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10岁男孩获法院核准保持“女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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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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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澳大利亚家庭法院16日裁定,允许一名10岁男孩接受激素治疗,以中止男性性征发育,继续保持“女孩形象”。
法官琳达・德绍在判决书中说,“杰米”2009年起获得父母、同学和老师认可,被当作女孩一样对待,可以使用女厕所、住在女生寝室。
7岁起像女孩一样生活
法院决定支持杰米家人的请求,同意杰米接受激素治疗,5年后再讨论有关他实施变性手术事宜。

杰米的母亲告诉法庭,杰米7岁时确诊患有性别认定障碍,随后开始像女孩一样穿衣生活。家人试过各种方法,让他留男孩发型、给他买男孩衣服和玩具,均没有改变他对自己性别的认定。杰米曾告诉母亲,“当男孩真难”。
“杰米现在作为‘女孩’,生活愉快,能自信地与人交往,不受社会歧视或孤立,但如果他男性性征变得明显,恐怕将难以继续女孩生活。”他的母亲担心,杰米届时可能意志消沉并自我伤害。
一名医生在法庭作证说,杰米除染色体和性器官有男性特征外,“其他各方面均让人信服确为女性……他看到自己的男性身体时会恶心,这种状况近来越发严重”。
责任编辑:NN026(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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