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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自身权益被行政机关侵害时,越来越多的市民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昨日在渝召开的2011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论坛传出消息,我市民告官案件逐年上升,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成为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此外,随着重庆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的到来,国土和房屋管理等部门的行政行为所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也在增多。
民告官主要在哪些领域?
城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
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余捷通报,从全市来看,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030件,同比增长29.5%;2010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590件,同比增长13.91%。从类型看,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四个部门。
在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不断提高。来自市高法院的数据显示,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从2009年的86.54%上升到2010年的97.56%,超过全国95.67%的平均水平。
哪里的行政诉讼受案多?
渝中、渝北、南岸等主城7个区
余捷通报,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持续呈现出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的特点。2009年和2010年,从全市的排名看,进入万人口平均受案数前十位的,基本为主城及近郊法院。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渝中、渝北、南岸等主城7个区的基层法院,连续两年进入前十位。
余捷说,这说明行政争讼的产生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也是行政诉讼多发的区域。这与该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公权力与私权利的频繁摩擦以及行政事务的复杂繁多等均有一定关系。
行政机关败诉有何特点?
不履行法定职责是败诉普遍形式之一
余捷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不足等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2009年至2010年,在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成为行政机关败诉最普遍的两种形式。
据介绍,这两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分布在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和公安四个部门。这些案件多涉及民生问题,以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强制措施等执法类型为主。
阳光复议
民告官综合纠错率达32%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唐建华介绍,我市近年来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大力推行阳光复议,在提高官民纠纷审理透明度的同时,行政违法综合纠错率达到32%。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并称的民告官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时,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裁决的活动,具体来说,就是上级政府机关通过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
唐建华说,2010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91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受理337件,审结325件,纠正行政违法105件。
协调和解
去年24个法院和解率超50%
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余捷介绍,全市法院大力使用协调、和解等柔性手段化解官民矛盾,连年保持较高的案件和解率。2009年,全市有19个基层法院的和解率超过50%。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24个。
数据表明,行政机关主动化解和配合法院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正逐步增强,这不但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妥善处理,社会效果良好,还提高了行政效率与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作者: 李伟 陈国栋 吴娟 )
责任编辑:NN032
http://china/2011-05-08/1538892.php
民告官主要在哪些领域?
城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
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余捷通报,从全市来看,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030件,同比增长29.5%;2010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590件,同比增长13.91%。从类型看,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四个部门。
在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不断提高。来自市高法院的数据显示,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从2009年的86.54%上升到2010年的97.56%,超过全国95.67%的平均水平。
哪里的行政诉讼受案多?
渝中、渝北、南岸等主城7个区
余捷通报,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持续呈现出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的特点。2009年和2010年,从全市的排名看,进入万人口平均受案数前十位的,基本为主城及近郊法院。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渝中、渝北、南岸等主城7个区的基层法院,连续两年进入前十位。
余捷说,这说明行政争讼的产生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也是行政诉讼多发的区域。这与该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公权力与私权利的频繁摩擦以及行政事务的复杂繁多等均有一定关系。
行政机关败诉有何特点?
不履行法定职责是败诉普遍形式之一
余捷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不足等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2009年至2010年,在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成为行政机关败诉最普遍的两种形式。
据介绍,这两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分布在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和公安四个部门。这些案件多涉及民生问题,以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强制措施等执法类型为主。
阳光复议
民告官综合纠错率达32%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唐建华介绍,我市近年来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大力推行阳光复议,在提高官民纠纷审理透明度的同时,行政违法综合纠错率达到32%。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并称的民告官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时,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裁决的活动,具体来说,就是上级政府机关通过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
唐建华说,2010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91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受理337件,审结325件,纠正行政违法105件。
协调和解
去年24个法院和解率超50%
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余捷介绍,全市法院大力使用协调、和解等柔性手段化解官民矛盾,连年保持较高的案件和解率。2009年,全市有19个基层法院的和解率超过50%。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24个。
数据表明,行政机关主动化解和配合法院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正逐步增强,这不但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妥善处理,社会效果良好,还提高了行政效率与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作者: 李伟 陈国栋 吴娟 )

http://china/2011-05-08/1538892.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