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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能否让美国一家独大
2011年05月18日 10:20:43  来源: 文汇报

美国最新颁布《全球信息空间的国际战略》将“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互联网自由”、“消除网络空间的潜在威胁”、“保障网络经济”等四大目标打包推出——

2011年5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务院、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共同颁布了《全球信息空间的国际战略》。这份文件可以看作是美国政府塑造全球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展示,与此前单一强调对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以及“互联网自由”等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国试图以“捆绑销售”的方式,将“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保障互联网自由”,“消除网络空间的潜在威胁”,“保障网络经济”等四大目标打包推出,并将其提升到繁荣、安全、开放这三个价值的高度。在“国际战略”以及希拉里讲话中提到的“构建全球共识”的名义下,力求冲淡美国主导全球信息空间的色彩,吸引盟友的加入,进而借助“塑造”全球信息空间,实现美国的一家独大。

双重标准构成实现目标的最大障碍

打击网络犯罪,确保网络经济的“繁荣”,构成了美国在经济领域力图实现的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所有目标中最容易为其他国家接受的目标,也是最能吸引国际合作的目标,所以成为了列在第一位的目标。随着全球信息空间的拓展,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流动日趋成为经济繁荣的关键,但同样的,主要追逐商业利益的企业并不愿意或也没有能力在防范信息安全方面,构建一套全球规范体系。此前发生的黑客攻陷索尼公司PSN平台,导致大量客户隐私资料外泄的案例,凸显了在经济领域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但美国此次推出的“繁荣”概念仍然具有显著的美国特色:商务部长骆家辉的发言很明确地指出,美国认为,信息自由流动是自由贸易的基础,阻碍信息自由流动将被视为贸易壁垒。这个观点最初是在2010年谷歌计划撤离中国大陆市场的风波中由谷歌公司提出的,美国政府旋即接受了这个提法,并曾经据此将中国政府对境内互联网的管理政策当作“贸易壁垒”在世贸组织进行了诉讼。换言之,美国试图实现的互联网经济繁荣是服从、服务于“互联网自由”的。这在实践中至少会带来一个难题:重点针对的目标,是“网络犯罪”,还是“限制接入和接触互联网信息的安排”,如果是后者,如何与其他国家对信息流动的合法管理相契合。在美国的诸多盟友,如澳大利亚、德国、印度等普遍存在对恋童癖、新纳粹以及色情信息严格管理,这些国家和谷歌公司也都有着相应的法律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说,将谷歌公司对信息自由的理解,转化和提升成为美国针对全球信息空间的战略目标诉求,是否能够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将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确保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配合美国在全球范围打击恐怖主义的需求,成为美国提倡的全球信息空间“安全”的主要内涵。这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以国防部为典型代表的美国政府职能部门,在防范基础设施安全的过程中,已经不再满足“静态防御”的概念。国防部战略司令部下属美国网络司令部,如果侦测到位于美国境外的电脑存储有对美国构成威胁代码时,司令部将入侵这台电脑,消除威胁。但问题在于,建立在动态防御基础上的“美国信息安全”,意味着其他国家境内的电脑可能随时成为美国合法的攻击目标,假如这台电脑又恰巧与所在国家的关键基础设施存在某种联系,美国确保自身安全的行动将构成其他国家面临的严重威胁。由此引发的来自他国的报复,可能使得局面变得不可收拾。

有鉴于此,美国想到了要进行“国际合作”,通过“合作”来实现安全。但显然,这种“合作”是美国主导下的合作,本质是努力说服其他国家接受类似的标准和行为准则。这种“合作”,一如美国和巴基斯坦在反恐战争中的“合作”那样,也无法确保美国会放弃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某种单边行动,特别是此次战略中明确将“威慑”的概念纳入到了防御这部分的论述中,考虑到美国和其他国家在信息技术方面面临的巨大实力差距,有多少国家愿意加入这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来保障全球信息空间的安全,将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

