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教授被方舟子指系诈骗犯称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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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微博上称:“暨南大学金融学特聘教授苏冬蔚在美国Akron大学当教授期间,多次冒用别人身份申请信用卡挥霍,共盗用11万美元,2001年被判刑16个月,刑满后驱逐出境,到暨南大学和新西兰Otago大学任教。2006年被新语丝网友举报,被Otago大学开除,但继续在暨南当教授。”
全媒体记者鲁珊珊联动报道 该博文发表后,网友一片哗然。截至5日16时40分,相关微博已被转发2248次,评论数1609条。
@七昀-钟:“我觉得是假消息,苏冬蔚现在还在美国呢,我宿舍一人保研他门下。”
@方舟子:“敢说我发假消息?苏冬蔚犯人号我都知道:53642-060,40岁,2002年3月27日释放。你问问你们苏老师是不是真的?”

记者通过电子邮件与苏冬蔚教授取得了联系。苏冬蔚首次正面回应方舟子的微博评论,指责方舟子所说“不符合事实”,自己“从未冒用他人身份申请或盗用信用卡”,“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全媒体记者鲁珊珊联动报道 该博文发表后,网友一片哗然。截至5日16时40分,相关微博已被转发2248次,评论数1609条。
@七昀-钟:“我觉得是假消息,苏冬蔚现在还在美国呢,我宿舍一人保研他门下。”
@方舟子:“敢说我发假消息?苏冬蔚犯人号我都知道:53642-060,40岁,2002年3月27日释放。你问问你们苏老师是不是真的?”
责任编辑:NN042(本文来源:山东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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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hui/2011-04-06/1487745.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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