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门去年查扣犯罪所得达26亿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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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台北2月17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17日报道,台湾法务部门2010年查扣贪渎、重大经济犯罪、毒品等案件不法所得总计达新台币26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其中有关查扣陈水扁案件的不法所得占18亿余元。
  台湾法务部门公布的最新资料显示,去年查扣不法犯罪所得金额比上年查扣的3亿余元多出23亿元。
  在台湾对于罪犯“没收犯罪所得”是从刑,必须先宣判主刑才能够裁定从刑。法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拟对这一规定进行修改,使法庭在无法宣告主刑、以及被告人死亡或遭通缉时,经检察官举证后可单独向法院声请裁定没收犯罪所得,剥夺被告人的不法利益。

http://china/2011-02-17/140637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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