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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与黑道勾结?加国生活疑不单纯 最快两周遣返
加拿大家园 iask.ca 2011-07-12 09:45 来源: 世界新闻网
与黑道勾结? 生活疑不单纯
为了向移民暨难民局裁审官证明赖昌星有逃亡之虞,代表边境服务署的律师与一名执法人员11日陈述了调查赖昌星近几年生活和与他人交往情况的调查结果,让羁押聆讯庭俨然成为赖昌星生活的爆料会。
代表边境署的律师布斯洛依指出,赖昌星的女友林萍萍与赖的儿子曾在2008年疑似在一间赌场换取15万元筹码并交给一名「第三者」,可能涉及不法行动,但以该名第三者并非犯罪分子为由拒绝透露其身分。
布斯洛依又指出赖昌星与在2009年4月15日遭谋杀的大姊大,绰号「阿施」的甄彤施(Betty Tung Sze Yan,音译)有关,两人约在1999年至2000年已认识,指甄除了放高利贷亦与大圈帮有关,并提出通联纪录显示甄彤施直到死前都与赖昌星有电话联络。此外在甄彤施遭谋杀後,有报导指警方多年前曾在赖的车上发现甄,她还冒称是赖的妻子。
出席作证的边境署执法调查人员夏普嘉(C. Shapka)指出甄彤施与丈夫曾和赖昌星与林萍萍一起吃晚餐,地点位於林的物业。但夏普嘉亦说赖昌星曾解释与甄彤施为债务关系,甄的丈夫称赖欠了约30万元。赖昌星亦说甄彤施遭谋杀前曾致电给他,因此必须回电。
边境署提出多个曾与赖接触的人名,包括一名英文名为亨利的丁姓男子有伪造文件和放高利贷的刑事纪录,赖曾前往他的住所。一名叫做谭国聪的男子除了有案底亦与大圈帮有关,曾被发现与两名女子和赖昌星同出现在一间卡拉OK。一名叫做黄小燕的女子有种大麻纪录,警方在2009年发现她的汽车遭弃置,在内发现赖昌星的手机帐单副本。
除了与包括大圈仔和三合会的帮派分子有接触,边境署亦指赖昌星看似配合当局规定,但会捏造谎言,布斯洛依指赖昌星曾伪称头痛跑去看医生,却又向其他人说身体没问题。夏普嘉则指出她在2009年3月前往赖昌星位於本拿比的住所递交信件但扑了空,与住户交谈後发现赖不住在那里,後来到赖前妻曾明娜温哥华的住所也未有所获。
夏普嘉转往赖昌星本拿比居所的前一个住址,与房东交谈後发现是由赖的儿子承租及居住,但房东对於赖昌星相当陌生,看了照片也不认得,之後她开始调查赖的行踪和接触人士。此外赖昌星虽曾拿到工作签证,但未有受雇的迹象。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拉森就边境署的说法提出反驳,包括质疑夏普嘉不清楚赖的宵禁时间,无证据显示林萍萍将现金交给第三者一事涉及不法,赖已经解释与甄彤施的关系,与谭国聪进出同一个卡拉OK不等同两人认识等。
赖昌星 最快两周遣返中国
虽然身穿囚服、手上铁铐,赖昌星面对媒体时仍显得神色自若。(记者朱冠华 摄影)
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滞留加拿大案可能很快出现结果,7日赖昌星突遭拘捕并於11日出席羁留聆讯,移民暨难民局(IRB)裁审员金恩(Leeann King)听取边境服务署(CBSA)和赖的代表律师陈词後将於今天决定是否解除羁留,但赖昌星将於21日参与联邦法庭的延缓遣返聆讯,如未获接受,可能於25日即遭遣返中国。
11日突然传出赖昌星已遭拘押,他同日下午身穿红色囚服出席羁留聆讯,神色自若,还主动询问熟识记者是否会到场。他透过翻译仔细聆听控辩双方陈词,有时似乎感到无聊,把玩手中眼镜或喃喃自语。
代表CBSA的律师布斯洛依(K. Boothroyd)聆讯开始时指出,联邦法院将於21日就赖的延长遣返申请作出聆讯,最迟22日会有结果,若延遣令遭驳回,赖最快於25日即会结束在加的12年非法居留生涯,遣返中国。
赖昌星多年来与移民部门大打司法战而屡屡取得战果,2007年4月法庭裁定移民部先前所做遣返前风险评估不尽周全,应发还重做,成为赖得以留加至今的关键,同月宵禁令获撤销,两年後取得工作签证,得以过著和一般加国民众无异的生活。
布斯洛依昨在聆讯中提出一份51页的文件及一份两页的声明,并传唤一名CBSA执法人员作证,直指赖昌星不老实且与华裔黑道勾结,这些人有可能制造假证件并协助他逃亡,要求将赖羁押至21日。
