,韩城市煤炭局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渭南市、韩城市政府、煤炭局等1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等党政纪处分以及警示训诫、责令辞职处理。其中,韩城市市长张建中和渭南市煤炭局局长张发印受行政警告处分;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和渭南市煤炭局安全管理科副科长郭秦周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对韩城市煤炭局局长雷万虎、渭南市副市长刘新兴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韩城市委、市政府向渭南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渭南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据了解,其处理意见日前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事故所涉及电缆销售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作者:倪建军
(本文来源:正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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