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移民法第二部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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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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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日前公布了今年六月即将实施的,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的第二部份。这一部份的规定包括移民及难民申请的收费标准、移民申请时货款办法、不法财物的没收充公、以及对于运输公司运载外国人入境时的规定。

世界日报报道,移民部长柯得尔昨天在声明中表示,移民部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已将新移民法第一部份全文公 ,这一次将第二部份在公布,目的是要给加国人民、及有关业者提出建议,以做到政策的透明化。政府并将给民众三十天时间提出意见。

公布的新条例中,对于移民申请人的收费标准、及需付最高收费限额的年龄均有改变,并增加了所谓的使用者付费user fees。目的是要使移民办理的 支由申请人支付,以减少纳人负担。

例如未来的新移民在取得居留身份后,都将取得一份永久居留卡,以杜绝现时易被冒用、或是伪造的移民纸。而这张印有持卡人相片的卡片均将收工本费五十元。

此外如已经具有加国居留身份、但是居住在国外的人,如要申请旅行证件,也必须自付五十元手续费。申请临时居留许可,亦即多次出入签证,要付一百五十元。这些新规定将在新法实施后的第一年内带来一千三百万元收益,下一年再增加一千七百万元收入。

新法将扩大依亲子女的界定,同时首次给予同居夫妇法定身份, 合法夫妇一样处理。同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必须将所有子女、及配偶,(包括同居配偶)都填写入内,做为参考之用。即使这些子女、或是配偶此次并不 申请人一起申请移民。

申请移民的手续费明显增加,但是随行亲属的收费则降低了。新法中,主要申请人的收费是百七十五元。随同申请的二十二岁以下子女是七十五元。至于投资移民、或是自雇类别申请人每人收费高达一千零五十元,他们的随行亲属要缴五百五十元。

为协助新移民在入境时的交通,以及定居后的安家,移民部还提出货款方案,总共基金一亿一千万元。

移民申请人可以依据当时需要提出申请,利息以财政部长所定的、对国营公司收取的利率。如所借款项低于一千二百元,须于一年内还清。如高于千八百元,可于七十二个月内偿还。

九一一恐怖事件发生后,美加边界安全问题更受关注,因此对于交通运输业运载游客进入加境的规定也更严格。任何航空公司在载运外国籍旅客入加之前,都要先将这些乘客的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资料交出,在过境时还要具备他们的身份证件。同时负有将这些外籍人士运送出境的责任。否则将受重罚。

此外凡是属于恐怖组织,或是有过案底、服刑六个月以上者都不具申请资格。新移民法的第一部份,包括移民申请人审核标准、计分方式等已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公 。昨日公 的是第二部份。移民部长柯得尔已向国的公民及移民委员提出,要求在三月十五日之前,将第一部份的移民法案提出修正建议,月八日再通过第二部份提案。以便新法在六月二十八日前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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