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确实很棘手。确实VISA的申请材料里面没要这个文件。
因为即便是邮寄过去,续签的Check List里面也明确表示需要 Copy of Marriage Certificate。建议你还是用邮寄方式,写一封好的Cover Letter。不知道你手头有没有出生公证,上面有你父母的名字,用此来替代证明他们的关系。可以跟他们说明当初申请VISA的时候,没有要求这个结婚证,附上那个CheckList,而现在人在加拿大无法办理。现在知道这个问题,他们回去就去补办,以免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云云 -- 这个属于移民局的失误,所以可以据理力争一下,但是口气要缓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