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恋人宝马分手后起诉恋人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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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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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张明(化名)恋爱时送给女友小方(化名)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宝马车,两人分手后张明一家起诉要求对方归还轿车。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认定赠与协议已履行,判决小方胜诉。
张明的母亲诉称,她花费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车,登记在儿子名下。去年底,她得知儿子与女友分手,令她想不到的是儿子已将车过户给对方,对方拒绝返还。

张明说,他和小方恋爱时,对方主动要求将宝马车送给她,他想两人快结婚了,便答应下来,还在小方的要求下立字据为证。去年10月,宝马车过户到小方的名下不久,小方提出分手。张明说,回忆两人的交往,他才明白小方开始就瞄准了宝马车,并以结婚为由逼迫他送车,待车子到手后将他一脚踢开。因此,张明和父母将前女友起诉,讨要赠送出去的宝马车。
庭审中,小方表示不同意返还。她说,是张明非要把车子当作礼物赠送给他,并自愿写下赠与协议。小方说,张明的家人骂她是以结婚为幌子诈骗钱财的女骗子,让她很委屈。
法院审理认定,张明与小方签订赠与协议,将宝马车赠给小方,小方接受了赠与,且双方办理了变更登记,小方已成为车辆的所有权人,法院驳回张明一家的诉求。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作者: 王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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