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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绵阳6月18日消息(记者陈俊杰 杨钧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眼看着震后安置楼拔地而起,可就是住不进去,绵阳市十一中的23户教师近日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哭诉自己的遭遇。
新楼至今无施工许可证 无法办理验收入住手续
教师们说,他们的安置楼房已经在去年(2011年)11月就建成了,但时隔7个月,他们还是住不进去,不得不“望房兴叹”,继续在外面租房子住。
有了新楼为什么住不进去?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教师如此伤心?
2008年汶川地震之前,60岁的退休教师邹颖玲住在绵阳市十一中的教师楼内,这间房是她和老伴花了半生的积蓄购买的。地震之后,教师楼成了危楼被拆除。
邹颖玲:害怕砸到行人,绵阳塘汛镇把我们的楼拆了。
去年4月,绵阳市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利用灾后重建补贴资金和教师自筹款,在学校旁边的一块土地上建起了新楼。
邹颖玲:这个楼就建在离我们学校旁边200米,福泽园小区的旁边,八大队三舍旁边属于八大队三舍的地。
去年11月,新楼完工。邹颖玲说,23户教师以为终于可以告别租房的日子了,但是事与愿违,新楼至今无法入住。
邹颖玲:可是到现在,房子修好了,我们不能入住,我们看到房子,望洋兴叹,住不进去。
时至今日,新楼建成已经整整7个月,怎么就住不进去呢?邹颖玲无奈地说,新楼至今没有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验收入住手续。
邹颖玲:到现在没有施工许可证,质监站就不给予验收,没有验收我们就不能住进去。
施工单位拒绝交付使用 缺少看护新楼遭到破坏
绵阳十一中位于绵阳市经开区内,在学校打给经开区城建局的一份报告中也清楚地写明了是因为手续不全,施工单位拒绝交付使用,导致老师们无法入住新楼。
而老师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通过学校向多个部门打了报告,但却四处碰壁。
邹颖玲:我打报告到镇上,镇上说没办法,我到经开区,经开区管委会,找城建办龙运金主任,他就告诉我办不到,我就到绵阳市的城建局,城建局有个城市住房城建办,连人都见不到。
如今,老师们还住在租住的房子里。退休教师谢记丰已经把全年的租金都交了。
谢记丰:我把第四年租金交了,我都租了三年了,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要住第五年?
租房仅仅是多花点钱,而让老师们心痛的是,由于缺少看护,新楼在建成后遭到了破坏。
谢记丰:6月8日电线全部被人破坏,电线电缆被人剪断了,等于说新房子的电线都被人剪断了。
震后特事特办 绵阳市政府允许部分项目先建后批
楼都建起来了,怎么会还没有施工许可证?新楼已经建成却不能入住,究竟该如何解决?
按规定,没有施工许可证,连开工都不能,为什么新楼能够建成?邹颖玲说,因为震后特殊背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绵阳市政府允许部分项目先建后批,其中就包括十一中教师住宅楼项目。
邹颖玲:绵阳市政府出了个文件,是2009,144号文件,同意我们异地重建。灾后重建就是先建后办手续。
绵阳市经开区城建局局长龙云金证实了邹颖玲的说法。
龙云金:当时市政府有一个通知,说是可以先行建设,建完了再来完成手续,当时为了完成国家城镇住房灾后重建任务,没有手续也开建,前期手续是有的,规划选址,规划区是拍板了的,市政府也拍板了。
但龙云金说,安置楼建成后在补办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他也曾经帮助教师们协调过绵阳市建设局和绵阳市国土局,效果不理想。
龙云金:你要去办是施工许可证,建设局说了,谁能证明土地是你的?你要有国土权属证明,是你的我办施工许可证,这个建委没有错,它也是按照行政法规办。我去找国土部门,国土部门说,你的集体土地还没有转国有土地,怎么能给你先行用呢,不能说是你的。每个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到一起就有问题了。
楼房占用土地为集体所有 不符合申办施工许可条件
龙云金说,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了土地手续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是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的,而教师楼占用的土地恰恰是集体所有的,不符合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龙云金:新选的这个地方是集体土地,一般我们的建设行为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非要土地证,它没有土地证,它本来是集体土地还没有报征,特殊的嘛。
在龙云金看来,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转变土地性质,但土地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绵阳市一级政府能解决的,按照程序需要向上级申报批准。
龙云金:转变国土性质的问题不是市国土局能办的,这个要报到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厅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回来,但在这个过程是比较长的。
经开区城建局龙云金局长也希望各个部门能够再次坐在一起,按照特事特办原则解决教师们的燃眉之急。
龙云金:不行啊,天气越来越热了,你先把竣工验收搞了,土地至于什么时候置换下一步再说,让老师先住进去,这里几十号老师无家可归啊。
记者从绵阳市国土部门昨天了解到,绵阳市国土局已经在今年初向四川省国土厅申报转换这块地的土地性质,由于土地批复需要时间,绵阳市国土局也在等待省国土厅的批复。
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想出办法,帮助这些教师解决实际的困难。关于事情的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一句话点评:教师们正在经受“七年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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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a/2011-06-18/1605501.php
新楼至今无施工许可证 无法办理验收入住手续
教师们说,他们的安置楼房已经在去年(2011年)11月就建成了,但时隔7个月,他们还是住不进去,不得不“望房兴叹”,继续在外面租房子住。
有了新楼为什么住不进去?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教师如此伤心?