但赖的代表律师拉森(D. Larson)表示其当事人於2000年被逮捕至今11年,官方一直担心伪造护照、偷渡离加等情事从未发生;2006年5月负面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出现,赖仍没有逃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会为了躲避遣返而逃亡。
金恩听取控辩双方约4小时陈词後未立即作出裁决,但要求CBSA提出若赖获解除羁押,应接受哪些限制条件。CBSA列出包括∶每天下午5时後居家软禁、仅能拥有一个电话号码并提交CBSA、手机须24小时开机和随时满电、住在温市、不得接近机场和火车站、提前24小时提供CBSA所有拜访者资料及每天向CBSA报到等。
如赖昌星21日获延後遣返,限制条件将有得商量。拉森对条件感到不满,认为一周报到一次已足够,禁止前往火车站等亦无必要。金恩於今午1时宣布是否将续羁押。
今年3月赖的代表律师梅塔斯(D. Matas)表示中国政府为求顺利遣返赖,已向加国政府提出准许探监的保证,并重申赖可获公平审判。上月中旬中国驻加大使章均赛接受世界日报访问时明确表示「赖昌星一定会被遣送回(中)国」,目前是根据加拿大有关法律进行必要程序。
赖昌星 本来今天遣返
赖昌星於7日遭逮捕後最快可能於25日被遣返中国,但赖的辩护律师梅塔斯(D. Matas)透露当局原本仅给其当事人5天时间,若按原定规画今天(12日)就要遣返中国,经向联邦法院申请过渡居留期得直後,让赖的可能回国时间延後两星期。
赖昌星是在7日收到对其不利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同日遭到逮捕。梅塔斯指出赖昌星在8日下午收到通知,表示他将在12日遭到遣返。梅塔斯提交予联邦法庭的过渡居留申请状(interim stay)中指出有关赖案的文件庞大繁复,光是复印风险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就要至11日才能完成。
梅塔斯亦以第一次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指当时当局也给予赖一家至少一星期进行遣返准备。他亦认为加国与中方应以增进中国人权为基础进行合作,但在赖案上却出现「倒退」。联邦法官布德莱接受梅塔斯的申请,定下以本月22日为限的过渡居留期,并在21日进行居留聆讯。
加拿大家园 iask.ca 2011-07-12 09:45 来源: 世界新闻网
与黑道勾结? 生活疑不单纯
为了向移民暨难民局裁审官证明赖昌星有逃亡之虞,代表边境服务署的律师与一名执法人员11日陈述了调查赖昌星近几年生活和与他人交往情况的调查结果,让羁押聆讯庭俨然成为赖昌星生活的爆料会。
代表边境署的律师布斯洛依指出,赖昌星的女友林萍萍与赖的儿子曾在2008年疑似在一间赌场换取15万元筹码并交给一名「第三者」,可能涉及不法行动,但以该名第三者并非犯罪分子为由拒绝透露其身分。
布斯洛依又指出赖昌星与在2009年4月15日遭谋杀的大姊大,绰号「阿施」的甄彤施(Betty Tung Sze Yan,音译)有关,两人约在1999年至2000年已认识,指甄除了放高利贷亦与大圈帮有关,并提出通联纪录显示甄彤施直到死前都与赖昌星有电话联络。此外在甄彤施遭谋杀後,有报导指警方多年前曾在赖的车上发现甄,她还冒称是赖的妻子。
出席作证的边境署执法调查人员夏普嘉(C. Shapka)指出甄彤施与丈夫曾和赖昌星与林萍萍一起吃晚餐,地点位於林的物业。但夏普嘉亦说赖昌星曾解释与甄彤施为债务关系,甄的丈夫称赖欠了约30万元。赖昌星亦说甄彤施遭谋杀前曾致电给他,因此必须回电。
边境署提出多个曾与赖接触的人名,包括一名英文名为亨利的丁姓男子有伪造文件和放高利贷的刑事纪录,赖曾前往他的住所。一名叫做谭国聪的男子除了有案底亦与大圈帮有关,曾被发现与两名女子和赖昌星同出现在一间卡拉OK。一名叫做黄小燕的女子有种大麻纪录,警方在2009年发现她的汽车遭弃置,在内发现赖昌星的手机帐单副本。
除了与包括大圈仔和三合会的帮派分子有接触,边境署亦指赖昌星看似配合当局规定,但会捏造谎言,布斯洛依指赖昌星曾伪称头痛跑去看医生,却又向其他人说身体没问题。夏普嘉则指出她在2009年3月前往赖昌星位於本拿比的住所递交信件但扑了空,与住户交谈後发现赖不住在那里,後来到赖前妻曾明娜温哥华的住所也未有所获。