保障全球信息空间的“开放”,是白宫以及国务院在2008年之后主推的“互联网自由战略”的核心目标。“开放”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说服其他国家和行为体遵守美国主导下制定的具有明显双重标准特征的“行为准则”:在经历了维基揭秘等突发事件的检验之后,人们不难发现,“开放”的标准建立在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之上。当这种开放,有助于推动美国公共外交,帮助当地民众组织起来反对与美国主张不同的政府时,美国会认定这是开放;而出现类似维基揭秘,或者恐怖分子利用网络传递反美信息时,美国则认定对此类行为的打击,或者运用各种手段,包括使用由特定程序制造的网络水军来消除特定类型的信息。建立在这种双重标准基础上的国际合作,总是让人想起2003年美国布什政府出兵伊拉克前后提到的“志愿者联盟”,与其说这是一种多边主义合作,不如说这是美国主导下的一家独大。

打包推销“互联网自由”是其最主要目标

不难发现,美国此次推出的新战略中,“互联网自由”这个概念,构成了贯穿始终的核心概念。从某个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打包推销的捆绑式销售策略:用其他国家可能会赞同,甚至可能无法割舍的重要利益,比如,借助全球信息空间获取经济利益,来强制推销并不那么讨人喜欢的互联网自由战略。

从本质而言,这体现了利益的冲突:其他国家并非讨厌互联网,只是不愿意认同美国将互联网作为外交政策的工具,将原本形式上中立的全球信息空间绑上美国外交政策的战车。就美国外交战略的一贯特征而言,这种指导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卡特政府提出人权外交的时期,人们肯定不会陌生,因为美国已经尝试过将人权和经济挂钩的做法。现在的区别则在于美国国务院和白宫比此前历届美国政府更加着迷于互联网的魔力,以谷歌公司为代表的新型利益集团也看中了在这个领域和美国政府的战略配合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双方不遗余力地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并已经在中东北非地区的变局中看到了初步的成效。

此次美国推出的信息空间国际战略,在这个意义上,更像是美国“互联网自由”战略的阶段性总结。在这份战略中,美国国务院公开提出了要拨出专款,资助和推动互联网自由:2011财政年度将安排3000万美元,其中1900万美元用于资助对抗网络管理技术的软件的开发;其他的则将用于资助类似美国之音的机构以及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借助和运用相关的信息技术,向特定国家推广所谓“被封锁的信息”。由此产生的矛盾是,如何在公开支持针对某些国家实施政治颠覆和意识形态渗透的团体的同时,说服这些国家自废武功,敞开大门,认同美国的“互联网自由”战略,即使是沙特阿拉伯这种美国的铁杆盟国,恐怕也很难对此表示明确认同。

“捆绑销售”将加速全球信息空间的碎片化

全球信息空间的最大价值在于它跨越了主权国家的边界,克服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将全球社会变成了一个虚拟空间共存的整体。单一国家获取信息空间的主导权,将意味着巨大的影响力,这是美国积极主动推进“互联网自由”战略的结构性动力。同样的,明确冠以单边主义标签的单一国家强势行动,将不可避免地引发来自其他国家的反弹。

因此,美国推出针对全球信息空间的国际战略,可能的目标之一,应该是强化其所具有的多边主义色彩,说服其他心存疑虑的国家改变其对抗性政策,接受美国的主张。但问题在于,如果这种多边主义仅仅停留在形式和文字上,而没有真正变成尊重各国主权与对自身合法利益的诉求,那么他就不会产生太大的实质性吸引力。甚至还有可能因为美国为“互联网自由”捆绑了太多的相关利益,迫使其他国家相应的将主权边界的构建扩展和延伸到相应的领域,进一步加速全球信息空间的碎片化。

就在这次美国发布全球信息空间的国际战略前不久,新美国安全中心出台了争夺全球公共产品的报告,信息空间也列入了其中。在那篇报告中,研究者认为全球信息空间处于积极的无政府状态,美国应该努力在其中建立自己的主导权。美国新国际战略比较忠实的再现了这种指导思想,然而对于全球信息空间来说,这不啻于一个更大的死亡之吻,或许要不了多久,人们可能看到一个多层次的分化的全球信息空间:在经济领域,各国更容易找到共识与合作的基础,共享信息技术带来的经济收益;在政治、外交和安全层面,严密的主权与技术壁垒可能彻底分割全球信息空间;同时,大量各种类型的非政府组织肆无忌惮地借助有助推动信息自由的软件,发送着与政治、色情、暴力以及其他种种负面信息,穿过各种边界,追逐和实现自己的诉求。这种场景有助于提高全球社会的福祉,推动人们更好地享受全球信息空间么?这或许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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