2008年汶川地震之前,60岁的退休教师邹颖玲住在绵阳市十一中的教师楼内,这间房是她和老伴花了半生的积蓄购买的。地震之后,教师楼成了危楼被拆除。
邹颖玲:害怕砸到行人,绵阳塘汛镇把我们的楼拆了。
去年4月,绵阳市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利用灾后重建补贴资金和教师自筹款,在学校旁边的一块土地上建起了新楼。
邹颖玲:这个楼就建在离我们学校旁边200米,福泽园小区的旁边,八大队三舍旁边属于八大队三舍的地。
去年11月,新楼完工。邹颖玲说,23户教师以为终于可以告别租房的日子了,但是事与愿违,新楼至今无法入住。
邹颖玲:可是到现在,房子修好了,我们不能入住,我们看到房子,望洋兴叹,住不进去。
时至今日,新楼建成已经整整7个月,怎么就住不进去呢?邹颖玲无奈地说,新楼至今没有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验收入住手续。
邹颖玲:到现在没有施工许可证,质监站就不给予验收,没有验收我们就不能住进去。
施工单位拒绝交付使用 缺少看护新楼遭到破坏
绵阳十一中位于绵阳市经开区内,在学校打给经开区城建局的一份报告中也清楚地写明了是因为手续不全,施工单位拒绝交付使用,导致老师们无法入住新楼。
而老师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通过学校向多个部门打了报告,但却四处碰壁。
邹颖玲:我打报告到镇上,镇上说没办法,我到经开区,经开区管委会,找城建办龙运金主任,他就告诉我办不到,我就到绵阳市的城建局,城建局有个城市住房城建办,连人都见不到。
如今,老师们还住在租住的房子里。退休教师谢记丰已经把全年的租金都交了。
谢记丰:我把第四年租金交了,我都租了三年了,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要住第五年?
租房仅仅是多花点钱,而让老师们心痛的是,由于缺少看护,新楼在建成后遭到了破坏。
谢记丰:6月8日电线全部被人破坏,电线电缆被人剪断了,等于说新房子的电线都被人剪断了。
震后特事特办 绵阳市政府允许部分项目先建后批
楼都建起来了,怎么会还没有施工许可证?新楼已经建成却不能入住,究竟该如何解决?
按规定,没有施工许可证,连开工都不能,为什么新楼能够建成?邹颖玲说,因为震后特殊背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绵阳市政府允许部分项目先建后批,其中就包括十一中教师住宅楼项目。
邹颖玲:绵阳市政府出了个文件,是2009,144号文件,同意我们异地重建。灾后重建就是先建后办手续。
绵阳市经开区城建局局长龙云金证实了邹颖玲的说法。
龙云金:当时市政府有一个通知,说是可以先行建设,建完了再来完成手续,当时为了完成国家城镇住房灾后重建任务,没有手续也开建,前期手续是有的,规划选址,规划区是拍板了的,市政府也拍板了。
但龙云金说,安置楼建成后在补办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他也曾经帮助教师们协调过绵阳市建设局和绵阳市国土局,效果不理想。
龙云金:你要去办是施工许可证,建设局说了,谁能证明土地是你的?你要有国土权属证明,是你的我办施工许可证,这个建委没有错,它也是按照行政法规办。我去找国土部门,国土部门说,你的集体土地还没有转国有土地,怎么能给你先行用呢,不能说是你的。每个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到一起就有问题了。
楼房占用土地为集体所有 不符合申办施工许可条件
龙云金说,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了土地手续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是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的,而教师楼占用的土地恰恰是集体所有的,不符合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龙云金:新选的这个地方是集体土地,一般我们的建设行为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非要土地证,它没有土地证,它本来是集体土地还没有报征,特殊的嘛。
在龙云金看来,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转变土地性质,但土地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绵阳市一级政府能解决的,按照程序需要向上级申报批准。
龙云金:转变国土性质的问题不是市国土局能办的,这个要报到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厅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回来,但在这个过程是比较长的。
经开区城建局龙云金局长也希望各个部门能够再次坐在一起,按照特事特办原则解决教师们的燃眉之急。
龙云金:不行啊,天气越来越热了,你先把竣工验收搞了,土地至于什么时候置换下一步再说,让老师先住进去,这里几十号老师无家可归啊。
记者从绵阳市国土部门昨天了解到,绵阳市国土局已经在今年初向四川省国土厅申报转换这块地的土地性质,由于土地批复需要时间,绵阳市国土局也在等待省国土厅的批复。
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想出办法,帮助这些教师解决实际的困难。关于事情的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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