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欺诈 最高将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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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欺诈 最高将罚2.5万元
【多伦多讯】
May 19, 2011 06:00 AM

為了保障公民的投票权,令选举更加公平,安省计画对现存的选举法(Ontario Election Act)进行修改。任何人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者试图假冒安省选举办公室的官员,将被处以最高2.5万元的罚款,以及最长两年少一日的监禁。

省选為每四年举行一次,在今年10月份安省省选到来之前,安省将採取更严厉的措施,取缔选举中的欺诈行為,避免选民被误导。措施包括将最高罚款额从5000元提高到2.5万元。

选举中的违法行為包括︰

●透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虚假信息,阻止或试图阻止公民投票,例如提供错误的投票站信息。

●假冒或者让其他人假冒选举官员、安省选举办公室员工、省议员候选人或候选人的代表、某一政党或支持者协会。

●直接、僱用他人或公司从事上述行為。

Read more: 世界新闻网-多伦多
 
某人说要减税,但是非但未履行承诺,反而加税,这算选举欺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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