夏普嘉转往赖昌星本拿比居所的前一个住址,与房东交谈後发现是由赖的儿子承租及居住,但房东对於赖昌星相当陌生,看了照片也不认得,之後她开始调查赖的行踪和接触人士。此外赖昌星虽曾拿到工作签证,但未有受雇的迹象。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拉森就边境署的说法提出反驳,包括质疑夏普嘉不清楚赖的宵禁时间,无证据显示林萍萍将现金交给第三者一事涉及不法,赖已经解释与甄彤施的关系,与谭国聪进出同一个卡拉OK不等同两人认识等。
赖昌星 最快两周遣返中国
虽然身穿囚服、手上铁铐,赖昌星面对媒体时仍显得神色自若。(记者朱冠华 摄影)
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滞留加拿大案可能很快出现结果,7日赖昌星突遭拘捕并於11日出席羁留聆讯,移民暨难民局(IRB)裁审员金恩(Leeann King)听取边境服务署(CBSA)和赖的代表律师陈词後将於今天决定是否解除羁留,但赖昌星将於21日参与联邦法庭的延缓遣返聆讯,如未获接受,可能於25日即遭遣返中国。
11日突然传出赖昌星已遭拘押,他同日下午身穿红色囚服出席羁留聆讯,神色自若,还主动询问熟识记者是否会到场。他透过翻译仔细聆听控辩双方陈词,有时似乎感到无聊,把玩手中眼镜或喃喃自语。
代表CBSA的律师布斯洛依(K. Boothroyd)聆讯开始时指出,联邦法院将於21日就赖的延长遣返申请作出聆讯,最迟22日会有结果,若延遣令遭驳回,赖最快於25日即会结束在加的12年非法居留生涯,遣返中国。
赖昌星多年来与移民部门大打司法战而屡屡取得战果,2007年4月法庭裁定移民部先前所做遣返前风险评估不尽周全,应发还重做,成为赖得以留加至今的关键,同月宵禁令获撤销,两年後取得工作签证,得以过著和一般加国民众无异的生活。
布斯洛依昨在聆讯中提出一份51页的文件及一份两页的声明,并传唤一名CBSA执法人员作证,直指赖昌星不老实且与华裔黑道勾结,这些人有可能制造假证件并协助他逃亡,要求将赖羁押至21日。
但赖的代表律师拉森(D. Larson)表示其当事人於2000年被逮捕至今11年,官方一直担心伪造护照、偷渡离加等情事从未发生;2006年5月负面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出现,赖仍没有逃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会为了躲避遣返而逃亡。
金恩听取控辩双方约4小时陈词後未立即作出裁决,但要求CBSA提出若赖获解除羁押,应接受哪些限制条件。CBSA列出包括∶每天下午5时後居家软禁、仅能拥有一个电话号码并提交CBSA、手机须24小时开机和随时满电、住在温市、不得接近机场和火车站、提前24小时提供CBSA所有拜访者资料及每天向CBSA报到等。
如赖昌星21日获延後遣返,限制条件将有得商量。拉森对条件感到不满,认为一周报到一次已足够,禁止前往火车站等亦无必要。金恩於今午1时宣布是否将续羁押。
今年3月赖的代表律师梅塔斯(D. Matas)表示中国政府为求顺利遣返赖,已向加国政府提出准许探监的保证,并重申赖可获公平审判。上月中旬中国驻加大使章均赛接受世界日报访问时明确表示「赖昌星一定会被遣送回(中)国」,目前是根据加拿大有关法律进行必要程序。
赖昌星 本来今天遣返
赖昌星於7日遭逮捕後最快可能於25日被遣返中国,但赖的辩护律师梅塔斯(D. Matas)透露当局原本仅给其当事人5天时间,若按原定规画今天(12日)就要遣返中国,经向联邦法院申请过渡居留期得直後,让赖的可能回国时间延後两星期。
赖昌星是在7日收到对其不利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同日遭到逮捕。梅塔斯指出赖昌星在8日下午收到通知,表示他将在12日遭到遣返。梅塔斯提交予联邦法庭的过渡居留申请状(interim stay)中指出有关赖案的文件庞大繁复,光是复印风险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就要至11日才能完成。
梅塔斯亦以第一次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指当时当局也给予赖一家至少一星期进行遣返准备。他亦认为加国与中方应以增进中国人权为基础进行合作,但在赖案上却出现「倒退」。联邦法官布德莱接受梅塔斯的申请,定下以本月22日为限的过渡居留期,并在21日进行居留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