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查不出被调查对象隐私欲行敲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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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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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可 通讯员刘妍)受客户委托后却查不到“猎物”的通讯记录,“私家侦探”周富华不甘心生意泡汤,对被调查对象实施敲诈。昨日,周富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据介绍,42岁的周富华是做个人信息调查的,也就是所谓的“私家侦探”。2010年9月,周富华接受了一名女士的委托,要求调查另一名女子张红(化名)的通话记录,并提供了张红的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可周富华始终无法查到张红的通话记录,他不甘心生意未成,便想从被调查的女子身上弄点钱。

从2010年11月9日起,周富华以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张红,告诉张红有人调查她的个人信息,并威胁称,她要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更重要的信息或想知道谁在查自己,就得给钱。如果不合作,将来会有麻烦,张红闻讯后报警。11月15日,周富华在朝阳区长虹桥附近的麦当劳餐厅内收取张红的现金3900元时被当场抓获。
法庭上,周富华承认了检方指控其发送具有威胁内容的短信、通过电话联系进行威胁并收取钱款等事实,但称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富华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辩解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作者:刘可 刘妍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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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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