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逃亡风险」 赖昌星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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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逃亡风险」 赖昌星获保释
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
July 13, 2011 06:00 AM

滞留加国达12年的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将在本月21日就其延迟遣返出席联邦法庭聆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為预防他逃亡,因此於上周进行拘捕行动,但移民局裁审员听取CBSA和赖代表律师意见后,认為羈押理由不充分,於12日裁决赖可获得保释。

赖昌星本人并未亲身参与聆讯,身在北菲沙羈留中心的他以电话方式并透过翻译员进行中文翻译方式参与,在一个半小时的宣判期间赖昌星多表现安静,但当裁审员金恩(Leeann King)提到部份人名时,赖出声表示听不懂,此外当金恩提及赖是否需要提供住家电话时,赖昌星亦试图出声,遭到金恩阻止。现场亦出现翻译员将放高利贷者(Loan Shark)翻译為「孤独的鯊鱼」(Lone Shark),引起现场多位记者当场要求更正的插曲。

由於金恩於11日听取CBSA代表陈述时,已经对於相关单位提供的时间点不清悉表示不满,亦就部分要求羈赖昌星的依据表示难以理解,约略可嗅出情势对赖昌星较為有利。12日甫开庭,金恩即明确指出赖昌星将获得释放,且条件会较CBSA代表於11日所提出的略微宽鬆。

金恩表示赖昌星於1999年来到加拿大后虽曾经被捕,但之后都是透过法律途径的正当合理手段争取留在加国。对於CBSA指赖昌星不老实且违反宵禁令,金恩认為虽然赖五年前曾经违反部分宵禁规定,但「年代久远」已经不具有重大意义,她亦必须考量赖昌星近几年遵守宵禁令的情况。

金恩亦重提赖昌星接受首次风险评估后并被逮补情形,指出赖在被捕前数日已经接获该分对自己留在加国不利的报告,但并没有躲避和潜逃,也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她指出赖昌星从未躲避负责调查他的人员或是掩盖自身行动,认為依赖昌星的过往纪录,无法显示他有潜逃风险。

金恩最后宣布赖昌星的保释条件,包括更换地址和搬家前24小时需向CBSA报告、提供当月电话纪录的帐单且仅能有一隻手提电话,该电话亦需常保开机和有电,且一个礼拜报到一次。

此一规定虽较原先的一个月一次严格,但较CBSA要求的一天一次宽鬆,且CBSA要求赖不得接近火车站和机场也未获採纳。但赖昌星不得与部分被CBSA列名的黑帮人物接触。此外保释条件中还包括7万元保释金,但因為赖昌星过往已经缴交,所以此次不需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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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n Shark.

Lai is a Money Shark, or Tax-stolen Shark.

He has nowhere to go so he is so quiet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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