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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还曾敲诈 庭审时跪求原谅
本报讯 司法考试没通过,又被女友抛弃,事事不顺的连勇心中烦闷。而对前途悲观的连勇最终把怒火发泄到一名小孩身上,因11岁的刘某在路上撞了连勇一下,他就把刘某勒死。虽然在上次开庭时,连勇当庭下跪谢罪,但未获受害人家属原谅。今天上午,连勇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我走在路上被小孩撞,这小孩还不道歉,我就想教训教训他。”连勇说,2010年11月14日,他以送小孩“乌龟”为由,把刘某骗至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租住处后殴打。当时连勇边打边问:“你刚才撞了我,为什么不道歉?”因刘某呼喊,连勇害怕别人听到后说他欺负小孩,于是就用绳索勒压刘某的颈部致其窒息,并将尸体运到外边掩埋。
作案数日后,连勇为敲诈钱财,通过写纸条、发短信等方式向刘某的亲属勒索15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敲诈未能得逞。
连勇今年30岁,山东人。他通过自考获得法律本科学位。在读法律专业时,他交了个女朋友,但在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要房要车、10万元的彩礼以及连勇要通过司法考试。双方因此分手,用连勇的话说,案发前一段时间,他状态不好,睡眠也少,经常和人吵架。
据悉,刘某的父母在昌平区开一家小超市,夫妇俩老来得子,非常疼爱儿子。在开庭时,刘父几次想冲上去殴打连勇,均被法警及时阻止。
经过审理,一中院于今天上午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连勇死刑。
新闻回顾:男子因连遭打击勒死11岁男童泄愤
男子连勇在连遭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打击后将不满情绪发泄至一名11岁男孩,将其勒死并以绑票名义向其家人索要15万元。16日上午,连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连勇下跪请求原谅,而受害者母亲也下跪要求凶手偿命。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作者: 杨昌平 )
http://shehui/2011-07-21/1654904.php